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pǔ][shàng,shǎng][nán,nā][yáng][zhái]
平仄:仄仄平平平
浦上南阳宅,人奇似小坡。
论交虽未久,厚谊许相过。
江暖眠鸂?,霜威振薜萝。
斋居具薰茗,无梦到南柯。
【南阳】1.古地名。春秋晋地。 2.古地名。战国齐地。 3.郡名。秦置,包有河南省旧南阳府和湖北省旧襄阳府。
【阳宅】1.旧时堪舆家称活人的住宅。与墓地阴宅相对。 2.指看陵人所住的屋宅。
【浦】
浦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滂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頗五切《正韻》滂五切,音普。《說文》瀕也。《詩·大雅》率彼淮浦。
又《玉篇》水源枝注江海邊曰浦。《風土記》大水有小口別通曰浦。
又浦陽,江名。《廣輿記》浦江,本吳越三江之一。
又浦江,縣名,屬金華府。浦城,屬建寧府。
又合浦,漢郡名,屬交州。
又荒浦,舒鳩地名,見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。
又姓。晉起居注浦選。
【上】
上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丄時亮切,音尙。在上之上,對下之稱。崇也,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天者親上。
又《廣韻》君也。太上極尊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上者,尊位所在。但言上,不敢言尊號。
又上日。《書·舜典》正月上日。《註》孔氏曰:上日,朔日也。葉氏曰:上旬之日。曾氏曰:如上戊,上辛,上丁之類。
又姓。漢上雄,明上觀,上志。
又上官,複姓。
又《唐韻》時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掌切,商上聲。登也,升也,自下而上也。《易·需卦》雲上于天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
又進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朔上三千奏牘。
又與尙通。《詩·魏風》上愼旃哉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上親,上齒,上賢,上貴。
又《匡衡傳》治天下者審所上。
又《韻補》叶辰羊切,音常。《楚辭·九懷》臨淵兮汪洋,顧林兮忽荒。修予兮袿衣,騎霓兮南上。
又叶時刃切,音愼。《王微觀海詩》照本苟不昧,在末理知瑩。忽乗摶角勢,超騰送崖上。
又叶矢忍切,音審。《郭璞·遊仙詩》翹首望太淸,朝雲無增景。雖欲思陵化,龍津未易上。《說文》上,高也。指事。時掌切。◎按字有動靜音,諸韻皆以上聲,是掌切,爲升上之上,屬動,去聲,時亮切,爲本在物上之上,屬靜。今詳《說文》上聲上字,高也,是指物而言,則本在物上之上亦作上聲矣。依諸韻分動靜音爲是。後倣此。
【南】
南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又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又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又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又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【阳】
阳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與陽同。見《字彙補》音羊。《玉篇》營天功,明萬物謂之陽。《說文》高明也。
又日也。《詩·小雅》湛湛露斯,匪陽不晞。《傳》陽,日也。《左傳·文四年》天子當陽。《禮·祭義》殷人祭其陽。《註》陽謂日中時也。《孟子》秋陽以暴之。
又《楚辭·遠遊》集重陽,入帝宮。《註》積陽爲天,天有九重,故曰重陽。
又《玉篇》雙也。
又月建。《爾雅·釋天》十月爲陽。《詩·小雅》歲亦陽止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春爲靑陽。《註》氣淸而溫陽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癸曰昭陽。
又五月五日曰端陽,九月九日曰重陽,見《月令廣義》。
又《爾雅·釋山》山西曰夕陽,山東曰朝陽。《詩·大雅》度其夕陽。《又》梧桐生矣,于彼朝陽。
又水北也。《詩·大雅》在洽之陽。《穀梁傳·僖二十八年》水北爲陽。
又《釋名》丘高曰陽丘,體高近陽也。
又《詩·豳風》我朱孔陽。《傳》陽,明也。
又《玉篇》淸也。
又《詩·周頌》龍旂陽陽。《傳》陽陽,言有文章也。
又《詩·王風》君子陽陽。《傳》陽陽,無所用其心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陽禮敎讓,則民不爭。《註》陽禮謂鄕射飮酒之禮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閔二年》齊人遷陽。《註》陽,國名。《戰國策》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。《註》博物志,晉陽國侯溺水,因爲大海之神。
又《春秋·昭十二年》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。《註》陽卽唐,燕別邑,中山有唐縣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西過高陽。《註》屬留。
又關名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去陽關七千八百二里。
又《左傳·昭二十四年》公孫于齊,次于陽州。
又陽城,山名。漢爲縣,屬潁川郡。
又古帝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帝顓頊高陽氏。
又《釋名》立人,象人立也。或曰陽門,在前曰陽,兩旁似門也。
又《玉篇》傷也。
又《莊子·達生篇》西北方之下者,則泆陽處之。《註》泆陽,鬼名。
又《抱朴子·登涉篇》山中樹能人語者,非樹能語也,其精爲之,名曰雲陽。
又昌陽,菖蒲別名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昌陽引年。
又姓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子虛賦》陽子驂乗。《註》古仙人陽陵。《廣韻》周景王封少子於陽樊,後裔因邑命氏。
又漢複姓,有二十二氏:歐陽、高陽、靑陽、孫陽、子陽、周陽、涇陽、偪陽、梗陽、戲陽、鮭陽、葉陽、陵陽、鮮陽、櫟陽、濮陽、太陽、老陽、安陽、成陽、朱陽、索陽。
又通作揚。《禮·玉藻》盛氣顚實揚休。《註》顚,讀爲闐。揚,讀爲陽。盛身中之氣,使之闐滿其息,若陽氣之體物也。《釋名》陽,揚也,氣在外發揚也。
又與佯同。《禮·檀弓》陽若善之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陽尊懷王爲義帝,實不用其命。
又音腸。《爾雅·釋詁》陽,予也。《註》魯詩云:陽如之何,今巴濮之人自呼阿陽。《疏》漢書藝文云:魯申公爲詩訓,故是爲魯詩。其經云:陽如之何,申公以陽爲予,故引之。《釋文》陽,音腸。《五音集韻》俗作陽氜。
【宅】
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