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则四雏

出自:明代·欧必元《孤鹄篇四章》

拼音:[suī][zé][sì][chú]

平仄:平平仄平

有鸟有鸟,出于琼林。
何以求之,中道酸辛。
朝鸣共雄,惠此好音。
爰居爰止,玄圃之岑。
有鸟有鸟,越生四雏。
虽则四雏,匪我鸣鸒。
漱芳茹实,雍雍瞿瞿。
瞿瞿伊何,邦家之需。
大火既烈,有实其离。
爰启我堂,我樽我罍。
青青子衿,揖让先后。
介我眉寿,饮我□□。
何以献之,玉斗金卮。
何以祝之,松柏为期。
何以颂之,于万斯年,为母是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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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虽则】虽然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虽】

雖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音綏。《說文》似蜥蜴而大。从虫唯聲。

《玉篇》詞兩設也。《廣韻》助語也。《集韻》不定也。况辭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註》詩曰:每有良朋,辭之雖也。《禮·少儀》雖請退可也。《疏》雖,假令也。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。

《玉篇》推也。

與唯通。《禮記·表記》唯天子受命於天。註:唯當爲雖。

《荀子·性恶篇》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,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,不能仁義法正也。楊僦註:唯,讀爲雖。

【则】

則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音側。《說文》則等畫物也。从刀貝。貝,古之物貨也。《徐曰》則,節也。取用有節,刀所以裁制之也。

《玉篇》法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則,常也。《疏》謂常禮法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以八則治都鄙。《鄭註》則,法也。

《增韻》凡制度品式皆曰則。《書·說命》明哲實作則。

天理不差曰則。《易·乾卦》乃見天則。《詩·大雅》順帝之則。

法其可法者曰則。《書·無逸》繼自今嗣王,則其無淫于觀,于逸,于遊,于田。《註》戒成王效法文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是則是傚。

《周禮》五命賜則註:地未成國之名。

夷則,七月律名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則,法也。言陽氣法度,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。

《韻會》助辭,又然後之辭。《論語》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。

【四】

四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囗,四方也。八,別也。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

《玉篇》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倍二爲四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《又》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

《正字通》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

《集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關中謂四數爲悉。○按《正字通》云平聲音司,引《樂譜》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
【雏】

雛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仕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崇芻切,音䅳。《說文》雞子也。从隹从芻。《爾雅·釋鳥》生噣雛。《註》生能自食者。《釋文》雛,仕俱反。《禮·月令》天子乃以雛嘗黍。《釋文》仕于反。《孟子》力不能勝一匹雛。

《禮·內則》不食雛伏乳者。

《莊子·秋水篇》南方有鳥,其名鵷雛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鵷雛孔鸞。《註》鵷雛,鳳屬也。《集韻》或作鶵。俗作,非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從遇切,音聚。《集韻》人名。仲尼弟子顏濁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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