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真养素安吾分

出自:明代·卢龙云《郊居集句十首 其二》

拼音:[quán][zhēn][yǎng][sù][ān][wú,yù][fēn,fèn]

平仄:平平仄仄平平平

苦厌繁机少适怀,相将游戏绕池台。
溪云杂雨来茅屋,堕蕊飘香入酒杯。
老去诗篇浑漫兴,眼前人事祗堪哀。
全真养素安吾分,海柳江花次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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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全真】1.保全天性。 2.即全真教。 3.指出家的道士。
【养素】修养并保持其本性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全】

全【子集下】【入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音泉。《說文》完也。《玉篇》具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玉人之事,天子用全。《註》純用玉也。

姓。《韻會》吳有大司馬全琮。

《韻會》州名。漢零陵郡,晉置全州。

【真】

真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
同眞。俗字。(眞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人

【养】

養【戌集下】【食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䍩音痒。《玉篇》育也,畜也,長也。《易·頤卦》觀頤,觀其所養也。

取也。《詩·周頌》於鑠王師,遵養時晦。《傳》養,取也。

養養,憂貌。《詩·邶風》中心養養。《註》憂不定貌。

《博雅》養,使也。《公羊傳·宣十二年》厮役扈養。《註》艾草爲防者曰厮,汲水漿者曰役,養馬者曰扈,炊烹者曰養。

《史記·儒林傳》兒寬常爲弟子都養。《註》都養,爲弟子造食也。

姓。養由基,見《左傳·成十六年》。養奮,見《孝子傳》。

與癢同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疾養凔熱,滑鈹輕重,以形體異。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餘亮切《集韻》弋亮切,,附六畫,非。

【素】

素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桑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故切,,取其澤也。《九經字㨾》隷省作素。《小爾雅》縞之麤者曰素。《釋名》素,朴素也。已織則供用,不復加巧飾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素謂緝之精白者。《禮·雜記》純以素。《註》素,生帛也。

《易·履卦》素履往旡咎。《疏》處履之始而用質素。

《詩·齊風》充耳以素乎而。《傳》素,象瑱。

《詩·魏風》不素餐兮。《傳》素,空也。

《禮·檀弓》有哀素之心也。《註》凡物無飾曰素。

《禮器》或素或靑。《註》素,尙白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其衆素飽。《疏》素訓爲直。

《楚語》夫謀必素。《註》素,猶豫也。

《博雅》素,本也。

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後魏有幷州刺史素延。

《禮·中庸》素隱行怪。《註》素讀爲傃,猶鄕也。○按《朱子·中庸章句》,素,按《漢書》當作索,蓋字之誤也。

與傃通。《戰國策》竭智能,示情素。《註》素、傃通,誠也。

與嗉通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張素爲㕑,主觴客。《註》索隱曰:素,嗉也。

《韻補》叶孫租切。《古詩》新人工織縑,故人工織素。織縑日一匹,織素五丈餘。○按《說文》,同。

【安】

安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寒切,案平聲。《說文》靜也,从女,在宀下。《廣韻》徐也,止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註》安安,自然性之也。《益稷》安汝止。《註》謂止於至善也。

寧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在知人,在安民。《齊語》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

危之對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置之安處則安,置之危處則危。

佚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莊敬日强,安肆日偸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懷與安實敗名。

《諡法》和好不爭曰安。

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吾將安仰。《楚辭·天問》九天之際,安放安屬。

與焉同。《正字通》安之於焉,猶何之於曷,音別義通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漢太守安成,唐安金藏。

安期,安平,俱複姓。

州名,春秋時鄖國,漢屬江夏郡,宋改爲安州。

叶烏前切,音煙。《詩·大雅》執訊連連,攸馘安安。

叶於眞切,音因。《蘇軾·李仲蒙哀辭》矯矯犖犖,自貴珍兮。欺世幻俗。內弗安兮。

【吾】

吾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

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

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

《集韻》棒名。《古今注》金吾,車輻棒也。漢官執金吾,吾,止也,執金革禦非常也,以銅爲之,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,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。○按顏應二說,及古今注凡三義,各不相同,今存之。

昆吾,國名。《詩·商頌》昆吾夏桀。《箋》已姓。

地名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武帝廣開上林,南至宜春鼎湖,御宿昆吾。《註》晉灼曰:昆吾,地名,有亭。

鍾吾,國名。漢爲司吾縣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子燭庸奔鍾吾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東海郡司吾縣。

番吾,番音蒲,卽漢蒲吾縣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秦甲渡河踰漳,據番吾。《註》徐廣曰:常山有蒲吾縣。正義曰:疑古番吾公邑也。

余吾,蠡吾,朱吾,已吾,皆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上黨郡余吾縣,涿郡蠡吾縣,日南郡朱吾縣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留郡已吾縣。

伊吾,地名。《後漢·西域傳》伊吾,舊膏腴之地。

余吾,水名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北橋余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於余吾水上作橋。

《正字通》伊吾,除哦聲,亦作咿唔。

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廣陵令吾扈。

複姓。五氏,徐吾以鄕爲氏。鍾吾,昆吾以國爲氏。由吾,由余之後。

古有肩吾子,隱者。

《正字通》借爲支吾。與枝梧通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牛居切,音魚。《晉語》暇豫之吾吾。《註》吾讀如魚,吾吾,不敢自親之貌。

山名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功無已時兮吾山平。《註》徐廣曰:東郡東阿有魚山,或者是乎。

《廣韻》五加切《集韻》牛加切,音牙。允吾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金城郡允吾縣。《註》應劭曰:允吾,音鈆牙。

《讀書通》童通作吾。《管子·海王篇》吾子食鹽二升少半。《註》吾子,謂小男小女也。《正字通》古本管子作童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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