毫端莫取

出自:宋代·释清远《天台三大士像赞》

拼音:[háo][duān][mò,mù][qǔ]

平仄:平平仄仄

岩岩天台,旷阔寰宇。
大士不我,毫端莫取
蜀客心狂,纤尘一缕。
屈指拊掌,松石猛虎。
生涯何有,流传今古。
静对虚堂,非谓无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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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毫端】1.细毛的末端。比喻极细微。 2.犹言笔底;笔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毫】

毫【辰集下】【毛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胡刀切,音豪。長銳毛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合抱之木,生於毫末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有益毫毛。

言物細曰秋毫,言毫至秋極纖細也。《孟子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秋毫爲小,待之成體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入關,秋毫無犯。

《謝察微·算經》十絲曰毫,十毫曰釐。《禮·經解》差若毫釐,謬以千里。《晉書·虞預傳》毫釐之失。

筆謂之毫。《陸機·文賦》或含毫而邈然。《唐書·劉知幾傳》每記事載言,則閣筆相視,含毫不斷。

蘸筆曰濡毫,落筆曰揮毫。

姓。漢毫康,封安陽侯。

修毫,狗名。《西京雜記》李亨好馳駿狗,有修毫、釐睫、白望、靑曹之名。《說文》作豪。籀文作毫。《正字通》毫、豪雖通,然《山海經》豪豬可借毫,孟子《豪傑》之士,《淮南子》智過百人謂之豪,當用豪,俗溷爲一,非。

《姓譜》毫、豪分二姓。

【端】

端【午集下】【立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多官切,音偳。《說文》直也,正也。《禮·曲禮》振書端書于君前。《註》端,正也。《玉藻》目容端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選天下之端士,孝悌博聞,有道術者,以衞翼之。

《篇海》萌也,始也,首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心,五行之端也。《公羊傳·隱元年註》上係天端。《疏》天端,卽春也。春秋說云:以元之深,正天之端。以天之端,正王者之政也。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先王之正,時也,履端于始。《疏》履,步也,謂推步曆之初始,以爲術曆之端首。《孟子》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。《註》端者,首也。人皆有仁義禮智之首,可引用之。

《廣韻》緒也,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緒,南楚或曰端。

《增韻》審也。《戰國策》郤疵對智伯曰:韓魏之君,視疵端而趨疾。

專也。《戰國策》敢端其願。《註》端,猶專也。

布帛曰端。《禮·記疏》束帛,十端也。丈八尺爲端。《小爾雅》倍丈謂之端,倍端謂之兩,倍兩謂之疋。

《周禮·春官》其齊服有端。

地名。《山海經》號山,端水出焉,東流注于河。

國在流沙中者,墩端璽㬇。《史記·趙世家》與韓魏分晉,封晉君以端氏。《註》端氏,澤州縣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蒼梧郡有端溪。

姓。孔子弟子端木賜。

宮門名。《後漢·黃瓊傳》舉吏,先試之于公府,又覆之于端門。《註》端門,太微宮南門也。

獸名。《後漢·鮮傳》禽獸異于中國者,野馬,原羊,角端牛,以角爲弓,俗謂之角端弓。

《正韻》尺兗切。與喘同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端而言。《註》端,讀爲喘。喘,微言也。

《韻會小補》美辨切。同冕。大夫以上冠也。《禮·玉藻》諸侯端以朝,日于東門之外。《註》端,皆音冕。

《韻補》叶都元切。《陸機·文賦》罄澄心以凝思,眇衆慮而爲言。籠天地于形內,挫萬物于筆端。

叶多汪切。《楊戲贊秦子敕》正方受遣,豫聞後綱。不不僉,造此異端。

【莫】

莫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音寞。《韻會》無也,勿也,不可也。《易·繫辭》莫之與,則傷之者至矣。

定也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,求民之莫。

謀也。《詩·小雅》秩秩大猷,聖人莫之。

《博雅》强也。《論語》文莫吾猶人也。《晉書·欒肇·論語駁曰》燕齊謂勉强爲文莫。《揚子·方言》侔莫,强也,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。《淮南子·謬稱訓》猶未之莫與。《註》莫,勉之也。

削也。《管子·制分篇》屠牛垣,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。

《博雅》莫莫,茂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葉莫莫。《註》莫莫,茂密之貌。

《莊子·逍遙遊》廣莫之野。《註》莫,大也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卽幕氏省文。漢有富人莫氏,見《游俠傳》。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。

《史記·夏本紀註》五湖之一有莫湖。

與瘼通。《詩·小雅》莫此下民。

與幕通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莫府省約文書籍事。

《說文》莫故切。同暮。《易·夬卦》莫夜有戎。

菜也。《詩·魏風》彼汾沮洳,言采其莫。《註》音暮。《陸璣疏》莫,莖大如箸,赤節,節一葉,似柳葉,厚而長,有毛刺,今人繅以取繭緒。其味酢而滑,始生可以爲羹,又可生食。五方通謂之酸迷,冀州人謂之乾絳,河、汾之閒謂之莫。

通膜。《禮·內則》去其皽。《註》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。

《韻會》莫白切,音陌。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婦莫莫。《註》言淸靜而敬至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德正應和曰莫。

《唐韻古音》平聲,音謨。《漢書》註引《詩》聖人莫之作謨。《直音》作。

【取】

取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

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

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

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苟切,音趣。《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》今年大作社,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須知風化首。

《正韻》索也。《詩·小雅》如酌孔取。《箋》謂度所勝多少。

《六書本義》通用伸,伸通取。訓索,取轉聲,與娶趣字同。

《古文奇字》朱謀㙔曰:古文取,疑當从与聲。人與而我取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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