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正】
正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㱏之盛切,音政。《說文》是也。从止一以止。《註》守一以止也。《新書·道術篇》方直不曲謂之正。《易·乾卦》剛健中正。《公羊傳·隱三年》君子大居正。
又備也,足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各正性命。《書·君牙》咸以正罔缺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正,長也。《郭註》謂官長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翼九宗五正。《杜註》五正,五官之長。
又《昭二十九年》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冥,土正曰后土。
又官名。《禮·王制》史以獄成告於正。《鄭註》正,於周鄕師之屬,今漢有正平丞,秦所置。
又朼載也。《周禮·夏官》諸子大祭祀,正六牲之體。《註》正謂朼載之。朼,亦作匕。
又常也。朱子云:物以正爲常。
又正人,尋常之人也。《書·洪範》凡厥正人。《朱子·語錄》是平平底人。
又定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宰夫令羣吏,正歲會,正月要。《註》正,猶定。
又決也。《詩·大雅》維龜正之。
又治其罪亦曰正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九伐之法,賊殺其親則正之。《註》正之者,執而治其罪。《王霸記》曰:正,殺之也。
又直也。《易·坤·文言》直其正也。《爾雅·釋泉》濫泉正出。正出,直出也。
又平質也。《論語》就有道而正焉。《屈原·離騷》指九天以爲正。《註》謂質正其是非也。
又以物爲憑曰正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父戒女,必有正焉,若衣若筓。《註》有正者,以託戒使不忘。
又釐辨也。《論語》必也正名乎。
又四月亦曰正月。《詩·小雅》正月繁霜。《箋》夏之四月,建巳之月。《疏》謂之正月者,以乾用事,正純陽之月。
又《杜預·左傳·昭十七年註》謂建巳正陽之月也。正,音政。
又預期也。《孟子》必有事焉而勿正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六年》師不正反,戰不正勝。
又三正。《史記·歷書》夏正以正月,殷正以十二月,周正以十一月,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然。《後漢·章帝紀》王者重三正,愼三微。《註》三正,天地人之正。
又人臣之義有六正,謂聖臣、良臣、忠臣、智臣、貞臣、直臣也。見《說苑》。
又七正,日月五星也。《書·舜典》作七政。《史記·律書》作七正。
又八正,謂八節之氣,以應八方之風。《史記·律書》律歷,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氣。
又《大品經說》八正,曰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。《王屮·頭陀寺文》憑五衍之軾,拯溺逝川。開八正之門,大庇交喪。
又先正,先賢也。《書·說命》昔先正保衡。
又諡法。《汲冢周書》內外賔服曰正。
又與政通。《詩·小雅》今兹之正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班馬正。皆與政同。
又朝覲曰朝正。《左傳·文三年》昔諸侯朝正於王。《杜註》朝而受其政敎也。亦讀平聲。《杜甫詩》不見朝正使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宋上卿正考父之後。漢有正錦,《後魏志》有正帛。
又複姓,漢有正令官。
又宗正,星名。《甘氏星經》在帝座東南,主宗正卿大夫。
又《廣韻》之盈切。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盈切《正韻》諸成切,音征。歲之首月也。《春秋》春王正月。《公羊·穀梁傳註》音征。或如字。今多讀征。
又室之向明處曰正。《詩·小雅》噲噲其正。
又射侯中曰正。《周禮·夏官》射人以射法治射儀,王以六耦射,三侯五正。諸侯以四耦射,二侯三正。孤卿大夫以三耦射,一侯二正。士以三耦射,豻侯二正。《詩·齊風》終日射侯,不出正兮。《毛傳》二尺曰正。《疏》正大於鵠,三分侯廣,而正居一焉,其內皆方二尺。
又《儀禮·大射儀鄭註》正者,正也。亦鳥名。齊魯之閒名題肩爲正。正,鳥之捷黠者,射之難中,以中爲雋,故射取名焉。
又與征通。《周禮·夏官》諸子有兵甲之事,則授之車馬,以軍法治之,弗正。《疏》正,音征。謂賦稅也。唐武后作。
【张】
張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弡《唐韻》陟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中良切,帳平聲。《說文》施弓弦也。《禮·曲禮》張弓尚筋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勝者執張弓。
又《廣雅》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孔修且張。《書·康王之誥》張皇六師。
