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jí][shì][fǎ][zhí]
平仄:平仄仄平
空若不解,即是断空。
解若不空,即是法执。
是故居士,独号解空。
窠臼不立,凡圣岂存。
是谁宗旨,临济仍云。
【即是】1.如此。 2.就是。
【法执】佛教语。两种"我执"之一。对于"人我执"而言。也称为"法我执"。谓不知诸法由因缘而生,以为外界有独立自存的客观实体的"妄执"。见《成唯识论》卷一。
【即】
即【子集下】【卩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玉篇》卽今作即。
【是】
是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
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
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
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
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《蔡邕·釋誨》予惟悼哉,害其若是。天高地厚,跼而蹐之。
【法】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【执】
執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入切《正韻》質入切,音汁。守也,持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允執厥中。
又處也。《禮·樂記》師乙曰:請誦其所聞,吾子自執焉。
又塞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子玉使伯棼請戰曰:非敢必有功也,願以聞執讒慝之口。
又父之友曰執友。《禮·曲禮》見父之執,不問不敢對。《後漢·馬援傳》援爲梁松父執,松貴拜援牀下,援不之答。
又捕也。《禮·檀弓》肆諸市朝,而妻妾執。《孟子》執之而已。
又姓。
又執失代,三字姓。
又與慹同。《前漢·朱博傳》豪强執服。《註》謂畏威懾服也。本作,省作執。亦作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