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丹】
丹【子集上】【丶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單。赤色丹砂也。《書·禹貢》礪砥砮丹。《山海經》丹以赤爲主,黑白皆丹之類。《陶弘景曰》卽朱砂也。
又道家以烹鼎金石爲外丹,吐故納新爲內丹。《黃庭經》九轉八瓊丹。《註》八者:朱砂,雄黃,空靑,硫黃,雲母,戎鹽,硝石,雌黃也。
又《博物志》和氣相感,則陵出黑丹。仁主壽昌,民延壽命,天下太平。
又以朱色塗物曰丹。《揚雄·解嘲》朱丹其轂。
又容美曰渥丹。《詩·秦風》顏如渥丹。
又赤心無僞曰丹。《謝朓詩》旣秉丹石心,寧流素絲涕。
又姓。漢丹玉,宋丹山,明丹衷。
又丹陽,郡名。漢武帝攺鄣郡爲丹陽郡。晉武帝分立宣城,毗陵二郡。
又州名。本赤翟地,元魏置汾州,後改丹州。
又《崔豹古今註》丹徼,南方徼,色赤,故稱丹徼,爲南方之極也。
又丹丹,國名。見《南史》。
又《山海經》鳳凰產于丹穴。
又竊丹,鳥名。爲九鳳之一。
又牡丹,花名。《本草》一名鼠姑。
又木丹,梔子花別名。紫丹,茈草別名。
又叶都懸切,音顚。《陸機·羅敷歌》南崖充羅幕,北渚盈輧軒。淸川含藻景,高岸被華丹。《說文》丹巴,越赤石。外象丹井,中象丹形,靑彤雘等字从此。
【灶】
灶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五音集韻》則到切,音躁。俗竈字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芝】
芝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《正韻》旨而切,音之。《說文》神草也。《本草》有靑赤黃白黑紫六色。《註》芝爲瑞草,服之神仙。《王充·論衡》芝生於土,土氣和,故芝草生。《瑞應圖》王者敬事耆老,不失舊故,則芝草生。《白虎通》德至山陵,則景雲出,芝實茂。
又《禮·內則》芝栭蔆椇。
又《揚雄·甘泉賦》于是乗輿,乃登夫鳳凰兮而翳華芝。《註》華芝,華蓋也。《六書略》隷作㞢,象芝出地。
【田】
田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待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亭年切,也。樹穀曰田,象四口。十,阡陌之制也。《玉篇》土也,地也。《正韻》土已耕曰田。《釋名》塡也。五稼塡滿其中也。《易·乾卦》見龍在田。《詩·小雅》雨我公田。《通典》古有井田,畫九區如井字形,八家耕之,中爲公田,乃公家所藉。圭田者,祿外之田,以供祭祀。加田者旣賞之,又重賜之田也。
又爰田,卽轅田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晉於是乎作爰田。《註》分公田之稅,應入公者,爰之於所賞之衆。《晉語》作轅田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,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,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,三歲更耕之,自爰其處。農民戸人已受田,其家衆男爲餘夫,以口受田如比。《註》師古曰:爰,更互也,比例也。
又名田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古井田法,雖難卒行,宜少近古。限民名田,以贍不足。《通典》名田,占田也。各爲立限,不使富者過制,則貧弱之。家可足也。
又代田。《通典》漢武征和三年,以趙過爲搜粟都尉。過能爲代田,一畮三甽,歲代其處,每耨必附根,根深能水旱。一歲之收常過縵田,一斛以上,用力少而得穀多。
又屯田。《正字通》漢晉率兵屯,領以帥,唐率民屯,領以官。宋率營田,以民。漢趙充國於金城,留步士萬人屯田,擊先零,條上屯田十二事,宣帝從之。明初兼行官屯,民屯,兵屯,商屯,腹屯,邊屯諸法。永樂時著令,每一都司另撥旗軍十一,名耕種,號樣田。據所收子粒多寡,以辨別歲之豐凶,軍之勤惰。雖養軍百萬,不費民閒一粒。兵法所謂屯田一石,可當轉輸二十石也。
