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俘】
俘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芳無切,音孚。《說文》軍所獲也。《春秋·莊六年》齊人來歸衞俘。三傳皆曰衞寶,杜預曰俘囚,疑經誤。一說俘,取也。與書俘厥寶玉同義。經以所取言之,傳以其物言之,非經誤也。
又《左傳·莊三十一年》諸侯不相遺俘。《爾雅疏》囚敵曰俘,伐執之曰取。
【虏】
虜【申集中】【虍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郞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籠五切,音魯。虜掠也。《漢書·晉灼註》生得曰虜,斬首曰獲。
又地名。《水經注》淄水又東逕臨淄縣故城,其外郭卽晉獻公所徙臨淄城也,世謂之虜城。《六書正譌》生得者,則以索貫而拘之,故字从毌从力。俗从男,非。
【尽】
尽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
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
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
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卽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忍切,盡矣。
又《韻會》皆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韓宣子曰:周禮盡在魯矣。
又《類篇》任也。《增韻》縱令也。《左傳·文十四年》公子商人,盡其家貸於公。《禮·曲禮》虛坐盡後,食坐盡前。俗作儘。
又盡盡,極視盡物之貌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學者之嵬盡盡然,盱盱然。
又《韻會》徐刃切《正韻》齊進切,秦去聲。亦竭也。《周語》齊國佐其語盡。《註》盡其心意,善惡褒貶,無所諱也。《世說新語》可以累心處都盡。《註》盡,猶空也。
【残】
殘【辰集下】【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昨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財干切,音䏼。《說文》賊也。《詩·小雅》廢爲殘賊。《孟子》賊義者謂之殘。
又《釋名》殘,踐也。踐使殘壞也。《書·泰誓》殘害于爾萬姓。
又《史記·樊噲傳》殘東垣。《註》謂多所殺傷也。
又惡也。《書·泰誓》取彼凶殘。《史記·陳餘傳》爲天下除殘。
又放逐也,殺也。《周禮·夏官》《大司馬》九伐之法,放弑其君,則殘之。《揚子·方言》㨆殺也。晉魏河內之北,謂㨆爲殘。㨆音廩。或洛感反。
又食餘也。《杜甫詩》殘杯與冷炙。
又煑肉之名。《張協·七命》鷰臛羊殘。
又殘缺也。《劉歆·移太常博士書》專已守殘。《註》師古曰:專執已所偏見,苟守殘缺之文。
又穿鑿傅會謂之蕞殘。《王充·論衡》蕞殘滿車,不成爲道。玉屑滿篋,不成爲寶。
又惡罵曰殘罵。《揚子·方言》南楚凡人殘罵謂之鉗。
又貪暴吏曰殘吏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殘吏放手。
又五殘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五殘星,出正東東方之野,其星狀類辰星。《正義曰》五殘,一名五鋒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有《五殘雜變星》二十一卷。
又與戔通。《易·賁卦》束帛戔戔。《註》引子夏《易》束帛殘殘。
又《魏志》辰韓名樂浪人爲阿殘。東方人名我爲阿,謂樂浪人本其殘餘之人也。
又膾殘,魚名。《皮日休詩》分明數得膾殘魚。
又《高僧傳》明瓚禪師,性懶而食殘,號懶殘。
又《韻補》叶財先切,音前。《班彪·北征賦》首身分而不寤兮,猶數功而辭諐。何夫子之妄說兮,孰云地脈而生殘。
又《夢溪筆談》王聖美治字學,演其義以爲右文。凡字其類在左,其義在右。如木類,其左皆从木。所謂右文者,如戔,少也,水之少者曰淺,金之小者曰錢,歹而小者曰殘,貝之小者曰賤,如此類皆以戔爲義。○按殘義本兼大小而言,姑附記於此。
【贼】
賊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昨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疾則切,賊姦宄。《傳》殺人曰賊。
又《詩·大雅》不僭不賊。《傳》不殘賊。
又《左傳·僖九年》不僭不賊。《註》賊,傷害也。
又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賊賢害民,則伐之。《疏》賊虐。
又害苗之蟲。《詩·小雅》去其螟螣,及其蟊賊。《傳》食節曰賊。《陸璣疏》賊似桃李中蠹蟲,赤頭身長而細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