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何】
何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胡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賀平聲。曷也,奚也,孰也,詰詞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禹曰何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
又誰何。猶言莫敢如何也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利兵而誰何。
又未多時曰無何,亦曰無幾何。《史記·曹參傳》居無何,使者果召參。
又《前漢·袁盎傳》南方濕,君能日飮,無何,可免禍也。《註》無何,言更無餘事也。
又《南史·西域傳》西域呼帽爲突何。
又《古今樂錄》羊無夷伊那何,皆曲調之遺聲。
又國名。《隋書》西域有何國。
又姓。
又娙何,漢女官名,秩比二千石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下可切,賀上聲。同荷。儋也,負也。《易·噬嗑》何校滅耳。《詩·曹風》何戈與祋。《小雅》何簑何笠。《商頌》百祿是何。
又通訶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譴大何。《註》譴,責也。何,詰問也。
【来】
來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徠《廣韻》落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才切,賴平聲。至也,還也,及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尚往來。往而不來,非禮也。來而不往,亦非禮也。
又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公觀魚於棠,登來之也。《註》登讀爲得,齊人謂求得爲登來。
又玄孫之子曰來孫。
又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貽我來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作飴我釐麰。亦作䅘。
又呼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來瞽令臯舞。
又姓。
又《集韻》洛代切,音賚。撫其至日來。《孟子》放勳曰:勞之來之。
又叶鄰奚切,音離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素問》恬澹虛無,眞氣從之。精神守內,病安從來。
又叶郞狄切,音力。《詩·小雅》東人之子,職勞不來。叶下服。《大雅》經始勿亟,庶民子來。
又叶落蓋切,音賴。《屈原·離騷》因氣變而遂會舉兮,忽神奔而鬼怪。時髣髴以遙見兮,精皎皎以往來。
又叶良置切,音利。《荀子·賦篇》一往一來,結尾以爲事。
【四】
四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囗,四方也。八,別也。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
又《玉篇》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倍二爲四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《又》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
又《正字通》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
又《集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關中謂四數爲悉。○按《正字通》云平聲音司,引《樂譜》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【凶】
兇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許容切《韻會》虛容切,音胷。《說文》擾恐也。从人在凶下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曹人兇懼。《玉篇》懼聲也。
又《增韻》凶,通作兇。《唐詩》除兇報千古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恟忷。
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許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詡拱切,胷上聲。義同。
【窃】
竊【午集下】【穴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7画
〔古文〕千結切,音切。盜也。《集韻》盜自中出曰竊。《書·微子》殷民攘竊神祇之犧牷牲。《傳》往盜曰竊。《春秋·定八年》盜竊寶玉大弓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䑕竊狗盜。《博雅》竊,取也。
又私也。《論語》竊比於我老彭。《孟子》竊負而逃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尚竊遲之。
又非所據而據亦曰竊。《論語》臧文仲其竊位者與。《疏》知賢不舉,偸安於位,故曰竊位。
又竊竊,猶察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竊竊然知之。《註》猶察察也。
又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桑鳸竊脂。《疏》桑鳸,一名竊脂,好盜脂膏,因名。
又淺也。《轉注古音略》竊,卽古淺字。九扈中,竊,淺黑也。竊藍,淺靑也。竊黃,淺黃也。竊丹,淺赤也。四色皆具,則竊脂亦淺白也。《爾雅·釋獸》虎竊毛謂之虦貓。《疏》虎之淺毛者,別名虦貓。
又叶七計切,音砌。《王筠詩》寶地恣憑陵,神樂忽侵竊。猛將窮奮擊,勇夫貪搏噬。
【枋】
枋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甫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分房切《正韻》敷房切,音方。《說文》木可作車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杞其枋。
又《南方草木狀》蘇枋木出九眞,南人以之染絳,漬以大庾之水,則色愈深。
又《集韻》蜀人以木偃魚曰枋。
又《集韻》甫妄切,妨去聲。舟師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陂病切。與柄同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八枋之法,以詔王治,謂爵、祿、予、奪、生、殺、廢、置也。
又《儀禮·士昏禮》酌醴加柶面葉,受醴面枋。《疏》柶,朼類。枋,柶柄也。
又《正韻》舫,亦作枋。
【柄】
柄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陂病切,兵去聲。一作棅。《說文》柯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秦無盧。《註》戈戟柄。
又爵豆之屬亦有柄。《禮·祭統》尸酢夫人執柄。《管子·弟子職》進柄尺。
又本也。《易·下繫》坤爲地爲柄。
又權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旣有利權,又執民柄。
又《韓非子·二柄篇》二柄德也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柄山,其上多玉。
又通枋。詳枋字註。
又通秉。斗柄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作斗秉。
又《集韻》補永切,音丙。持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古音》必漾切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