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狙】
狙【巳集下】【犬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親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慮切,音覻。《說文》玃屬。从犬,且聲。《戰國策》兵固天下之狙喜也。《註》狙,玃屬而狡黠,言兵家如之而可喜。
又《管子·七臣七主篇》從狙而好小察。《註》狙,伺也,謂旣任臣有所爲,必從而伺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。《註》服虔曰:狙,伺是也。
又《說文》一曰狙,犬也。暫齧人者。一曰犬不齧人也。
又《集韻》莊助切,音詛。猿類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狙公賦芧。朝三而暮四,衆狙皆怒。曰然則朝四而暮三,衆狙皆悅。
又《徐無鬼》吳王浮于江,登于狙之山,衆狙見之,恂然棄而走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七余切《集韻》千余切,音疽。《廣韻》猿也。《集韻》猨屬。
又《前漢·諸侯王表》騁狙詐之兵。《註》應劭曰:狙,伺也。音若蛆。師古:音千絮反。
又《山海經》倚帝之山有獸,如鼣鼠,白耳白喙,名曰狙如。《註》狙如鼠,耳銳喙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子余切,音苴。猿屬。
又《山海經》北號之山,有獸焉,其狀如狼,赤首而鼠目。其音如豚,名曰猲狙。《註》郭璞曰:猲狙,音葛苴。◎按韻書引山海經,皆作獦狚。
【狯】
獪【巳集下】【犬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外切《正韻》吉外切,音澮。《說文》狡獪也。从犬,會聲。《揚子·方言》劋蹶,獪也。秦晉之閒曰獪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古賣切《集韻》古邁切,音夬。義同。《集韻》或作㹟狤。
又《博雅》擾也。
又《正韻》古壞切,音怪。本作㹟。狡也。
又《集韻》戸八切,音滑。本作猾。詳猾字註。狫字原从犭从作。
【妄】
妄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巫放切,音望。《說文》亂也。《增韻》誕也,罔也。《禮·儒行》今之命儒也妄。《易·卦名》上乾下震,无妄。《象》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。《程傳》動以天,故无妄。
又《圓覺經》認妄爲眞,雖眞亦妄。
又猶凡也。《前漢·李廣傳》諸妄校尉以下,材能不及中,以軍功侯者數十人。
又《集韻》武方切,音亡。無也。
【要】
要【申集下】【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
又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
又䙅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
又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
又《廣韻》勒也。
又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
又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
又衞圻之外,謂之要服。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要服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吳人要離之後,漢有河南令要兢,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濡水,又東南流與要水合。
又靑要,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靑要之山,寔惟帝之密都。
又高要,縣名。《一統志》屬廣州府。
又與腰通。《說文》身中也,象人要自之形。今作腰。別詳肉部。
又《廣韻》於笑切。讀去聲。《篇海》凡要也,要會也。《孝經》先王有至德要道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軍事大要有五。
又《論語》久要,亦讀去聲。《王安石·老人行》古來人事已如此,今日何須論久要。叶入誚韻。
又《集韻》伊鳥切,音杳。與騕同。騕褭,良馬名。或作要。
又以紹切,音。與偠同。偠紹或作要紹。舒緩貌也。
【质】
質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之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職日切,音桎。《易·繫辭》原始要終,以爲質也。《註》質,體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民之質矣。《傳》質,成也。《朱傳》實也。
又《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《傳》質,成也。成,平也。《疏》三字義同,故以質爲成,以成爲平。《朱傳》質,正。成,平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發彼有的。《傳》的,質也。《疏》十尺曰侯,四尺曰鵠,二尺曰正,四寸曰質。鵠及正、質,皆在侯中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質人》大市曰質,小市曰劑。《註》質劑者,爲之券藏之也。
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質明行事。《註》質,正也。《禮·月令》黑黃蒼赤,莫不質良。《註》所染者當得眞采正善也。
又《聘義》君子於其所尊,弗敢質。《註》質謂正自相當。
又《禮·曲禮》質君之前。《註》質猶對也,又《廣雅》質,地也。《禮·禮器》禮釋回增美質。《註》質,猶性也。
又《公羊傳·定八年》弓繡質。《註》質,拊也。
又《史記·范睢傳》不足以當椹質。《註》質,剉刃也。
又《前漢·張釋之傳》具以質言。《註》質,誠也。
又《廣雅》問也,定也。
又《小爾雅》質,信也。
又《玉篇》主也,樸也。《禮·樂記》中正無邪,禮之質也。《註》質,猶本也。禮爲之文飾也。
又姓。《前漢·貨殖傳》質氏以洒削而鼎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陟利切,音致。《說文》以物相贅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故周鄭交質。
又《集韻》脂利切。贄,亦作質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將奉質幣,以無失時。《晉語》臣委質于翟之鼓。《孟子》不傳質爲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