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没】
沒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歿歾莫勃切,音歿。《說文》沈也。
又盡也。《詩·小雅》曷其沒矣。《傳》沒,盡也。《疏》言不可盡服也。
又過也。《禮·坊記》君子不以美沒禮。《疏》沒,過也。不可以財物豐多,華美其事,沒過於禮。
又貪也。《晉語》不沒爲後。
又乾沒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張湯始爲小吏乾沒。《註》如淳曰:得利爲乾,失利爲沒。正義曰:乾沒,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。
又曰:陽浮慕爲乾,心內不合爲沒。
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太水東南流,注于沒水。《水經注》作役水。
又《孫雞林類事》高麗方言,謂水曰沒,井曰烏沒,熟水曰泥根沒,冷水曰時根沒。
又《集韻》莫佩切,音妹。亦沈也。
又母果切,音麼。不知而問曰拾沒。
又《韻補》叶明祕切,音寐。《曹植·七啓》翔爾鴻翥,濈然鳧沒。縱輕體以迅赴,景追形而不逮。逮音遞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【身】
身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
又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又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又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又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
【事】
事【子集上】【亅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叓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
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
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
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
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
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
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。叶沚。
又叶疎語切,書上聲。《韓非子·揚權篇》使雞司夜,令狸執鼠。皆用其能,上乃無事。
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易林》雖慍不去,復職內事。
【付】
付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遇切,音傳。畀也,授也。《孔叢子·記義篇》孔子曰:若苟付可付。則己不勞,而賢才不失矣。
又《集韻》符遇切。同祔。祭名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,言甸人讀禱付練祥掌國事。《註》付當爲祔。
又姓。《說文》从寸持物對人。《徐鉉曰》寸,手也。亦作仅。
【桓】
桓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官切,音丸。《說文》郵亭表也。《徐曰》表雙立爲桓。漢法,亭表四角建大木,貫以方板,名曰桓表,縣所治兩邊各一。《前漢·尹賞傳》葬寺門桓東。
又斲木如石四植謂之桓,以下棺也。《禮·檀弓》三家視桓楹。
又《周禮·春官》公執桓圭。
又桓桓,武貌。《書·牧誓》尚桓桓。《詩·魯頌》桓桓于征。
又盤桓,難進貌。《易·屯卦》盤桓利居貞。
又水名。《書·禹貢》西傾因桓是來。
又《諡法》辟土服遠,克敬勤民,皆曰桓。
又《方言》桓,憂也。
又木名。《郭璞云》葉似柳,子似楝。《玉篇》皮黃白色。《山海經》袟周之山木多桓。
又《酉陽雜俎》無患木,一名桓。
又盤桓,髻名。《古今註》長安婦人好爲盤桓髻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望出譙郡,漢有桓榮。
又叶敕倫切,音櫄。《漢高彪詩》古之君子,卽戎忘身。明其果毅,尚其桓桓。
又叶王權切,音圓。《陶潛·歸去來辭》雲無心以出岫,鳥倦飛而知還。景翳翳以將入,撫孤松以盤桓。還音旋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张】
張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弡《唐韻》陟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中良切,帳平聲。《說文》施弓弦也。《禮·曲禮》張弓尚筋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勝者執張弓。
又《廣雅》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孔修且張。《書·康王之誥》張皇六師。
又《廣雅》施也。《史記·武帝紀》張羽旗,設供具,以祀神君。
又《廣韻》開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將欲翕之,必故張之。
又《韻會》設也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取酒張坐飮。
又施絃曰張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琴瑟不調甚者,必解而更張之。
又羅取鳥獸曰張。《周禮·秋官·冥氏》掌設弧張。《註》弧張,罿罦之屬。《後漢·王喬傳》自縣詣臺朝,輒有雙鳧飛來,舉羅張之,但得一隻舄焉。
又計物之數曰張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子產以幄幕九張行。《後漢·明帝八王傳》寵有彊弩數千張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律書》西至于張。張者,言萬物皆張也。《天官書》張素爲廚,主觴客。《正義》張六星,六爲嗉,主天廚飮食,賞賚觴客。
又譸張,誑也。《書·無逸》民無或胥,譸張爲幻。
又蹶張,以足張弩也。《前漢·申屠嘉傳》以材官蹶張。《註》如淳曰:能脚踏强弩張之,故曰蹶張。師古曰:今之弩,以手張者曰擘張,以足張者曰蹶張。
又乖張,相戾也。《司馬貞·補史記序》其中遠近乖張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本自軒轅第五子揮,始造弦,實張網羅,世掌其職,後因氏焉。風俗通云:張王李趙,黃帝賜姓也。出淸河,南陽,吳郡,安定,燉煌,武威,范陽,犍爲,沛國,梁國,中山,汲郡,河內,高平十四望。《詩·小雅》張仲孝友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設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掌次》掌凡邦之張事。《前漢·王尊傳》供張如法而辦。
又《韻會》自侈大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隨張必棄小國。《釋文》張,豬亮反。
又張絃之張,亦音帳。《嵆康·琴賦》伶倫比律,田連操張,進御君子,新聲㺒亮。
又與脹通。《左傳·成十年》晉侯將食張如厠。《註》張,脹滿也。
又與帳通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復留止張飮三日。《註》張,幃帳也。
又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隂血周作,張脈僨興。《疏》血旣動作,脈必張起,故言張脈也。《釋文》張,中亮反。
又雄張。《後漢·班超傳》于寘王雄張南道。《註》雄張,猶熾盛也。張,丁亮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