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自】
自【未集下】【自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
又《玉篇》率也。
又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
又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
又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天行健,君子以自彊不息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古文鼻字。註詳部首。◎按說文作鼻本字。
【识】
識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
又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
又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
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
又姓。見《姓纂》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職吏切,音志。與誌同。記也。《易·大畜》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,以畜其德。《書·益稷》書用識哉。《論語》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。
又《韻會》器之款鏤爲識。《史記·孝武紀》鼎文鏤無款識。《註》韋昭曰:款,刻也。師古曰:識,記也。楊愼曰:三代鐘鼎文,隱起而凸曰款,以象陽,中陷而凹曰識,以象隂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志。《周禮·春官》保章氏掌天星,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。《鄭註》志,古文識字,記也。
又《讀書通》通作幟。《後漢·虞詡傳》以采綖縫賊裾爲幟。《註》幟,記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,音試。義同。
又《韻會》表識,謂有所標表,令異日可識知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杜註》楚以茅爲旌識,謂以旌旗爲表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不可不識也。《師古註》墓須表識。俱音試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昌志切,音熾。義同。
又《釋名》識,幟也。有章幟可按視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旌旗表識。《師古註》識讀與幟同。
又叶式列切,音刷。《崔駰·達旨》傳序歷數,三代興滅。大庭尚矣,赫胥罔識。
又叶施灼切,音爍。《蘇軾·毛長官詩》宦遊逢此歲年惡,飛蝗來時半天黑。羨君封境稻如雲,蝗自識人人不識。《集韻》或書作。
【会】
會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黃外切,音繪。合也。《易·乾卦》亨者,嘉之會也。《疏》使物嘉美之會聚。《書·禹貢》灉沮會同。《疏》謂二水會合而同。
又《洪範》會其有極。《疏》會,謂集會。《禮·樂記》竹聲濫,濫以立會,會以聚衆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大朝覲會同。
又《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周人作會,而民始疑。《註》會,謂盟也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有事而會,不協而盟。
又《左傳·宣七年》凡師出與謀曰及,不與謀曰會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外切,音儈。與繪通。《書·益稷》日月星辰,山龍華蟲作會。《傳》會,五采也。《釋文》馬、鄭作繪。
又《詩·衞風》會弁如星。《箋》會,謂弁中之縫也。《釋文》會,《說文》作䯤。《周禮·夏官·弁師》王之皮弁會五采。《註》會,作䯤。鄭司農云:謂以五采束髮也。士喪禮曰:檜用組,乃笄。檜,讀與䯤同,書之異耳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聽出入以要會。《註》謂計最之簿書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
又《天官·司會註》會,大計也。
又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東南曰揚州,其山鎭曰會稽。《註》會稽,在山隂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漢武陽令會栩。
又《集韻》古活切,音括。會撮項椎也。
又《集韻》戸栝切,音活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會撮指天。向秀讀。
又《韻補》今聲濁,叶泰。古聲淸,叶祭。《卻正·釋譏》三方鼎峙,九有未乂。聖賢拯救之秋,列士樹功之會。
【稽】
稽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音雞。考也,計也議也,合也,治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曰若稽古帝堯。《易·繫辭》於稽其類。《註》考也。《禮·緇衣》行必稽其所敝。《註》猶考也,議也。
又《儒行》古人與稽。《註》稽猶合也。古人與合,則不合於今人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聽師田以,閱也。稽,計也。合也。合計其士之卒伍,閱其兵器,爲之要簿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婦姑不相說,則反脣而相稽。《註》相與計較也。
又留止也。《說文徐註》禾之曲止也,尤者異也。有所異處,必稽考之,卽遲留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蓄積餘贏,以稽市物。《註》稽,貯滯也。《後漢·馬援傳》何足久稽天下士。
