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wǔ][cóng,zòng][hú][shàng,shǎng][fēn,fèn]
平仄:仄平平仄平
十载游山兴,五从湖上分。
杏衫围写画,桃纸占题裙。
斗草馀书带,裁缄报锦文。
倘应携并去,胭粉满松云。
出自:明代·黎遂球《湖上即事四首 其四》
拼音:[wǔ][cóng,zòng][hú][shàng,shǎng][fēn,fèn]
平仄:仄平平仄平
十载游山兴,五从湖上分。
杏衫围写画,桃纸占题裙。
斗草馀书带,裁缄报锦文。
倘应携并去,胭粉满松云。
【上分】上等;好的。如:出家人若有桃子吃,就为上分了。——《西游记》。
【五】
五【子集上】【二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音午。《增韻》中數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數五,地數五。《書·武成》列爵惟五。《詩·鄘風》良馬五之。
又格五。《後漢·梁冀傳》能挽滿,彈棊,格五,六博,蹴鞠,意錢之戲。《註》行棊相塞謂之簺,簺有四采,簺白乗五是也。至五卽格不得行。
又《辛氏三秦記》城南韋杜,去天尺五。
又十五夜曰三五。《謝靈運詩》期在三五夕。《崔曙詩》秒冬正三五,日月遙相望。
又姓。漢五京。
又第五,五鹿,皆複姓。崔曙《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》:仲冬正三五,日月遙相望。
【从】
从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說文》從本字。《陸佃曰》二人向陽爲从,向隂爲比。士之趨嚮,不可不愼。(從)《廣韻》疾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牆容切,俗平聲。《說文》本作从。相聽也。《書·益稷》汝無面從。《說命》后從諫則聖。
又《廣韻》就也。《易·乾卦》雲從龍,風從虎。《禮·曲禮》謀于長者,必操几杖以從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自也。《詩·小雅》伊誰云從。《箋》言譖我者,是言從誰生乎。《晉書·明帝紀》不聞人從日邊來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將軍從公。《何氏姓苑》今東筦人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》從容以和。《禮·中庸》從容中道。
又《集韻》書容切,音舂。從容,久意。《禮·學記》待其從容,然後盡其聲。
又《集韻》將容切,音蹤。東西曰衡,南北曰從。《詩·齊風》衡從其畝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從合則楚王,衡成則秦帝。
又與蹤通。《史記·聶政傳》重自以絕從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從迹安起。
又《集韻》祖動切,音總。太高貌。《韻會》髻高也。《禮·檀弓》尔無從從爾。
又《集韻》鋤江切,浞平聲。義同。
又《唐韻》慈用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才用切,。隨行也。《詩·齊風》其從如雲。《論語》從我者,其由與。
又《韻會》從天子曰法從,侍從。《書·囧命》其侍御僕從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趙昭儀,每上甘泉常法從。《註》師古曰:以法言當從耳。一曰從,法駕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羽林郞掌宿衞侍從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似用切,音頌。同宗也。《爾雅·釋親》父之世父,叔父爲從祖,祖父。父之世母,叔母爲從祖,祖母。《釋名》從祖父母,言從己親祖別而下也,亦言隨從己祖以爲名也。
又《集韻》子用切。與縱同。《禮·曲禮》欲不可從。《論語》從之純如也。(從)
【湖】
湖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胡。《說文》大陂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楊州,其浸五湖。《水經注》五湖,謂長塘湖,太湖,射貴湖,上湖,滆湖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湖水,出桃林塞之夸父山。
又州名。《廣輿記》屬浙江,吳曰吳興,隋唐曰湖州,今爲湖州府。
【上】
上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丄時亮切,音尙。在上之上,對下之稱。崇也,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天者親上。
又《廣韻》君也。太上極尊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上者,尊位所在。但言上,不敢言尊號。
又上日。《書·舜典》正月上日。《註》孔氏曰:上日,朔日也。葉氏曰:上旬之日。曾氏曰:如上戊,上辛,上丁之類。
又姓。漢上雄,明上觀,上志。
又上官,複姓。
又《唐韻》時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掌切,商上聲。登也,升也,自下而上也。《易·需卦》雲上于天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
又進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朔上三千奏牘。
又與尙通。《詩·魏風》上愼旃哉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上親,上齒,上賢,上貴。
又《匡衡傳》治天下者審所上。
又《韻補》叶辰羊切,音常。《楚辭·九懷》臨淵兮汪洋,顧林兮忽荒。修予兮袿衣,騎霓兮南上。
又叶時刃切,音愼。《王微觀海詩》照本苟不昧,在末理知瑩。忽乗摶角勢,超騰送崖上。
又叶矢忍切,音審。《郭璞·遊仙詩》翹首望太淸,朝雲無增景。雖欲思陵化,龍津未易上。《說文》上,高也。指事。時掌切。◎按字有動靜音,諸韻皆以上聲,是掌切,爲升上之上,屬動,去聲,時亮切,爲本在物上之上,屬靜。今詳《說文》上聲上字,高也,是指物而言,則本在物上之上亦作上聲矣。依諸韻分動靜音爲是。後倣此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