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芬可同佩

出自:清代·孙元衡《与诸昆季言怀 其二》

拼音:[qīng][fēn][kě,kè][tóng,tòng][pèi]

平仄:平平仄平仄

马兰踸踔生,及时当先刈。
不刈将如何?杜衡恐芜秽。
蒥荑与揭车,清芬可同佩
异物难苟容,孤芳见吾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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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清芬】1.清香。 2.喻高洁的德行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清】

圊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七情切《集韻》親盈切,音淸。《說文》厠淸也。《徐鍇曰》厠古謂之淸者,言汚穢常當淸除也。《博雅》圂厠也。《釋名》雜也,言人雜厠其上也。

《集韻》倉經切,音靑。義同。

【芬】

芬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撫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敷文切,音紛。草初生,香分布也。

《博雅》芬芬,香也。《詩·小雅》苾芬孝祀。《大雅》燔炙芬芬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和也。

《汲冢周書》汝無泯泯芬芬,厚顏忍醜。《註》泯芬,亂也。

《管子·地員篇》芬然若灰。《註》芬然,壤起貌。

《前漢·禮樂志》芬哉茫茫。《師古註》芬謂衆多。

《博雅》毛草也。

姓。《戰國策》晉有大夫芬質。

《韻補》孚焉切。《楊芳·合歡詩》爰有承露枝,紫榮合素芬。扶疎垂淸藻,布翹芳且鮮。《說文》本作㞣。或从艸。《六書略》又作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同】

同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

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

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

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

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小雅》赤芾金舄,會同有繹。

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·井牧其田野註》司馬法曰:十成爲終,十終爲同,同方百里。《疏》謂之爲同者,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,故名百里爲同也。

爵名。《書·顧命》上宗奉同瑁。《註》同,爵。瑁,圭也。

州名。《廣韻》漢馮翊地有九龍泉,泉有九源,同爲一流,因以名之。《韻會》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。

《正韻》通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。《註》呂吉甫曰:空同之上,無物而大通之處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有同谷。

《盧仝詩》仝不仝,異不異,是謂大仝而小異。

通作童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狀與我童者,近而愛之。狀與我異者,疏而畏之。

《釋文》徒貢切,音洞。與詷同。《禮·祭統》鋪筵設同几,爲依神也。《註》同之言詷也。《疏》同之言詷也者,若單作同字,是齊同之同,非詷共之詷。若詷共之詷,則言旁作同。漢魏之時,字義如此,今則總爲一字。

叶徒黃切,音唐。《。

【佩】

佩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昧切《正韻》步昧切,玉,大夫佩水蒼玉,世子佩瑜玉,士佩瓀玫。《又》凡帶必有佩玉,唯喪否。

《論語》去喪無所不佩。

《白虎通》農夫佩耒耜,工匠佩斧,婦人佩鍼縷。

水縈紆謂之佩。《水經注》鮑丘水北佩謙澤,眇望無垠。

蘭渠川水出自北山,帶佩衆溪南流注于渭。

叶蒲眉切,音裴。《詩·秦風》何以贈之,瓊瑰玉佩。叶上思。

叶蒲邁切,音敗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紛吾旣有此內美兮,又重之以修能。扈江離與辟芷兮,紉秋蘭以爲佩。能音柰。《說文》大帶佩也。从人从凡从巾。佩必有巾,巾謂之飾。《徐鉉曰》俗別作珮,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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