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huái][yīn][zhōng][cǐ][shēn]
平仄:平平平仄平
江水澄清波,水清石见底。
披襟绝俗营,垂纶兼洗耳。
此中滋味佳,不为得鱼喜。
渔子操轻舟,截纲横江汜。
渔利非娱情,风波有时起。
何如守一竿,心境淡如水。
淮阴终此身,宁悲儿女子。
【淮】
淮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戸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乎乖切,音懷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南陽平氏桐柏大復山,東南入海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淮,均也。均其務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淮者,均其勢也。《釋名》淮,圍也。圍繞揚州分界,東至於海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靑州,其川淮泗。《書·禹貢》導淮自桐柏。
又水出漢中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漢中郡房陵縣淮山,淮水所出。
又淮安,郡名。《廣輿記》秦屬九江郡,曰淮隂。漢曰臨淮,晉曰山陽,隋唐曰楚州,宋曰淮安。
又《韻補》叶胡隈切,音回。《左傳·昭十二年》有酒如淮,有肉如坻。寡君中此,爲諸侯師。一說淮讀爲濰叶韻。
又叶虛欺切,音熙。《顏延之詩》惜無爵雉化,何用充江淮。去國還故里,迷門樹蓬藜。
【阴】
阴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與隂同。見《字彙補》,以定晏陰之所成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內宰》以陰禮敎六宮。《註》陰禮,婦人之禮。
又《內小臣》掌王之陰事陰令。
又《地官·大司徒》以陰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《註》陰禮,謂男女之禮。
又陰晴。《詩·邶風》曀曀其陰。《又》以陰以雨。
又《說文》山之北也。《書·禹貢》南至于華陰。
又《說文》水之南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河東郡汾陰縣。《註》介山在南。
又《玉篇》影也。《晉書·陶侃傳》大禹惜寸陰,吾輩當惜分陰。
又《正字通》陰八字。
又《前漢·郊祀歌》靈之至,慶陰陰。《註》師古曰:言垂陰覆徧於下。
又《玉篇》默也。《戰國策》齊秦之交陰合。
又《詩·秦風》陰靷鋈續。《傳》陰,揜軓也。《釋名》陰,蔭也。橫側車前,以陰笒也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襄九年》濟于陰阪侵鄭。
又《昭十九年》楚工尹赤遷陰于下陰。
又《二十二年》帥師軍于陰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陰縣。《註》卽左傳下陰也。
又漢有兩陰山縣。《地理志》西河郡陰山,又桂陽郡陰山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自楡中河以東,屬之陰山。《註》徐廣曰:在五原之北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管修自齊適楚,爲陰大夫,其後氏焉。○按史記褚少孫龜筴傳:陰兢活之,與之俱亡。索隱曰:陰,姓。兢,名也。是商時卽有陰姓矣。
又左傳僖十五年:晉陰飴甥會秦伯,盟于王城。註:飴甥,食邑于陰。戰國策有陰、陰姬,疑卽出於此。
又昭二十四年,陰不佞,以溫人南侵。疑陰亦姓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男子勢曰陰。《史記·呂不韋傳》私求大陰人嫪毐爲舍人。
又《逸周書》墠上張赤帟陰羽。《註》陰,鶴也。《玉篇》今作隂。《五音集韻》俗作。
又《集韻》烏含切,音菴。本作闇,治喪廬也。《論語》高宗諒陰,三年不言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禁切,音蔭。《集韻》瘞藏也。《禮·祭義》骨肉斃于下,陰爲野土。《註》陰,讀爲依廕之廕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旣之陰女,反予來赫。《箋》覆陰也。《韻會小補》蔭,通作陰。
又《正字通》音飮。古醫方有淡陰之疾,俗作淡飮。
又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詩·豳風》二之日鑿冰沖沖,三之日納于凌陰。《箋》凌陰,冰室。《揚子·太經》日飛懸陰,萬物融融。
又叶於虔切,音煙。《黃庭經》上有䰟靈下關元,左爲少陽右太陰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本作殷。淺黑色也。亦作陰。《詩·小雅·我馬維駰傳》陰白雜毛曰駰。陰,淺黑色也。(陰)
【终】
終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螽。《說文》絿絲也。
又《玉篇》極也,窮也。《集韻》一曰盡也。《易·繫辭》《易》之爲書也,原始要終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愼厥終,惟其始。《詩·大雅》高朗令終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
又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先王之正,時也。履端于始,舉正于中,歸餘于終。《疏》歸其餘,分置于終末。言於終末乃置閏也。
又《左傳·襄九年》十二年矣,是謂一終,一星終也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月在壬曰終。
又《前漢·法志》地方一里爲井,井十爲通,通十爲成,成方十里,成十爲終。
又姓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殷民七族,有終葵氏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秦之先爲嬴姓,其後分封,以國爲姓,有終黎氏。《前漢·終軍傳》終軍,字子雲,濟南人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諸仍切。《周易·坤·文言》以終叶成。
又《韻補》叶諸良切。《陳琳·迷迭香賦》竭歡慶於夙夜兮,雖幽翳而彌彰。事罔隆而不殺兮,亦無始而不終。
【此】
此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
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身】
身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
又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又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又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又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