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药】
藥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5画
《唐韻》以灼切《韻會》弋約切,音躍。《說文》治病草。《史記·三皇本紀》神農氏甞百草,始有醫藥。《急就篇註》草木、金石、鳥獸、蟲魚之類,堪愈疾者,總名爲藥。
又《本草》芍藥。詳芍字註。
又療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多將熇熇,不可救藥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有虞氏之藥瘍也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藥氏,望出河内,後漢南陽太守藥崧,晉有牙門藥冲。
又《韻會》式灼切,音鑠。灼藥,熱貌。《丘遲·思賢賦》心灼藥如傷。
又旅灼切,音略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歸鴈鳴鵽,黃稻鱻魚,以爲勺藥。《註》勺藥,五味之和。藥音略。《西溪叢語》言勺藥者,乃以魚肉等物爲醢食也。《韓退之·郾城聯句詩》五鼎調勺藥。
又,難祈却老藥。上藥旅酌切,下藥以灼切,二藥不同音。
又《唐韻古音》醫藥之藥去聲,音効。
又《字彙補》與籞苑之籞同。李正己曰:園亭中藥闌,闌卽藥,藥卽闌,猶言圍援,非花藥之闌。《漢書·宣帝紀》:池藥未幸者,假與貧民。凡《漢書》闌入宮禁,闌字多从艸,則藥闌字義尤分明也。
【饵】
餌【戌集下】【食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6画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忍止切,音耳。《玉篇》食也,餠也,餻也。《說文》粉餠也。《徐鍇曰》釋名,烝燥屑餠之曰餈,非也。粉米烝屑皆餌也,非餈也。《許愼曰》餈稻餠,謂炊米爛乃擣之,不爲粉也。粉餈以豆爲粉糝餈上也,餌則先屑米爲粉,然後溲之。餈之言滋也,餌之言堅潔若玉餌也。《楚辭·招魂》粔籹蜜餌。
又《禮·內則》糝取牛羊豕之肉,三如一小切之,與稻米,稻米二肉一,合以爲餌煎之。《註》此周禮糝食也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弓人》魚膠餌。《註》色如餌。
又《禮·內則》擣珍,取牛羊麋鹿麇之肉,必脄,每物與牛若一,捶反側之,去其餌,孰出之,去其皽,柔其肉。《註》餌,筋腱也。
又啗魚具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五十犗以爲餌。
又隂以利誘人曰餌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五餌三表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仍吏切《正韻》而至切,。重文从食耳聲,作餌。
【治】
治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乿《唐韻》直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澄之切《正韻》陳知切,音持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,出東萊曲城陽丘山,南入海。
又水,出泰山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,治水所出,南至下邳入泗。
又《集韻》湯來切,音胎。水名。水出鴈門郡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鴈門郡隂館累頭山,治水所出,東至泉州入海。
又理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大宰以九職任萬民,七日嬪婦,化治絲枲。
又盈之切,音怡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直利切《正韻》直意切,音穉。亦理也。《荀子·修身篇》少而理曰治。
又習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治其大禮。
又校也。《戰國策》皆無敢與趙治。
又有所求乞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旅師》凡新甿之治,皆聽之。
又監督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鄕師》用役則帥其民而至,遂治之。
又聽獄之成辭亦曰治。《周禮·秋官·方士》凡都家之士所上治,則主之。《註》所上治,謂獄訟之小事,不附罪者也。
又才多亦曰治。《左傳·莊九年》鮑叔曰:管夷吾治于高傒,使相可也。《註》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。
又道家靜室曰治。《六朝詩話》送謝靈運於杜治,猶今之宮觀也。
又所都之處曰治。《前漢·田儋傳》更王膠東,治卽墨。《註》治,謂都之也。
又州郡所駐曰治,如蜀刺史曰治成都,揚刺史曰治會稽。《毛氏韻增》治字本平聲,脩治字借爲去聲,經典釋文治字平聲皆無音,假借治道平治字,直吏切。
【疗】
療【午集中】【疒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力照切《正韻》力弔切,音料。《說文》治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療,治也。江湘郊會謂醫治之曰愮,或曰療。《周禮·天官·瘍醫》凡療瘍,以五毒攻之。《註》止病曰療。《四皓采芝操》曄曄紫芝,可以療饑。
又《集韻》式灼切,音鑠。與同。病也。
【之】
之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㞢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
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
又變也。《易傳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孫奕示兒編》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
又至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
又遺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《註》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又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又《郝敬讀書通》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《詩·唐風》舍旃舍旃。
又《魏風》上愼旃哉。與之同。通作至。往彼曰之,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又《韻補》叶職流切,音周。《楚辭·九章》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。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。叶上牛下求。《周伯琦曰》古人因物制字。如之本芝草,乎本吁氣,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旣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吁字鳶字。
【法】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