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历】
歷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音靂。《說文》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《書·梓材》殺人歷人。《註》歷人者,罪人所過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合散犯守,陵歷鬭食。《韋昭註》自下往觸之曰犯,居其宿曰守,經之爲歷,突掩爲陵,星相擊爲鬭。
又次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冬,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。《註》歷,猶次也。
又盡也。謂徧及之也。《書·盤庚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。《師古註》歷謂歷觀之。
又踰也,越也。《孟子》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《大戴記》竊盜歷法妄行。
又疎也。《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》齞脣歷齒。《註》歷,猶疎也。《後漢·列女傳》蓬髮歷齒,未知禮則。
又錯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交臂歷指。
又亂也。《大戴記》歷者,獄之所由生。《註》歷,歷亂也。《鮑照詩》黃絲歷亂不可治。
又歷歷,行列貌。《古樂府》歷歷種白楡。
又釜鬲謂之歷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銅歷爲棺。《索隱曰》歷卽釜鬲也。
又歷錄,文章之貌。見《詩疏》。
又寂歷,猶寂寞也。《張說詩》空山寂歷道心生。
又山名。《括地志》蒲州河東縣雷首山,一名中條,一名歷山,舜耕處。《廣輿記》蒲州今屬平陽府。
又濟南有歷山,《漢志》充縣亦有歷山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信都國有歷縣。
又歷城縣,屬濟南,卽齊州縣也。《地理通釋》田廣罷歷下兵,卽其地。後漢安帝建光三年,黃龍見歷城。
又湖名。《廣輿記》歷湖,在和州城西,周七十里,爲郡之巨浸。
又《爰歷》,書名。《說文序》趙高作《爰歷篇》,所謂小篆。
又與曆日之曆同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黃帝造歷。
又《世本》曰容成造歷。《尸子》曰羲和造歷。或作曆。
又與霹靂之靂同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辟歷夜明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辟歷數發。
又與馬櫪之櫪同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伏歷千駟。
又同壢。坑也。
【尚】
儻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20画
《唐韻》他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坦朗切《正韻》他曩切,湯上聲。倜儻,卓異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俶儻瑰瑋。《前漢·史丹傳》儻蕩不備。《註》豁達也。
又《關尹子·一宇篇》心儻儻,物迭迭。《註》儻儻,猶儃儃。
又或然之辭。儵忽不可期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儻乎若行,而失道也。《繕性篇》軒冕在身,非性命也,物之儻來寄也。
又《莊子·天下篇》時恣縱而不儻。《註》儻,苟也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黨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黨可得見乎。《揚雄傳》黨鬼神可也。本作儻。俗作倘。
【可】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又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又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【数】
數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
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
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禮命之多少。
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治數,每事多少異也。《後漢·律曆志》隷首作數。《註》隷首,黃帝之臣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色角切,音朔。頻數也。《禮·祭義》祭不欲數,數則煩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數,疾也。《疏》皆謂急疾也。
又《集韻》蘇谷切,音速。《禮·樂記》衞音趨數煩志。《註》趨數,讀爲促速,聲之誤也。《史記·賈生傳》淹數之度兮,語余其期。《註》徐廣曰:數,速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趨玉切,音促。細也。《孟子》數罟不入洿池。《趙岐註》密細之網。
又《集韻》聳取切,音繏。數數,猶汲汲也。
又所錄切,松入聲。汲水疾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數如泆湯。
又所六切,音縮。數數,迫促意。
又仕角切,音浞。促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先奏切。《陸機·宣猷堂詩》篤生我后,克明克秀。體輝重光,承規景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