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捐勿复陈

出自:明代·欧必元《丁大参右武还豫章录别五首 其三》

拼音:[qì][juān][wù][fù][chén]

平仄:仄平仄仄平

别离怅恨恨,弃捐勿复陈
丈夫志四海,胡越犹比邻。
羽书日夕至,王事戒逡巡。
胡缨缦束带,兜鍪易朝绅。
铅刀贵一割,宁辞酸与辛。
愿言加餐饭,保此封侯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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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弃捐】1.抛弃;废置。 2.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。 3.人死的婉词。
【复陈】复杂的战阵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弃】

弃【寅集下】【廾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說文》古文棄字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是弃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(棄)

【捐】

捐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與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專切,音沿。《說文》弃也。《前漢·竇嬰傳》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

《增韻》除去也,損也。《史記·吳起傳》捐不急之官。

病死曰捐瘠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生相憐,死相捐。

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義同。

叶于倫切,音筠。《陸雲詩》靑雲方乗,芳餌可捐。達觀在一,萬物自賔。俗捐字。別見七畫。捐字原从䏍作。

【勿】

勿【子集下】【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

通作物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九旗雜帛爲物。

《玉篇》非也。《廣韻》無也。《增韻》毋也。《韻會》莫也。《通志》勿,州里之旗也。而爲勿不之勿,借同音,不借義。《論語》非禮勿視。《朱註》勿者,禁止之辭。

《韻會》愨愛貌。《禮·祭義》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。《註》猶勉勉也。

《六書正譌》事物之物,本只此字,後人加牛以別之。

《顏氏家訓篇》書翰稱勿勿,不知所由。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。及考《說文》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。《東觀餘論》今俗勿中加點作匆,爲怱遽字,彌失眞矣。

《正韻》莫勃切,音沒。掃塵也。《禮·曲禮》䘏勿驅塵。

【复】

復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

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

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

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

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

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

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,大業初改曰沔州。

復陶,官名。《左傳·襄三十年》使爲君復陶。《註》復陶,衣服之官也。

衣名。《左傳·昭十二年》王皮冠秦復陶。《註》秦所遺羽衣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六切,音福。《集韻》重也。《正韻》反覆也。《易·復卦》反復其道。《詩·小雅》顧我復我。《註》謂迴轉反復之也。

《正韻》復,除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七大夫以下,皆復其身及戸勿事。《註》復其身,及一戸之內,皆不徭役也。

與複通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爲復道,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上從復道上,望見諸將往往耦語。《註》上下有道,故謂之復。

與覆通。《詩·大雅》陶復陶穴。《音義》復,累土於地上。《說文》作覆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浮富切,浮去聲。《集韻》又也。《增韻》再也。《詩·大雅·大明序》文王有明德,故天復命武王也。

叶房月切,音伐。《韓愈·招揚之罘詩》禮稱獨學陋,易貴不遠復。作詩招之罘,日夕抱饑渴。渴,巨列切。

【陈】

陳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饋八簋。

《史記·李斯傳》所以飾後宮,充下。《註》下陳,猶後列也。

《廣韻》故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我取其,食我農人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太倉之粟,陳陳相因。

久也。《書·盤庚》失于政,爲久之義。

《廣韻》張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欲諫,不欲謂言其過於外也。

《廣韻》衆也。

《爾雅·釋宮》堂途謂之陳。《註》堂下至門徑也。《釋名》言賔主相迎。《註》北當階,其南接門內霤。

國名。《廣韻》周武王封舜後胡公滿於州。

姓。胡公滿之後,子孫以國爲氏。

《玉篇》或作塵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直刃切。同陣。軍伍行列也。詳前陣字註。

叶都年切,音顚。《易林》秋糧未成,無從至。關音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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