吹得柳花过别院

出自:清代·汪东《蝶恋花》

拼音:[chuī][dé,děi,de][liǔ][huā][guò,guō][bié,biè][yuàn]

平仄:平平仄平平平仄

一架蔷薇开欲遍。
蝶羽成双,每向花丛见。
此日谁同花下宴。
美人独立生离怨。
罗带轻杨钗凤颤。
小作回旋,又恐腰肢软。
吹得柳花过别院
自怜风起因团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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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柳花】1.柳树开的花,呈鹅黄色。 2.指柳絮。
【别院】正宅之外的宅院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吹】

吹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昌垂切《集韻》姝爲切《韻會》樞爲切,音炊。《說文》噓也。《玉篇》出氣也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詩·小雅》鼔瑟吹笙。

吹噓。《揚子·方言》吹,助也。《註》吹噓,相佐助也。

《集韻》亦作龡。《周禮·春官》笙師掌敎龡竽笙。

同炊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可炊而傹也。《註》炊與吹同。傹當爲僵。言可以氣吹之而僵仆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。《廣韻》鼔吹也。《禮·月令》上丁,命樂正入學習吹。《又》季冬,命樂師大合吹而罷。《爾雅·釋樂》徒吹謂之和。《古今樂錄》漢樂有鼓吹鐃歌十八曲。

【得】
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
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
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
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
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
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
【柳】

柳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丣力九切,留上聲。《說文》小楊也。本作桺。从木丣聲。《埤雅》柔脆易生,與楊同類。縱橫顚倒植之皆生。

柳谷,日入處。《書·堯典》宅西曰昧谷。徐廣云:柳谷。《宋祁筆記》古文卯本柳字,後借爲辰卯之卯。北本別字,後借爲西北之北。虞翻笑鄭元不識古文,以卯爲昧,訓北曰:北,猶別也。

星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咮謂之柳。

車也。服虔曰:東郡謂廣轍車爲柳。李奇曰:大牛車爲柳。鄧展曰:喪車爲柳。

《爾雅·釋樂》宮謂之重,商謂之敏,角謂之經,徵謂之迭,羽謂之柳。

侯國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渤海郡。

姓。《姓譜》魯子展之後,食邑于柳,遂以爲氏。○按楊柳一物二種,《毛詩》分而言之者,《齊風》折柳樊圃,《陳風》東門之楊是也。合而言之者,《小雅》楊柳依依是也。《本草》云:楊枝硬而揚起,故謂之楊。柳枝弱而垂流,故謂之柳。《正字通》據古詩南楊北有柳分爲二,非。

【花】
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
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
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
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
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【别】

別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鞭入聲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玉篇》分別也。《增韻》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日月以告君,以厚其別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小山別大山,鮮。《疏》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宰庖之切割分別也。《晉·仲長敖覈性賦》同稟氣質,無有區別。

傅別,謂券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八成,聽稱責以傳別。《註》鄭曰: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別之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列切《正韻》避列切,便入聲。《玉篇》離也。《增韻》解也,訣也。《江淹·別賦》黯然銷䰟者,惟別而已矣。《宋·謝惠連·夜集歎乖詩》詩人詠踟躕,搔首歌離別。《梁荀濟贈隂梁州詩》已作金蘭契,何言雲雨別。

【院】

院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王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眷切,音瑗。《說文》堅也。《玉篇》周垣也。亦作寏。《增韻》有垣牆者曰院。《唐書·宣宗紀》作五王院,以處皇子之幼者。

官廨曰院。《唐書·明皇紀》置麗正書院,聚文學之士。

《令狐綯傳》綯爲翰林學士,夜對禁中燭盡,以金蓮花炬送歸院。

《南部新書》自唐初來,歷五院惟二人,李商隱,張延賞。《註》五院,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。

儒者所居曰書院。《方隅勝略》白鹿書院,在廬山。鵝湖書院,在鉛山縣。

浮屠所居曰僧院。《傳燈錄》本行和尙云:若有人道得著,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。

道流所居曰道院。《白樂天·尋郭道士詩》看院止留雙白鶴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胡官切,音桓。

《集韻》委遠切,音婉。義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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