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cuī][tuí][hóng][fǎ][zhì]
平仄:平平平仄仄
夜清暑雨过,四壁草虫鸣。
一枕幽人梦,半窗閒月明。
摧颓宏法志,老大住山情。
忽忆陈尊宿,编蒲度此生。
【摧颓】1.摧折﹐衰败。 2.困顿﹐失意。 3.毁废。
【法志】谓记载法令的典籍。
【摧】
摧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昨回切,音漼。讀若罪平聲。《說文》擠也。一曰挏也。一曰折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徂回切,音嗺。義同。
又沮也。《詩·邶風》室人交徧摧我。《箋》摧者,刺譏之言。
又《增韻》挫也,抑也。《史記·季布傳》能摧剛爲柔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摧詹,至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摧詹,楚語。《詩·大雅》先祖于摧。《傳》至也。《疏》先祖之神,於何所至。
又滅也。《詩·大雅·朱傳》先祖之祀,將自此而滅也。
又《集韻》遵綏切,醉平聲。退也。《易·晉卦》晉如摧如。鄭康成讀。
又催內切,音啐。減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寸臥切,音剉。與莝同。斬芻也。《詩·小雅》乘馬在廐,摧之秣之。《箋》摧,今莝字也。
【颓】
頽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杜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回切,音魋。《玉篇》頰下。
又《六書故》首禿也。
又《廣韻》暴風也。通作穨。《詩·小雅》維風及頽。《爾雅·釋天》焚輪謂之穨。《註》暴風從上下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虺頽,病也。通作。《詩·周南》我馬虺隤。《釋文》馬退不能升之病也。《說文》作穨。《集韻》作尵。
又順也。《禮·檀弓》拜而後稽顙,頽乎其順也。《註》頽,順也。《疏》頽然不逆之意也。
又墜也。《禮·檀弓》泰山其頽乎。
又《廣雅》壞也。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》無面目之可顯兮,遂頽思而就牀。《註》言壞其思慮而就牀也。
又水下流也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水頽以絕商顏。《註》下流曰頽。商顏,山名。
【宏】
宏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戸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乎萌切,音峵。《說文》屋深響也。《玉篇》大也。《增韻》廣也。《書·盤庚》用宏兹賁。《註》宏賁皆大也,謂宏大此大業也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梓人爲筍虡臝屬,大聲而宏,則於鐘宜。
又宏宏。《集異記》山卿撰蒼龍宮新溪銘云:新宮宏宏,崇軒䡾䡾。
又宏父,官名。《書·酒誥》宏父定辟。《註》事官司空也,主制其疆界,以定法也。
又《岳珂·追感詩》心術參堯運,規模紹漢宏。
又《正字通》宏與谹閎洪通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崇論谹議。《史記》作閎。《揚雄傳》閎言崇議。
又《華陽國志》文學聘士洛下宏,字長公,閬中人。《漢書》作閎。與洪宏同。
【法】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【志】
志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鋕。《說文》从心之聲。志者,心之所之也。《論語》志於道。《詩序》在心爲志。
又《廣韻》意慕也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不以樂志。《註》志者,意所擬度也。《禮·少儀》問卜筮曰:義歟,志歟。義則可問,志則否。《註》義,正事也。志,私意也。
又準志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射之有志。《疏》如射之有所準志,志之所主,欲得中也。
又章志也。《禮·檀弓》孔子之喪,公西赤爲志焉。子張之喪,公明儀爲志焉。《疏》故爲盛禮,以章明志識也。
又本志也。《左傳·襄元年》謂之宋志。《註》言宋本志,在攻取彭城也。
又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以制六志。《註》爲禮,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。
又記也。與誌同。或作識。《周禮·春官》小史掌邦國之志。《前漢書》有十志。《師古曰》志,記也。積記其事也。《後漢·劉駿傳》博見彊志。
又《集韻》昌志切。與幟通。旗也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沛公以周昌爲職志。
又箭鏃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金鏃翦羽謂之鍭,骨鏃不翦羽謂之志。《註》鏃,今之錍箭。志,今之骨骲。
又叶眞而切,音支。《楚辭·九章》昔君與我成言兮,曰黃昏以爲期。羌中道而回畔兮,反旣有此他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