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草东西随分过

出自:明代·释函是《固穷吟三首 其三》

拼音:[shuǐ][cǎo][dōng][xī][suí][fēn,fèn][guò,guō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平平

修行到老空馀我,我是人间倔僵僧。
水草东西随分过,不干名利日腾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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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水草】1.亦作"水屮"。 2.水和草。 3.指有水源和草的地方。 4.某些水生植物的通称。
【东西】1.东边和西边。 2.从东到西(距离):这座城~三里,南北五里。
【随分】1.守本分,不张狂:二丫头本是随分之人。 2.随便;不执著:随缘随分莫贪求。
【分过】分担过失﹑过错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水】
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
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
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
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
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
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
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
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
黑水,國名,卽韐。

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
姓。

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
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
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
【草】

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屮《唐韻》采老切《集韻》在早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采早切,音懆。《說文》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《書·禹貢》厥草惟繇。《詩·小雅》在彼豐草。《禮·祭統》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《註》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《論衡》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《大戴禮·易本命》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
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惡草具進。《註》草,粗也。

《篇海》苟其禮也。《疏》草次,猶造次也。

《詩·小雅》勞人草草。《傳》草草,勞心也。

《易·屯卦》天造草昧。《疏》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
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《註》謂爲文之草藳。《百官志註》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《後漢·寵傳》蕭何草律。

《魏志·衞覬傳》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草中。

《韻補》脞五切,徂上聲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焚梗林,燎圃草。

此苟切,凑上聲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
《說文》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

【东】

東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德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籠切,音蝀。《說文》動也。陽氣動,于時爲春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《孔傳》歲起於東,而始就耕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東方木也,其帝太皡。

《史記·曆書》日起於東,月起於西。《鄭樵·通志》日在木中曰東,在木上曰杲,在木下曰杳。木,若木也,日所升降。

《詩·大雅》東有啓明。

《爾雅·釋地》東至于泰遠。

姓。《聖賢羣輔錄》舜友東不訾。

叶當經切,音丁。《詩·小雅》念我土宇,我生不辰。逢天僤怒,自西徂東。

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楊泉·蠶賦》粵召僕夫,築室于旁。于旁伊何,在庭之東。○按《說文》東自爲部,今倂入。

【西】

西【申集下】【襾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粞。《類篇》金方也。《說文》鳥在巢上也。日在西方而鳥栖,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篆。文作㢴,象形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少隂者西方,西遷也。隂氣遷落物,於時爲秋。《尚書·大傳》西方者何,鮮方也。或曰鮮方,訊訊之方也。訊者,訊人之貌。

地名。《晉書·地理志》西郡。《韻會》唐置西州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西氏。《姓苑》西門豹之後,改爲西。

《集韻》相咨切,音私。義同。

《篇海》蘇前切,音先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象載瑜,白集西,食甘露,飮榮泉。《後漢·趙壹傳·窮鳥賦》幸賴大賢,我矜我憐。昔濟我南,今振我西。

《韻補》斯人切,叶音辛。《王延壽·魯靈光殿賦》醴騰湧於隂溝,甘露被宇而下臻。朱桂黝鯈於南北,芝蘭阿那於東西。

《類篇》乙却切,音約。平量也。

《廣韻》籀文作。○按《玉篇》等書西字另一部。今从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附入襾部。

【随】

隨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〔古文〕象》隨風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《詩·大雅》無縱詭隨。《傳》詭,人之善。隨,人之惡者。

易卦名。

《易·咸卦》咸其股,執其隨往吝。《註》隨,謂趾也。《疏》腓動,則足隨之,故謂足爲隨。

《艮卦》艮其腓,不拯其隨。

《儀禮·鄕射禮》其閒容弓,距隨長武。《註》距隨者,物橫畫也。始前足至東頭爲距,後足來合而南面爲隨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翼侯奔隨。《註》隨,晉地。

國名。漢爲縣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楚武王侵隨。《註》隨國,今義陽隨縣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隨縣。《註》故厲國也。《韻會》晉置隨郡,齊攺爲州。《正韻》亦作隋。詳前隋字註。

西隨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牂牁郡西隨縣。

沙隨,地名。《春秋·成十六年》會于沙隨。《註》宋地,梁國寧陵縣北有沙隨亭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隨侯之後,漢有博士隨何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有詔捕太醫令隨但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隨巢子六篇。《註》墨翟弟子。

《正韻》亦作遺。《詩·小雅》莫肯下遺。《箋》遺,讀曰隨。《疏》隨從於人,先人後己,以相下之義也。

《集韻》古通追。《屈原·離騷》背繩墨以追曲。《註》追,與隨通。

《唐韻正》古音旬禾反。《論語》季隨,季騧。《楊愼曰》大理董難曾見宋人小說,周有八士,命名八人而四韻。季隨、季騧,隨,旬禾反,騧,烏戈反,一韻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音聲相和,先後相隨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人不倡不和,天不始不隨。《易林》宮商旣和,聲音相隨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魴鱮鱏鯿,鰋鯉鱨魦。樂我純德,騰躍相隨。《顧炎武曰》隨字自素問天元紀大論,知迎知隨,氣可與期,始入之韻。

《史記·天官書》前列直斗口三星,隨北端兌。《註》索隱曰:隨,他果反。

與橢通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闚面於盤水則員,於杯則隨,面形不異,其故有所員,有所隨者,所自闚之異也。《呂大臨曰》隨,當讀橢,圜而長也。《正字通》俗作随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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