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骸灰烬

出自:清代·汪东《忆少年 哀陈蒙庵》

拼音:[yí][hái][huī][jìn]

平仄:平平平仄

情含秋气,行违世俗,居邻幽宅。
遗骸灰烬,况丛残书册。
路到山阳思旧迹。
泪沾襟、未须邻笛。
谈谐尚如昨,已重泉人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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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遗骸】1.指弃置而暴露的尸体。 2.遗体;骸骨。
【灰烬】物品燃烧后的灰和烧剩下的东西:化为~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遗】

遺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音夷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易·泰卦》不遐遺。《註》用心弘大,無所遺棄也。《詩·小雅》棄予如遺。《註》言忘去不復存省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刺》三曰遺忘。

《正韻》失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功不遺矣。《後漢·桓榮傳》慮無遺計。

《集韻》餘也。《禮·樂記》有遺音者矣。《註》有不盡之音。《屈原·離騷》依彭咸之遺則。《註》遺,餘也。

留也。《書·大誥》寧王遺我大寶龜。《左傳·昭十九年》古之遺愛也。

《字彙補》便旋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小遺殿上。《南史·謝幾卿傳》小遺沾令史。《註》卽俗言小便也。

《正字通》遺遺,與委蛇通。《戰國策》出遺遺之門。《註》言其路逶迤也。《管子·樞言篇》遺遺乎若有從治。

姓。魯費宰南遺之後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以醉切,遺去聲。投贈也,餽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遺人註》以物有所餽遺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請以遺之。

《玉篇》余恚切《正韻》于位切,。

《集韻》徐醉切,音遂。盈之切,音怡。愈水切,音唯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爲切《等韻》似爲切。與隨同。謙以下人也。《詩·小雅》莫肯下遺。《註》遺,音隨。

【骸】

骸【亥集上】【骨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戸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雄皆切,音諧。《說文》脛骨也。《博雅》骨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五年》析骸以爨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百骸九竅六藏,賅而存焉。

《德充符》直寓六骸。《釋文》手足首身也。

《集韻》柯開切,音該。與胲同。《類篇》足大指毛也。

【灰】

灰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呼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回切,音虺。《說文》死火餘㶳也。从火从又。

手也。火旣滅可以執持。《禮·月令》毋燒灰。《註》爲傷火氣也。火之滅者爲灰。

《內則》冠帶垢,和灰請潄。衣裳垢,和灰請澣。《周禮·地官·掌炭》掌灰物炭物之徵令,以時入之,以權量受之,以共邦之用。凡炭灰之事。《後漢·杜篤傳》皤康居灰珍奇。

葭灰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氣之法,竹爲管,葭莩爲灰,爲室三重,布緹幔,木爲案,內庳外高,加律其上,氣至灰飛。

劫灰。《高僧傳》漢武穿昆明池,得黑灰,問東方朔,朔曰:可問西域梵人。後竺法蘭至,問之,云:此劫火灰也。

自然灰。《酉陽雜俎》凡雕刻琉璃,先以自然灰煑令軟。藏器曰:灰生南海,狀如黃土,可澣衣。玉石以此灰霾之,爛如泥。

不灰木。《太平寰宇記》俗爲鋌子,燒之成炭,而不灰。

叶呼侯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生爲倂身物,死爲同棺灰。秦氏自言至,我情不可儔。

叶荒壷切。《陳琳·柳賦》有孤孑之細柳,獨幺枰而剽殊,隨枯木於爨側,將。

【烬】

燼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徐刃切,音賮。《玉篇》同䀆。詳䀆字註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收二國之燼。《註》燼遺民。《吳語》安受其燼。《註》燼餘也。

叶咨辛切,音津。《詩·大雅》民靡有黎,具禍以燼。於乎有哀,國步斯頻。《傳》災餘曰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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