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尽经纶得二分

出自:宋代·李正民《大姓输钱诗》

拼音:[yòng][jìn,jǐn][jīng][lún,guān][dé,děi,de][èr][fēn,fèn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仄平

大姓输钱欲赡军,州符县帖闹如云。
于今却羡钟山老,用尽经纶得二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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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经纶】〈书〉整理过的蚕丝。比喻规划、管理政治的才能:大展~ㄧ满腹~。
【得二】1.谓善于凭借正反两方面的条件,及时因势利导,以达目的。二,指阴﹑阳。亦具体指吉与凶﹑善与恶﹑得与失等。语本《易.系辞下》:"因贰以济民行,以明失得之报。"孔颖达疏:"贰,二也。谓吉凶二理,言《易》因自然吉凶二理以济民之行也。欲令趋吉而避凶,行善而不行恶也。" 2.谓一举而得双虎。春秋鲁大夫卞庄子刺虎的故事。见《史记.张仪列传》。
【二分】1.春分和秋分。 2.分而为二。 3.犹言两份。 4.十分之二,二成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用】

用【午集上】【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五用哉。

《廣韻》使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惟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《杜甫詩》古來才大難爲用。

功用。《易·繫辭》顯諸仁,藏諸用。《疏》謂潛藏功用,不使物知,是藏諸用也。《論語》禮之用,和爲貴。

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正德利用厚生。《疏》謂在上節儉,不爲糜費,以利而用,使財物殷阜。《禮·王制》冢宰制國用,必於歲之杪,五穀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

以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夫孔多,是用不集。《古樂府》何用識夫壻,白馬從驪駒。

庸也。《論語》則四方之民,襁負其子而至矣,焉用稼。

《增韻》器用也。《書·微子》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以容。《傳》器實曰用。《左傳·襄二十五年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。

《廣韻》通也。

姓。漢有用蚪,爲高唐令。

《韻補》叶餘封切,音容。《詩·小雅》謀臧不從,不臧覆用。《陸賈新語》大化絕而不通,道德施而不用。《又》立則爲太山衆本之宗,仆則爲萬世之用。

《六書正譌》周伯琦曰:用,古鏞字,鐘也。古㱁識,商鐘寅簋鐘字皆作用,後人借爲施用字。

【尽】

尽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

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

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卽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忍切,盡矣。

《韻會》皆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韓宣子曰:周禮盡在魯矣。

《類篇》任也。《增韻》縱令也。《左傳·文十四年》公子商人,盡其家貸於公。《禮·曲禮》虛坐盡後,食坐盡前。俗作儘。

盡盡,極視盡物之貌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學者之嵬盡盡然,盱盱然。

《韻會》徐刃切《正韻》齊進切,秦去聲。亦竭也。《周語》齊國佐其語盡。《註》盡其心意,善惡褒貶,無所諱也。《世說新語》可以累心處都盡。《註》盡,猶空也。

【经】

經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音涇。《說文》織也。《玉篇》經緯,以成繒帛也。《易·屯卦》君子以經綸。《疏》經,謂經緯。

《易·頤卦》拂經於丘。《註》經猶義也。

《書·酒誥》經德秉哲。《傳》能常德持智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夫禮,天之經也。《註》經者,道之常。

《詩·大雅》經之營之。《傳》經,度之也。

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體國經野。《註》經,謂爲之里。《疏》南北之道謂之經,東西之道謂之緯。

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經邦國。《註》經,法也。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。

《禮·月令》毋失經紀。《註》謂天文進退度數。

《禮·經解疏》經解者,以其記六藝政敎之得失也。

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爲夫婦外內,以經二物。《註》夫治外,婦治內,各治其物。

《論語》自經於溝瀆,而莫之知也。《何晏註》經,經死於溝瀆之中。《晉語》雉經於新城廟。《釋名》屈頸閉氣曰雉經,如雉之爲也。

《廣韻》古定切,音徑。經緯也。

織也。

《離騷·王逸註》經,徑也。《釋名》經,徑也。如徑路無所不通,可常用也。

《韻補》叶居良切。《韓愈·此日足可惜詩》閉門讀書史,淸風窗戸涼。日念子來遊,子豈知我情。別離未爲久,辛苦多所經。情音翔。《五經文字》作者,訛。

【纶】

綸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力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龍春切,音倫。《說文》靑絲綬也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百石靑紺綸,一采宛轉繆織,長丈二尺。

《廣韻》絲綸。《釋名》綸,倫也,作之有倫理也。《易·屯卦》君子以經綸。《疏》綸謂綱也,以織綜經緯。《禮·緇衣》王言如絲,其出如綸。《疏》綸麤於絲。《後漢·章帝紀》吹綸絮。《註》綸似絮而細。

《易·繫辭》故能彌綸天地之道。《釋文》京房云:綸,知也。王肅云:綸,纏裹也。荀云:綸,迹也。

《詩·小雅》之子于釣,言綸之繩。《傳》綸,釣繳也。

《莊子·齊物篇》而其子又以文之綸終。《音義》綸,琴瑟絃也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綸似綸,組似組。東海有之。《博物志》綸似宛轉繩。

姓。《魏志》孫文懿臣綸直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,而邑諸綸。《註》綸,虞邑。

《集韻》盧昆切,音論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古頑切《集韻》姑頑切,音鰥。靑絲綬。《北堂書鈔》晉紀云:王敦欲伐甘卓,遣使送白綸巾與卓,卓不取。

謝萬著白綸巾。《正字通》綸巾,巾名。世傳孔明軍中嘗服之。俗作。

《韻補》叶閭員切。《道藏·元始歌》黃庭戊巳無流源,徹通五藏十二綸。

【得】
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
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
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
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
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
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
【二】

二【子集上】【二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弍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至切,音樲。地數之始,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。《易·繫辭》分而爲二,以象兩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:若又共二徼大罪也。《註》謂兼二職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權出於一者强,權出於二者弱。《史記·韓信傳》功無二於天下。《前漢·嚴助傳》詔曰: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輳,以爲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

巽二,風神名。

古貨布文帝字。見《六書略》。二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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