又《廣雅》施也。《史記·武帝紀》張羽旗,設供具,以祀神君。
又《廣韻》開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將欲翕之,必故張之。
又《韻會》設也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取酒張坐飮。
又施絃曰張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琴瑟不調甚者,必解而更張之。
又羅取鳥獸曰張。《周禮·秋官·冥氏》掌設弧張。《註》弧張,罿罦之屬。《後漢·王喬傳》自縣詣臺朝,輒有雙鳧飛來,舉羅張之,但得一隻舄焉。
又計物之數曰張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子產以幄幕九張行。《後漢·明帝八王傳》寵有彊弩數千張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律書》西至于張。張者,言萬物皆張也。《天官書》張素爲廚,主觴客。《正義》張六星,六爲嗉,主天廚飮食,賞賚觴客。
又譸張,誑也。《書·無逸》民無或胥,譸張爲幻。
又蹶張,以足張弩也。《前漢·申屠嘉傳》以材官蹶張。《註》如淳曰:能脚踏强弩張之,故曰蹶張。師古曰:今之弩,以手張者曰擘張,以足張者曰蹶張。
又乖張,相戾也。《司馬貞·補史記序》其中遠近乖張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本自軒轅第五子揮,始造弦,實張網羅,世掌其職,後因氏焉。風俗通云:張王李趙,黃帝賜姓也。出淸河,南陽,吳郡,安定,燉煌,武威,范陽,犍爲,沛國,梁國,中山,汲郡,河內,高平十四望。《詩·小雅》張仲孝友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設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掌次》掌凡邦之張事。《前漢·王尊傳》供張如法而辦。
又《韻會》自侈大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隨張必棄小國。《釋文》張,豬亮反。
又張絃之張,亦音帳。《嵆康·琴賦》伶倫比律,田連操張,進御君子,新聲㺒亮。
又與脹通。《左傳·成十年》晉侯將食張如厠。《註》張,脹滿也。
又與帳通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復留止張飮三日。《註》張,幃帳也。
又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隂血周作,張脈僨興。《疏》血旣動作,脈必張起,故言張脈也。《釋文》張,中亮反。
又雄張。《後漢·班超傳》于寘王雄張南道。《註》雄張,猶熾盛也。張,丁亮反。
【旗】
旗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之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音奇。《說文》熊旗五游,以象罰星,士卒以爲期。《釋名》熊虎爲旗,軍將所建,象其猛如虎,與衆期其下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熊虎爲旗。《又》師都建旗。《註》畫熊虎者,鄕遂出軍賦,象其守猛莫敢犯也。
又《左傳·閔二年》佩衷之旗也。《註》旗,表也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東北曲十二星曰旗。《註》兩旗者,左旗九星,在河鼓左也。右旗九星,在河鼓右也。皆天之鼓旗,所以爲旌表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齊卿子旗之後,漢有九江太守旗光。
又與箕同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則國安於盤石,壽於旗翼。《註》旗,讀爲箕。箕翼,二十人宿名。
又《韻補》叶渠尤切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乗輚輅,登龍舟,張鳳蓋,建華旗。○按《說文》旗从㫃其聲,訓熊旗五游,以象罰星,士卒以爲期也。旂从㫃,斤聲,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。分旗,旂爲二。《正字通》云:周禮九旗所畫異物,所建異名,各有等差。雖旌旄之通稱,而制度自別,未可合爲一也。
【帜】
幟【寅集中】【巾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志切,音熾。《說文》旌旗之屬。《廣韻》旗幟。《字詁》標也。《廣雅》旛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旗幟皆赤。《前漢·淮隂侯傳》拔趙幟,樹漢赤幟。《註》索隱曰:幟帛長丈五,廣半幅。
又通作織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治樓船十丈餘,加旗織於其上。《註》師古曰:織,讀曰幟。
又記也。《後漢·虞詡傳》以采綖縫其裾爲幟。《註》幟,記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職吏切,音志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