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手搏取

出自:宋代·释德洪《绣释迦像并十八罗汉赞 第十六注茶半托迦尊者》

拼音:[yǐ][shǒu][bó][qǔ]

平仄:仄仄平仄

心花开敷,行象明洁。
翛然宴坐,秀目丰颊。
万象之语,六根之功。
以手搏取,置不言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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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手搏】1.徒手搏斗。 2.指角力﹑摔跤﹑拳击之类的搏斗。
【搏取】夺取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手】

手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

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

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

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

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

叶矧視切,音矢。《宋玉·笛賦》延長頸,奮玉手,摛朱脣,曜皓齒。

《說文》拳也。《正字通》握手謂之拳。非手卽拳也。

【搏】

搏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補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伯各切,音博。《說文》索持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務博執。一曰至也。《書·益稷》搏拊琴瑟。

拊也,拍也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彈箏搏髀。

手擊也。《釋名》指廣搏以擊之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晉侯夢與楚子搏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搏牛之蝱,不可以破蟣蝨。

取也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鑠金百鎰,盜跖不搏。《註》搏猶攫也,取也。凡鳥翼擊物,必轉足取攫,故人取物亦云搏也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匹各切,音粕。亦擊也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遇切,音付。亦擊取也。或作捕。

《集韻》符遇切,音附。捕也。

《集韻》蒲故切《正韻》薄故切,音步。與捕同。詳捕字註。

【取】

取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

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

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

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苟切,音趣。《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》今年大作社,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須知風化首。

《正韻》索也。《詩·小雅》如酌孔取。《箋》謂度所勝多少。

《六書本義》通用伸,伸通取。訓索,取轉聲,與娶趣字同。

《古文奇字》朱謀㙔曰:古文取,疑當从与聲。人與而我取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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