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fēn][yǔ,yù,yú][duàn][xiá][zhēng][dù][shuǐ]
平仄:平平仄平平仄仄
田家荆树近如何,泪洒枯茎感慨多。
纷与断霞争渡水,乱披残霭下寒波。
虫书未就馀残萚,蚁梦初回尽改柯。
鸿雁影稀孤干在,愁心摇落遍关河。
出自:清代·戴亨《咏落叶敬步御制原韵 其五》
拼音:[fēn][yǔ,yù,yú][duàn][xiá][zhēng][dù][shuǐ]
平仄:平平仄平平仄仄
田家荆树近如何,泪洒枯茎感慨多。
纷与断霞争渡水,乱披残霭下寒波。
虫书未就馀残萚,蚁梦初回尽改柯。
鸿雁影稀孤干在,愁心摇落遍关河。
【断霞】片段的云霞。
【纷】
紛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敷文切,音芬。《說文》馬尾韜也。《玉篇》亂也,緩也。
又《博雅》紛紛,衆也。
又喜也。《易·卦》用史巫紛若吉。《釋文》紛,衆也,喜也。一云盛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羽旄紛紛。《註》紛紛言其多。
又《書·顧命》筍席紛純。《疏》紛如綬,有文而狹者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左佩紛帨。《註》紛帨,拭物之佩巾也。
又《揚雄·羽獵賦》靑雲爲紛。《註》紛,旗旒也。
又《集韻》符分切,音汾。紛縕,亂貌。
又《韻補》叶孚焉切。《孫楚·雪賦》豐隆灑雪,交錯翻紛。膏澤偃液,普潤中田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断】
断【卯集下】【斤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玉篇》同斷。俗字。(斷)〔古文〕。截也。《書·盤庚》乃斷棄汝。《傳》斷,絕也。《詩·商頌》是斷是遷。《疏》於是斬斷之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徒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杜管切,。絕也。《羣經音義》旣絕曰斷。《釋名》斷,段也。分爲異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利斷金。《疏》其纖利能斷截於金。
又《集韻》徒玩切《正韻》杜玩切,音段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丁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玩切,音鍛。決也。《易·繫辭》以斷天下之疑。《疏》決斷天下之疑。
又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無他技。《疏》斷斷,守善之貌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凡萬民之不服敎,而有獄訟者,與有地治者,取而斷之。
又《韻補》叶多卷切。《白居易·寄元九詩》一病經四年,親友書信斷。彼獨是何人,心如石不轉。
又叶徒眷切。《鮑照·擬古》居人掩閨臥,行子中夜飯。野風吹秋木,行子心腸斷。
【霞】
霞【戌集中】【雨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胡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加切,音霞。《說文》赤雲氣也。从雨叚聲。《玉篇》東方赤。《廣韻》赤氣騰爲雲。《集韻》雲日氣相薄。《增韻》日旁彤雲。通作赮。
又《字彙補》漢複姓有霞露氏。
又與遐通。《楚辭·遠遊》載營魄而登霞。《朱註》古與遐借用。
又《增韻》通作蝦。《吳越春秋·烏鳶歌》啄霞矯翮兮雲閒。《字彙補》霞卽蝦也。
又叶音胡。《楚辭·遠遊》餐六氣而飮沆瀣兮,漱正陽而含朝霞。保神明之淸澄兮,精氣入而麤穢除。
又叶音何。《曹植·洛神賦》遠而望之,皎若太陽升朝霞。迫而察之,灼若芙渠出綠波。
【争】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又《玉篇》諫也。
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【渡】
渡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故切《正韻》獨故切,音度。《說文》濟也。《廣雅》去也,通也。
又通作度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度江河亡維楫。《集韻》或作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