又至也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大浸稽天而不溺。
又滑稽。《史記·樗里子傳》滑稽多智。《註》滑,亂也。稽,同也。辯捷之人,言非若是,言是若非,能亂同異也。一云酒器,可轉注,吐酒不已,俳優之人,詞不窮竭,如滑稽之吐酒不已。
又《吳語》,抱也。拱,執也。稽,棨戟也。
又山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揚州山鎭曰會稽。
又姓。《呂氏春秋》秦有賢者稽黃。
又《廣韻》康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遣禮切《正韻》祛禮切,从尤,旨聲,自爲部。
【元】
元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愚袁切,音原。《精薀》天地之大德,所以生生者也。元字从二从人,仁字从人从二。在天爲元,在人爲仁,在人身則爲體之長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元,始也。
又《廣韻》長也。
又大也。《前漢·哀帝紀》夫基事之元命。《註》師古曰:更受天之大命。
又首也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上正元服。《註》師古曰:元,首也。故謂冠爲元服。
又本也。《後漢·班固傳》元元本本。
又百姓曰元元。《戰國策》制海內,子元元。《史記·文帝本紀》以全天下元元之民。《註》古者謂人云善人,因善爲元,故云黎元。其言元元者,非一人也。
又《公羊傳·隱元年》元年者何,君之始年也。《左傳註》凡人君卽位,欲其體元以居正,故不言一年一月。《羅泌·路史》元者,史氏之本辭也。君卽位之一年稱元,古之史皆然。書太甲元年維元祀,虞夏有元祀之文,非春秋始爲法也。
又氣也。《公羊傳註》變一爲元。元者,氣也。
又正月一日曰元日。《書·舜典》月正元日。《註》朔日。
又諡法,行義悅民,始建國都,主義行德,曰元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左傳,衞大夫元咺。
又後魏孝文拓拔氏爲元氏,望出河南。
又《韻補》叶虞雲切,音輑。《桓譚·仙賦》呼則出故,翕則納新。夭矯經引,積氣關元。《史記·敘傳》莊王之賢,乃復國非文韻。
【竹】
竹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張六切《正韻》之六切,音竺。《說文》冬生靑艸,象形。下垂箁箬也。《竹譜》植類之中,有物曰竹。不剛不柔,非草非木。小異空實,大同節目。《又》竹雖冬蒨,性忌殊寒。九河鮮育,五嶺實繁。《詩·衞風》綠竹猗猗。《禮·月令》日短至,則伐木取竹箭。《周禮·夏官》東南曰揚州,其利金、錫、竹箭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渭川千畝竹,其人與千戸侯等。《釋名》竹曰个。《淮南子·俶眞訓》竹以水生。
又八音之一。《周禮·春官》播之以八音:金石土革絲木竹。《禮·樂記》竹聲濫,濫以立會,會以聚衆。《史記·律書註》古律用竹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黃帝使泠綸,自大夏之西,崑崙之隂,取竹之解谷生,其竅厚均者,斷兩節閒而吹之,以爲黃鐘之宮。《釋名》竹曰吹。吹,推也,以氣推發其聲也。
又竹。
又竹帛。《史記·孝文紀》請著之竹帛,宣布天下。《說文》著之竹帛謂之書。
又竹花,竹實。《謝靈運·晉書》元康二年,巴西界竹生花,紫色,結實。《本草》竹花一名草華。《莊子·秋水篇》鵷雛非練實不食。《註》練實,竹實也。
又竹醉日。《岳陽風土記》五月十三日謂之龍生日,可種竹,《齊民要術》所謂竹醉日也。
又地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《史記》伯夷、叔齊,孤竹君之二子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孤竹在遼西令支縣。《又》沛郡有竹縣。《註》今竹邑。《又》廣漢郡屬縣有綿竹。《又》零陵郡竹山縣。《水經注》藉水東南流,與竹嶺水合。《穆天子傳》我徂黃竹。《零陵記》桂竹之野。《楊愼集》桂竹,後稱貴竹,今貴州。《福建志》南安縣有苦竹山。
又官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司竹監掌植竹葦,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。
又書名:《竹書紀年》《戴凱之·竹譜》《劉美之·續竹譜》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伯夷、叔齊之後,以竹爲氏。後漢有下邳相竹曾。
又草名。《永嘉郡志》靑田縣有草,葉似竹,可染碧,名爲竹靑。《宛陵詩註》錦竹,草名,似竹而斑。
又木名。《益部方物略》竹柏,生峨嵋山,葉繁長而籜似竹。
又花藥名。《本草》石竹,瞿麥也。鹿竹、菟竹,黃精也。玉竹,葳蕤也。
又菜名。《齊民要術》竹菜,生竹林下,似芹科而莖葉細,可食。《羣芳譜》淡竹葉,一名竹葉菜,嫩時可食。
又果名。《桂海虞衡志》木竹,子、皮色、形狀全似大枇杷,肉甘美,秋冬閒實。
又䑕名。《贊寧·筍志》竹根有䑕,大如貓,其色類竹,名竹豚,亦名稚子,杜詩所謂筍根稚子也。
又魚名。《桂海虞衡志》竹魚出灕水,狀如靑魚,味似鱖。
又酒名。《張協·七命》豫北竹葉。《張華詩》蒼梧竹葉淸。
又《集韻》敕六切,音畜。萹竹,草名。
又與屬玉之屬通,鴨也。《揚雄·蜀都賦》獨竹孤鶬。
又叶職律切。《謝惠連·雪賦》雪宮建于東國,雪山峙于西域。岐昌發詠于來思,姬滿申歌于黃竹。曹風以麻衣比色,楚謠以幽蘭儷曲。《註》曲,區聿切。竹,職律切。
【箭】
箭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,關西曰箭。《釋名》箭,進也。
又竹之小者曰箭。《周禮·夏官》東南曰揚州,其利金錫竹箭。《註》箭,篠也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震澤致定,竹箭旣布。《竹譜》箭竹,高者不過一丈,節閒三尺,堅勁,中矢。江南諸山皆有之,會稽所生最精好。
又漏箭。《周禮·挈壷氏註》主定漏刻,先王分十二時於一晝一夜,閒以漏箭,準十二時爲百刻,分晝夜而定長短,故立此官掌之。
又博箸也。《博雅》博箸謂之箭。
又《華山記》箭括峰上有穴,裁見天日,攀緣自穴中而上,有至絕頂者。
又赤箭,藥名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赤箭靑芝。
又《廣東新語》箭豬卽封豕,初本泡魚,化爲豕,毫在項脊閒,尺許如箸,白本黑端,人逐之則激毫以射。《集韻》或作翦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