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fāng][fēi,fěi][rèn][chǎi][pèi]
平仄:平平仄仄仄
芳菲纫茝佩,绝似楚灵均。
遣离忧、踟蹰日暮倚修门。
想佳人情重,掩涕每思旧恩。
渐绿鬓、凋来惭镜痕。
寒梅高格调,花堕实空存。
只无情羌笛,吹怨且休论。
任秋风摇荡,落叶终归本根。
怎紫凤、青鸾长断群。
【芳菲】〈书〉1.花草的芳香:春草~。 2.花草:~满园,蝶飞燕舞。
【芳】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【菲】
菲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集韻》妃尾切《正韻》敷尾切,音斐。菜名。《說文》芴也。《詩·邶風》采葑采菲。《疏》郭璞曰:菲草生下濕地,似蕪菁,華紫赤色,可食。
又《論語》菲飮食而致孝乎鬼神。《何晏註》薄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菲惄悵也。
又《集韻》父沸切,音狒。義同。
又與屝通。《禮·曾子問》不杖、不菲、不次。《註》菲,草履。《前漢·刑法志》菲履赭衣而不純。
又《集韻》芳微切,音霏。草茂貌。《廣韻》芳菲也。
又《博雅》菲菲,香也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郁郁菲菲。
又《揚子·太經》白黑菲菲。《註》雜也。《後漢·梁鴻傳》志菲菲兮升降。《註》高下不定也。
【纫】
紉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女鄰切《集韻》尼鄰切,昵平聲。《說文》繟繩也。《博雅》盭也。《玉篇》繩縷也,展而續之。《禮·內則》衣裳綻裂,紉箴請補綴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紉秋蘭以爲佩。《註》紉,索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擘,楚謂之紉。
又《集韻》而鄰切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居覲切,音㧆。合絲爲繩。
【茝】
茝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醜止切,音齒。《玉篇》香草。《說文》囂也。齊謂之茝,楚謂之離。《爾雅疏》茝,芎藭苗也。一名蘪蕪。《禮·內則》佩帨、茝蘭。《史記·禮書》側載臭茝,所以養鼻也。《博雅》山茝,蔚香、藁本也。
又《韻會》通芷。茝陽,地名。詳芷字註。
又《廣韻》昌紿切。義同。
【佩】
佩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昧切《正韻》步昧切,玉,大夫佩水蒼玉,世子佩瑜玉,士佩瓀玫。《又》凡帶必有佩玉,唯喪否。
又《論語》去喪無所不佩。
又《白虎通》農夫佩耒耜,工匠佩斧,婦人佩鍼縷。
又水縈紆謂之佩。《水經注》鮑丘水北佩謙澤,眇望無垠。
又蘭渠川水出自北山,帶佩衆溪南流注于渭。
又叶蒲眉切,音裴。《詩·秦風》何以贈之,瓊瑰玉佩。叶上思。
又叶蒲邁切,音敗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紛吾旣有此內美兮,又重之以修能。扈江離與辟芷兮,紉秋蘭以爲佩。能音柰。《說文》大帶佩也。从人从凡从巾。佩必有巾,巾謂之飾。《徐鉉曰》俗別作珮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