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òng][sī,sāi][ān][zú][yāo]
平仄:仄平平平平
生亦我所欲,一死不可逃。
东吴有张悌,可以励士操。
牛渚至今在,江水空滔滔。
今日我死日,仲思安足邀。
曾受丞相知,常恐负贤豪。
贤者讵不重,知己诚难遭。
此心苟可已,角巾归蓬蒿。
人生贵适意,痛饮读离骚。
何自苦乃尔,九原无醇醪。
出自:明代·释函是《不饮酒二十首 其十二》
拼音:[zhòng][sī,sāi][ān][zú][yāo]
平仄:仄平平平平
生亦我所欲,一死不可逃。
东吴有张悌,可以励士操。
牛渚至今在,江水空滔滔。
今日我死日,仲思安足邀。
曾受丞相知,常恐负贤豪。
贤者讵不重,知己诚难遭。
此心苟可已,角巾归蓬蒿。
人生贵适意,痛饮读离骚。
何自苦乃尔,九原无醇醪。
【安足】立足,存身。
【仲】
仲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衆切,蟲去聲。《釋名》父之弟曰仲父。仲,中也,位在中也。《禮·檀弓》幼名,冠字,五十以伯仲。
又樂器。《爾雅·釋樂》大籥謂之產,其中謂之仲,小者謂之箹。
又《水經注》魏明帝鑄銅人二列司馬門外,謂之翁仲。
又姓。高辛氏才子仲堪之後。
又仲孫,複姓。
又與中通。仲春亦曰中春,仲子亦曰中子。《前漢·外戚傳》同產兄弟四人,曰子、孟、中、叔。
【思】
思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恖音司。《說文》睿也。《書·洪範》思曰睿。《六書總要》念也,慮也,繹理爲思。
又願也。《詩·大雅》思皇多士。《箋》願也。《正義曰》以意之所思,必情之所願也。
又語巳辭。《詩·周南》不可泳思。
又《大雅》神之格思。
又語起辭。《詩·大雅》思齊太任。
又《魯頌》思樂泮水。
又《諡法》謀慮不愆曰思。
又州名。楚黔中地,唐置思州,以思邛水得名。
又姓。以諡爲氏,明有思志道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相吏切,音四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儲精垂思。
又悲也。《詩·小雅》䑕思泣血。《註》思,去聲,䑕思,哀以思。言悲也。
又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。《註》道德純備謂之思。《音義》思,息嗣反。
又如字。
又叶相居切,音須。《徐幹·室思詩》妾身雖在遠,豈違君須臾。旣厚不中薄,想君時見思。
又叶桑才切,音腮。多鬚貌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宋城者謳曰:于思于思,棄甲復來。
又念也。《易·咸卦》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說文》从心囟聲。囟頂門骨空,自囟至心,如絲相貫不絕。
【安】
安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寒切,案平聲。《說文》靜也,从女,在宀下。《廣韻》徐也,止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註》安安,自然性之也。《益稷》安汝止。《註》謂止於至善也。
又寧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在知人,在安民。《齊語》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
又危之對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置之安處則安,置之危處則危。
又佚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莊敬日强,安肆日偸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懷與安實敗名。
又《諡法》和好不爭曰安。
又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吾將安仰。《楚辭·天問》九天之際,安放安屬。
又與焉同。《正字通》安之於焉,猶何之於曷,音別義通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漢太守安成,唐安金藏。
又安期,安平,俱複姓。
又州名,春秋時鄖國,漢屬江夏郡,宋改爲安州。
又叶烏前切,音煙。《詩·大雅》執訊連連,攸馘安安。
又叶於眞切,音因。《蘇軾·李仲蒙哀辭》矯矯犖犖,自貴珍兮。欺世幻俗。內弗安兮。
【足】
足【酉集中】【足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疋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
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
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
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
又《廣韻》子句切《集韻》遵遇切《韻會》子遇切《正韻》將豫切,音沮。《論語》巧言令色足恭。《疏》足,成也。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,取媚于人也。《朱傳》過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足言足容,德之藻矣。
又《管子·五行篇》春辟勿時,苗足本。《註》足,猶擁也。
又《廣韻》添物也。《類篇》益也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不待臣音,復讇而足。
又《韻補》叶子悉切。《易林》欲飛無翼,鼎重折足。失其福利,包羞爲賊。
【邀】
邀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于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消切《正韻》伊堯切,音腰。《廣韻》遮也。《晉書·陶潛傳》王弘令潛故人齎酒于半道,邀之。
又《正韻》招也。《李白詩》舉杯邀明月。
又《集韻》求也。通作徼。《中庸》小人行險以徼倖。
又《正韻》通作要。《孟子》使數人要於路。《又》修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