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wēi][máng][shuǐ][guó][fēn,fèn]
平仄:平平仄平平
一上江亭望,微茫水国分。
残潮荡晓月,村火照春云。
浦溆凝龙气,沙洲起雁群。
归帆遥莫辨,心折为思君。
出自:明代·李云龙《江亭晓望怀幼良罗子》
【微茫】1.隐约模糊:烟涛微茫|远峰微茫|山风回荡着空漠微茫的回声。 2.渺茫不清:音讯微茫|自怜身世两微茫。
【水国】犹水乡。
【微】
微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薇。《爾雅·釋詁》幽微也。《易·繫辭》知微知彰。《書·大禹謨》道心惟微。
又《廣韻》微,妙也。《禮·禮運》德產之致也精微。
又《說文》隱行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微行咸陽。
又《廣韻》細也。《孟子》乃孔子,則欲以微罪行。
又《玉篇》不明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月而微,此日而微。
又《韻會》衰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式微式微。《箋》微乎微者也。《史記·杞世家》杞小微。
又《韻會》賤也。《尚書序》虞舜側微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匿微也。《註》微謂逃藏也。《左傳·哀十六年》白公奔山而縊,其徒微之。《註》微,匿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蔽,微也。《晉語》公子重耳過曹,曹共公聞其駢脅,諜其將浴,設微薄而觀之。《註》微,蔽也。
又殺也。《禮·檀弓》禮有微情者。《疏》微,殺也,言賢者喪親,必致滅性,故制使三日而食,哭踊有數,以殺其內情。
又伺察也。《前漢·郭解傳》使人微知賊處。《註》微,伺問之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骭瘍爲微。《註》骭,脚脛。瘍,瘡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微且尰。
又《韻會》非也。《詩·邶風》微我無酒。
又《韻會》無也。《禮·檀弓》齊餓者,不食嗟來之食。曾子曰:微與。《註》微,猶無也。
又國名。《書·牧誓》微盧彭濮。《傳》微在巴蜀。
又《爾雅·釋山》未及上翠微。《疏》未及頂上,在旁陂陀之處,山氣靑縹色,故曰翠微也。
又紫微,太微,少微,星名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紫微垣十五星在北斗。北一曰紫微,天帝之座也,天子之常居也。太微,天子庭也。五帝之座也,十二諸侯府也。少微,在太微西,士大夫之位也,明大而黃,則賢士舉也。
又三微。《後漢·章帝紀》春秋於春每月書王者,重三正,愼三微也。《註》三微者,三正之始,萬物皆微,物色不同,故王者取法焉。十一月,時陽氣始施於黃泉之下,色皆赤,赤者陽氣,故周爲天正,色尚赤。十二月,萬物始牙而色白,白者隂氣,故殷爲地正,色尚白。十三月,萬物莩甲而出,其色皆黑,人得加功展業,故夏爲人正,色尚黑。
又姓。《左傳·哀八年》微虎。《註》魯大夫。
又微生,複姓。《論語》微生高。
【茫】
茫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《玉篇》《唐韻》《廣韻》莫郞切《集韻》謨郞切,音忙。《類篇》滄茫,水貌。《韻會》茫茫,廣大貌。
又州名。唐置郞茫州,在廣西化外。
又《唐書·南蠻傳》茫蠻,本關南種。茫,其君號也。
又《正韻》母黨切,音莽。《野客叢書》《漢·揚雄·校獵賦》鴻蒙沆茫。《白居易詩》寒銷春蒼茫。《又》野道何茫蒼。《註》讀上聲。
又通慌。《韓愈詩》茫惚使人愁。《註》古慌通茫,許往切。亦作芒、汒,義同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【国】
國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囗囶圀觥入聲。《說文》邦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量人》掌建國之法,以分國爲九州。
又《冬官·考工記》匠人營國,旁三門,國中九經九緯,經涂九軌,左祖右社,面朝後市。《禮·王制》五國以爲屬,十國以爲連,二十國以爲卒,二百一十國以爲州。《孟子》大國,地方百里,次國,地方七十里,小國,地方五十里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掌節》山國用虎節,土國用人節,澤國用龍節。《註》山國多山者,土國平地也,澤國多水者。
又滅人之國曰勝國。《左傳註》勝國者,絕其社稷,有其土地也。
又九州之外曰外國。亦曰絕國。《後漢·班超傳》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。《又》遠處絕國。
又兩國相距曰敵國。《孟子》敵國不相征也。
又外國來附者曰屬國。《李陵·答蘇武書》聞子之歸位,不過典屬國。《註》典,掌也。卽掌屬國之事者。
又城郭國,行國。《宋程大昌備北邊對》漢西域諸國,有城郭國,有行國。城郭國,築城爲守者,行國不立城,以馬上爲國也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太公之後。齊有國氏,世爲上卿,宋有國卿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