又營田。《通典》宇文融括隱田曰:浮戸十共作一坊,官立廬舍,謂之營田戸。言爲官營田,非屯田戸也。
又職田,職分田也。《文獻通考》隋開皇中,始給職田,又給公廨田。唐貞觀,以職田給逃還貧戸,每畞給粟二斗,謂之地子。十八年復給職田。永泰元年,百官請納職田,充軍糧。宋眞宗興復職田。慶曆均公田,復限職田。紹興復職田。金元志官皆有職田。
又方田,卽均田。《通典》宋熙寧五年重修方田法,元豐罷之。郭諮攝肥鄕令,以千步方田法。四出量括,遂得其數,收逋賦八十萬。
又區田。《氾勝之書》湯有七年之旱,伊尹作爲區田法,敎民糞種,負水澆稼。賈思勰曰:區田,以糞氣爲美,不必皆良田。
又不耕旁地,庶盡地力。
又籍田,天子親耕之田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春,天子帥三公九卿,躬耕帝籍。
又弄田。《前漢·昭帝紀》上耕於鉤盾弄田。《師古註》謂宴游之田,天子所戲弄。
又一井爲田。《魯語》季康子欲以田賦。《註》田,一井也。《管子·乗馬篇》五制爲一田,二田爲一夫。
又《書·無逸》文王服,卽康功田功。《註》康者,安民之功。田者,養民之功。言文王不侈服飾,專安養斯民也。
又獵也,與畋佃通。俗作。《易·恆卦》田无禽。《疏》田者,田獵也。《詩·鄭風》叔于田。《傳》田,取禽也。
又姓。《五音集韻》出北平,敬仲自田二字聲相近,遂爲田氏。
又《黃庭經》尺宅寸田可治生。《註》尺宅,面也。寸田,兩眉閒爲上丹田,心爲絳宮田,臍下三寸爲下丹田。
又官名。《詩·豳風》田畯至喜。《傳》田畯,田大夫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稷,田正也。《疏》稷爲田官之長。《周禮·夏官》田僕上士十有二人。
又星名。蒼龍之宿。《石氏星傳》龍左角曰天田。
又神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御田祖。《傳》田祖,先嗇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設其社稷之壝,而樹之田主。《註》田主,田神,后土田正之所依也。
又鼓名。《詩·周頌》應田縣鼓。《傳》田,大鼓也。《釋文》田如字,鄭作,音胤。
又車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田僕掌馭田路。《註》田路,木路也。
又地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鄭有圃田。《左傳·隱八年》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,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。《疏》許田,魯國朝宿之邑。
又《僖二年》虢公敗戎于桑田。《註》桑田,虢地,在弘農陝縣東北。
又《成六年》晉遷于新田。《註》今平陽絳邑縣是也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京兆藍田出美玉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廣南化外,唐開蠻洞置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皇守田。《註》似燕麥,子如彫胡米,可食,生廢田中,一名守氣。
又《何晏·景福殿賦》騈田胥附。《註》騈田胥附,羅列相著也。
又《禮·奔喪》殷殷田田,如壞牆然。《疏》言將欲倒也。
又蓮葉貌。《江南曲》江南可採蓮,蓮葉何田田。
又《集韻》地因切,樹穀曰田。
又《正韻》蕩練切,音電。《詩·齊風》無田甫田。《朱註》田,謂耕治之也。《釋文》無田,音佃。
又《字彙補》池鄰切,音同。
又轉音亭。《韓愈·越裳操》孰荒于門,孰治于田,四海旣均,越裳是臣。
又《法苑珠林頌》賢人慕高節,志願菩提音。御鶴翔伊水,策馬出王田。
又《易林》邪徑賊田,惡政傷民。夫婦呪詛,太山覆顚。顚,音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