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xī][biān][rén][yǔ,yù,yú][zǐ][yí][tóng,tòng]
平仄:平平平平仄平平
凤楼宵映谢毛丰,凫舄朝飞叶县风。
为邑却应如好妇,高堂难得似痴翁。
郧阳易建汾阳业,棠树何殊宝树丛。
此去只须勤报国,膝边人与子仪同。
出自:明代·黎遂球《谢伯子为长公奕修纳妇即赴郧阳任诗以送之》
拼音:[xī][biān][rén][yǔ,yù,yú][zǐ][yí][tóng,tòng]
平仄:平平平平仄平平
凤楼宵映谢毛丰,凫舄朝飞叶县风。
为邑却应如好妇,高堂难得似痴翁。
郧阳易建汾阳业,棠树何殊宝树丛。
此去只须勤报国,膝边人与子仪同。
【边人】1.亦作"邉人"。 2.指驻守边境的官员﹑士兵等。 3.指边民。
【仪同】见"仪同三司"。
【膝】
膝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《說文》脛頭卪也。本作厀。《徐曰》今俗作膝。膝,人之節也。《釋名》膝,伸也,可屈伸也。《儀禮·旣夕》袂屬,幅長下膝。
又《韻會》楯名。《揚子·方言》矛骹細如鴈脛者,謂之鶴膝。《唐書·王志愔傳》鶴膝犀渠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家有鶴膝。
又齧膝,良馬名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駕齧膝。《註》孟康曰:良馬,低頭口至膝也。
【边】
邊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5画
〔古文〕眠切,音編。《玉篇》畔也,邊境也。《禮·玉藻》其在邊邑。《註》邊邑,九州邊鄙之邑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蕩搖我邊疆。
又《正韻》旁近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齊邊楚。
又側也。《禮·檀弓》齊衰不以邊坐。《疏》喪服宜敬,起坐宜正,不可著齊衰而偏坐也。
又邊璋,半文飾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邊璋七寸。
又姓。周大夫邊伯之後。南唐有邊鎬。《說文》作。
【人】
人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
又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
又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
又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
又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
又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
又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
又姓。明人傑。
又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望色請罪,桓公嘉焉。厥後治內,立爲夫人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子】
子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㜽音梓。《說文》十一月陽氣動,萬物滋入,以爲稱。《徐鍇曰》十一月夜半,陽氣所起。人承陽,故以爲稱。
又《廣韻》息也。《增韻》嗣也。《易·序卦傳》有男女,然後有夫婦。有夫婦,然後有父子。《白虎通》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。天子之子曰元子。《書·顧命》用敬保元子釗。
又《儀禮·喪服》諸侯之子稱公子。
又凡適長子曰冢子,卽宗子也。其適夫人之次子,或衆妾之子,曰別子,亦曰支子。《禮·曲禮》支子不祭,祭必告於宗子。
又男子之通稱。《顏師古曰》子者,人之嘉稱,故凡成德,謂之君子。《王肅曰》子者,有德有爵之通稱。
又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,見《禮記·曲禮》。
又卿之妻曰內子。《儀禮·有司徹註》內子不薦籩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兄弟之子猶子也。
又《前漢·嚴助傳註》令子出就婦家爲贅壻,曰贅子。
又人君愛養百姓曰子。
又辰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子曰困敦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孳萌於子。
又《禮·王制》公侯伯子男,凡五等。《疏》子者,奉恩宣德。
又左庶子,中庶子,官名。
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子城,在渭州莘城縣。
又長子,縣名。周史辛甲所封,後爲趙邑,屬上黨。
又姓。《史記·殷本紀》契,母吞鳦子而生,故曰子氏。
又複姓。《左傳》鄭大夫子人氏,魯大夫子服氏,子家氏。
又子細,猶分別。《北史·源思禮傳》爲政當舉大綱,何必太子細也。《正字通》子讀若薺,方語別也。俗作仔細。
又去聲,才四切。《中庸》子庶民也。徐邈讀。
又與慈通。《禮·樂記》易直子諒之心,油然生矣。《韓詩外傳》子諒作慈良。
又叶濟口切,音走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侯王之祉,祚及孫子。公族蕃衍,枝葉暢茂。茂音某。
又叶子德切,音則。《詩·豳風》旣取我子,無毀我室。《楊愼·古音叢目》與朱傳同。
【仪】
儀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音宜。兩儀,天地也。
又三儀,天地人也。
又容也。《詩·曹風》其儀不忒。
又威儀。《詩·邶風》威儀棣棣,不可選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保氏》敎國子以六儀,一祭祀,二賔客,三朝廷,四喪紀,五軍旅,六車馬之容。
又《春官·典命》掌諸侯之五儀。《註》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也。
又《秋官·司儀》掌九儀之賔客相之禮,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。
又唐禮部之長曰大儀。
又《釋名》宜也。得事宜也。
又由儀,笙詩。《序》由儀,萬物之生,各得其宜也。
又象也,法也。《詩·大雅》儀文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疏》詩鄘風,實維我儀。
又《周語》丹朱馮身以儀之。《通雅》偶也。謂牉合也。
又度也。《詩·大雅》我儀圖之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來也。淮穎之閒曰儀。
又儀栗,周邑名。見《左傳·定七年》。
又姓。秦大夫儀楚,漢儀長孺。
又通作擬。《前漢·外戚傳》皆心儀霍將軍女。《註》心儀卽心擬。
又《韻補》叶牛何切,音俄。《揚子·太玄經》陽氣氾施,不偏不頗。物無爭訟,各遵其儀。本作。
【同】
同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
又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
又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
又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
又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小雅》赤芾金舄,會同有繹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·井牧其田野註》司馬法曰:十成爲終,十終爲同,同方百里。《疏》謂之爲同者,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,故名百里爲同也。
又爵名。《書·顧命》上宗奉同瑁。《註》同,爵。瑁,圭也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漢馮翊地有九龍泉,泉有九源,同爲一流,因以名之。《韻會》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。
又《正韻》通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。《註》呂吉甫曰:空同之上,無物而大通之處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有同谷。
又《盧仝詩》仝不仝,異不異,是謂大仝而小異。
又通作童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狀與我童者,近而愛之。狀與我異者,疏而畏之。
又《釋文》徒貢切,音洞。與詷同。《禮·祭統》鋪筵設同几,爲依神也。《註》同之言詷也。《疏》同之言詷也者,若單作同字,是齊同之同,非詷共之詷。若詷共之詷,則言旁作同。漢魏之時,字義如此,今則總爲一字。
又叶徒黃切,音唐。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