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耕非吾志

出自:明代·欧必元《为园》

拼音:[dài][gēng][fēi][wú,yù][zhì]

平仄:仄平平平仄

代耕非吾志,所业在农桑。
家有十亩园,清溜绕寒塘。
当春理常业,种秫兼种粳。
种粳足卒岁,秫以具酒浆。
寒暑有代谢,客至且尽觞。
人烟澹馀霁,长林浥朝暾。
新荷始出沼,映此丹荔园。
溪流环左右,□□□□□。
游鱼兢逐藻,萍梗依蘩荪。
芙蓉间乱竹,杂树荫清源。
邻鸡鸣后舍,独犬吠柴门。
荷锄方释卷,但与父老言。
时清谈米价,类此东皋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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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代耕】1.旧时官吏不耕而食,因称为官食禄为代耕。语本《礼记.王制》"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"。 2.指以某种职业或手段谋生,以代农耕所入。 3.解放前,各革命根据地政府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属﹑军属和干属实施的一种优待。由政府派工或包给群众代耕其土地。解放后继续实行,直到合作化时期。 4.农业机械站用拖拉机代农民耕种,收取规定的费用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代】

代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徒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待戴切《正韻》度耐切,音岱。更也,替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工人其代之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許由曰:庖人雖不治庖,尸祝不越俎而代之。

世也。《家語》古之王者,易代攺號,取法五行。

不還曰代。

國名。趙之先有代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代郡亳丘有五原關。《應劭曰》古代國。

州名。漢代郡屬幽州,魏攺爲州。

姓。周代舉,明代賢。

《方書》脈有代。《史記·倉公傳》齊侍御史成病頭痛。脈法曰:代則絡脈有過,其代絕而脈賁者,病得之酒且內。王叔和曰:來數而中止,不能自還,因而復動者名代。

叶徒帝切,音地。《楚辭·九章》雖有西施之美容兮,讒妒入以自代。願情以白行兮,得罪過之不意。

叶湯的切,音剔。《揚子·太經》將軍入虛,莫之得也。出險登丘,莫之代也。

【耕】

耕【未集中】【耒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畊《唐韻》古莖切《韻會》古庚切《正韻》古衡切,音更。《說文》犂也。古者井田,故从井。《易·无妄》六二不耕穫,不葘畬,則利有攸往。《禮·王制》三年耕,必有一年之食。九年耕,必有三年之食。《山海經》稷之孫曰叔均,是始作牛耕。

《正字通》凡致力不怠,謂之耕。

假它事代食,若力田然,亦曰耕。《揚子·法言》耕道得道,獵德得德,是獲饗也。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。《拾遺記》賈逵門徒來學,不遠千里,獻粟盈倉。或云:逵非力耕,所謂舌耕也。《任彥昇·薦士表》旣筆耕爲養。《唐書·王勃傳》心織而衣,筆耕而食。《宋史·王韶傳》家酷貧,執卷不輟。家人誚其不耕。韶曰:我嘗目耕。

人名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司馬耕,字子牛。

鬼名。《山海經》東南三百里曰豐山,神耕父處之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囚耕父於淸冷。《註》耕父,旱鬼。

鳥名。《山海經》西北一百里,曰堇里之山,有鳥焉,其狀如鵲,靑身白喙,白目白尾,名曰靑耕,可以禦疫。

琴曲名。《張衡·思賦》嘉曾氏之歸耕兮。《註》琴操曰:歸耕者,曾子之所作也。

【非】

非【戌集中】【非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

《玉篇》下也。

《玉篇》隱也。

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

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

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

《韻會》方未切,音沸。本作誹。義同。

【吾】

吾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

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

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

《集韻》棒名。《古今注》金吾,車輻棒也。漢官執金吾,吾,止也,執金革禦非常也,以銅爲之,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,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。○按顏應二說,及古今注凡三義,各不相同,今存之。

昆吾,國名。《詩·商頌》昆吾夏桀。《箋》已姓。

地名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武帝廣開上林,南至宜春鼎湖,御宿昆吾。《註》晉灼曰:昆吾,地名,有亭。

鍾吾,國名。漢爲司吾縣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子燭庸奔鍾吾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東海郡司吾縣。

番吾,番音蒲,卽漢蒲吾縣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秦甲渡河踰漳,據番吾。《註》徐廣曰:常山有蒲吾縣。正義曰:疑古番吾公邑也。

余吾,蠡吾,朱吾,已吾,皆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上黨郡余吾縣,涿郡蠡吾縣,日南郡朱吾縣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留郡已吾縣。

伊吾,地名。《後漢·西域傳》伊吾,舊膏腴之地。

余吾,水名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北橋余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於余吾水上作橋。

《正字通》伊吾,除哦聲,亦作咿唔。

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廣陵令吾扈。

複姓。五氏,徐吾以鄕爲氏。鍾吾,昆吾以國爲氏。由吾,由余之後。

古有肩吾子,隱者。

《正字通》借爲支吾。與枝梧通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牛居切,音魚。《晉語》暇豫之吾吾。《註》吾讀如魚,吾吾,不敢自親之貌。

山名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功無已時兮吾山平。《註》徐廣曰:東郡東阿有魚山,或者是乎。

《廣韻》五加切《集韻》牛加切,音牙。允吾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金城郡允吾縣。《註》應劭曰:允吾,音鈆牙。

《讀書通》童通作吾。《管子·海王篇》吾子食鹽二升少半。《註》吾子,謂小男小女也。《正字通》古本管子作童。

【志】

志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鋕。《說文》从心之聲。志者,心之所之也。《論語》志於道。《詩序》在心爲志。

《廣韻》意慕也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不以樂志。《註》志者,意所擬度也。《禮·少儀》問卜筮曰:義歟,志歟。義則可問,志則否。《註》義,正事也。志,私意也。

準志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射之有志。《疏》如射之有所準志,志之所主,欲得中也。

章志也。《禮·檀弓》孔子之喪,公西赤爲志焉。子張之喪,公明儀爲志焉。《疏》故爲盛禮,以章明志識也。

本志也。《左傳·襄元年》謂之宋志。《註》言宋本志,在攻取彭城也。

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以制六志。《註》爲禮,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。

記也。與誌同。或作識。《周禮·春官》小史掌邦國之志。《前漢書》有十志。《師古曰》志,記也。積記其事也。《後漢·劉駿傳》博見彊志。

《集韻》昌志切。與幟通。旗也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沛公以周昌爲職志。

箭鏃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金鏃翦羽謂之鍭,骨鏃不翦羽謂之志。《註》鏃,今之錍箭。志,今之骨骲。

叶眞而切,音支。《楚辭·九章》昔君與我成言兮,曰黃昏以爲期。羌中道而回畔兮,反旣有此他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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