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名得得

出自:元代·马钰《心香 赠彭官人》

拼音:[fǎ][míng][dé,děi,de][dé,děi,de]

平仄:仄平平平

昨日官人,今日仙俦。悟浮生、水上浮沤。忽生忽灭,难保难留。便做风狂,成风雅,骋风流。心意清闲,云水遨游。以气财、酒色为雠。法名得得,道号休休。认本来如,无来去,好来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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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法名】指出家当僧尼或道士后由师父另起的名字。
【得得】1.任情自得貌。语本《庄子.骈拇》:"夫不自见而见彼,不自得而得彼者,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。" 2.频频;频仍。 3.特特,特地。 4.应诺之词。犹言好好。 5.的确,确实。 6.恰好。 7.犹答答。作词或词组的后缀。 8.象声词。多形容马蹄声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法】
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
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
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
曰法。

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
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
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
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
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
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
【名】

名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武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彌幷切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詺。《說文》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《玉篇》號也。《廣韻》名字也。《春秋·說題》名,成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九月丁卯,子同生,公問名于申繻。對曰:名有五,有信,有義,有象,有假,有類。

自呼名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前子名,君前臣名。

呼人之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國君不名卿老世婦。

名譽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易乎世,不成乎名。

《春秋·說題》名,大也。《書·武成》告于皇天后土,所過名山大川。《疏》山川大,乃有名,名大互言之耳。

名號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請問名。《疏》問名,問姓氏也。名有二種,一是名字之名,一是名號之名。孔安國註尚書,以舜爲名。鄭君目錄,以曾子爲姓名,亦據子爲名,皆是名號爲名者也。今以姓氏爲名,亦名號之類。《周語》有不貢,則修名。《註》名謂尊職貢之名號。

號令也。《周語》言以信名。《註》信,審也。名,號令也。

文字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書于方。《註》名書,文也,今謂之字。《疏》名者,卽今之文字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大行人》諭書名。《註》書名,書之字也,古曰名。

《春秋·解題》名,功也。《周語》勤百姓以爲己名。《註》功也。

《釋名》名,明也,明實事使分明也。

《爾雅·釋訓》目上爲名。《註》眉眼之閒。《說文》引《詩·齊風》作猗嗟䫤兮。

姓。《廣韻》左傳楚大夫彭名之後,唐名初撰公侯政術十卷。

與命通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免七命。《註》免星有七名。

《張耳傳》亾命遊外黃。《註》脫名逃籍也。

《集韻》忙經切,音冥。與銘同。志也。詳金部銘字註。

《集韻》彌正切,洺去聲。與詺同。目諸物也。詳言部詺字註。

叶彌延切,音綿。《道藏歌》挺自嘉會,金書東華名。賢安密所戒,相期陽洛汧。

叶莫陽切,音辭》子父易封,三王守名。延延百載,以有成王。

叶必仞切,音儐。《張華鮑元泰誄》烈考中丞,妙世顯名。峩峩先生,誕資英俊。

【得】
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
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
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
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
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
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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