拼音:[huà][láng][xiān,qiàn][shǒu][jì][fēn,fèn][xié]
平仄:仄平平仄仄平平
蝶带愁归,莺将怨去。
抛他密誓深宵语。
画廊纤手记分携,依稀认得花阴路。
虚白仙龛,闹红单户。
小鸾身世吟秋误。
伤心泪墨小屏山,为君添画相思树。
【画廊】1.有彩绘的走廊。 2.展览图画照片的走廊。
【纤手】1.纤夫。 2.旧时通过介绍买卖或租赁房地等,从中取利的人。
【手记】1.亲笔写的书信﹑日记﹑笔记等。 2.指环﹑戒指的别称。语本《诗.邶风.静女》"贻我彤管"毛传:"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。史不记过,其罪杀之。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,女史书其日月,授之以环,以进退之。生子月辰,则以金环退之,当御者以银环进之,着于左手。既御,着于右手。事无大小,记以成法。"
【记分】(~儿)记录工作、比赛、游戏中得到的分数:~员。
【分携】离别。
【画】
画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字彙》胡卦切,與畫同。繪也。(畫)〔古文〕胡麥切,橫入聲。卦畫也。
又分畫也。界限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芒芒禹迹,畫爲九州。《註》畫分也。《禮·檀弓》哀公使人弔蕢尚,遇諸道,辟於路,畫宮而受弔焉。《註》畫地爲宮象。
又計策也。《鄒陽·上吳王書》故願大王審畫而已。《史記·荆燕世家》齊人田生游,乏資,以畫干營陵侯澤。《註》服䖍曰:以計畫干之也。
又截止也。《論語》今女畫。
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途出其右,而還之畫丘。《註》言爲道所規畫。《釋名》道出其右曰畫。丘人尚右,凡有指畫,皆用右也。
又地名。《史記·田單傳》燕之初入齊,聞畫邑人王蠋賢。《註》正義曰:括地志云:戟里城在臨湽西北三十里,春秋時棘邑。
又云澅邑,蠋所居卽此邑,因澅水爲名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。《疏》凡祭服皆畫衣繡裳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大夫布侯,畫以虎豹。士布侯,畫以鹿豕。
又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畫室署長一人,四百石,黃綬。
又《韻補》叶胡對切,音惠。《秦瑯琊刻石》方伯分職,諸治經易。舉錯必當,莫不如畫。易音異。
【廊】
廊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魯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盧當切《正韻》魯堂切,廊廡下。《註》師古曰:廊,堂下周屋也。《揚雄·光祿勳箴》廊殿門闥,限以禁界。
又通作郞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蓋聞唐虞之時,遊於巖郞之上。《註》晉灼曰:堂邊廡。巖郞,謂嚴峻之郞也。
又《司馬相如傳》陛下築郞臺,恐其不高。《註》師古曰:郞堂,下周廂也。
【纤】
纖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23画部外筆画:17画
《廣韻》息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廉切,纖縞。《傳》纖,細也。《楚辭·招魂》被文服纖。《註》纖謂羅縠也。
又《禮·閒傳》禫而纖。《註》黑經白緯曰纖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纖七日釋服。《註》纖,細布衣也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輪人》望其輻,欲其揱爾而纖也。《註》揱纖,殺小貌。
又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蜚纖垂髾。《註》纖,袿衣飾。
又《史記·貨殖傳》周人旣纖。《註》纖,儉嗇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罪則纖剸。《註》纖,讀爲殲。殲,刺也。
又《韻會》師咸切,音攕。與孅通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至孅至悉也。《註》師古曰:孅,與纖同。
【手】
手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
又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
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
又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
又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
又叶矧視切,音矢。《宋玉·笛賦》延長頸,奮玉手,摛朱脣,曜皓齒。
又《說文》拳也。《正字通》握手謂之拳。非手卽拳也。
【记】
記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《唐書·于志寧傳》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《關尹子·五鑑篇》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
又《博雅》書也。《前漢·蕭望之傳》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《註》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《文心雕龍》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己志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文符也。《後漢·鍾離意傳》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
又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報書記。
又與其通。《字彙補》助語辭。《詩·王風》彼其之子。《箋》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
又叶苟起切,音几。《崔琰·述初賦》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【携】
携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俗攜字。(攜)《唐韻》戸圭切《集韻》懸圭切,音畦。《說文》提也。《六書故》縣持也。《書·立政》左右攜僕。《註》攜持僕御之人。《詩·大雅》如取如攜。《疏》物在地上,手舉攜之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《註》提攜,謂牽將行。
又離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招攜以禮。《周語》節度不攜。
又連也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杓攜龍角。《註》杓,斗柄也。
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或省作㩦。俗作携㩗擕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