莺啼院宇

出自:近现代·乔大壮《踏莎行》

拼音:[yīng][tí][yuàn][yǔ]

平仄:平平仄仄

马足关河,莺啼院宇
旧经行地无寻处。
无情惟有纸鸢风,年年吹绿台城树。
三月桃花,一汀芳杜。
柳绵如雪飞还住。
夕阳西下水东流,兰舟好载春愁去。

查看原文

注释

【莺啼】莺鸣。
【院宇】有院墙的屋宇﹔院落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莺】

鶯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烏莖切《集韻》於莖切《韻會》幺莖切,有鶯賦。

鳥羽文。《詩·小雅》交交桑扈,有鶯其羽。《毛傳》鶯然有文章也。俗作鸎,非。

【啼】

啼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謕《說文》同嗁。《禮·喪大記》主人啼。《穀梁傳·僖十年》麗姬下堂而啼。

【院】

院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王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眷切,音瑗。《說文》堅也。《玉篇》周垣也。亦作寏。《增韻》有垣牆者曰院。《唐書·宣宗紀》作五王院,以處皇子之幼者。

官廨曰院。《唐書·明皇紀》置麗正書院,聚文學之士。

《令狐綯傳》綯爲翰林學士,夜對禁中燭盡,以金蓮花炬送歸院。

《南部新書》自唐初來,歷五院惟二人,李商隱,張延賞。《註》五院,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。

儒者所居曰書院。《方隅勝略》白鹿書院,在廬山。鵝湖書院,在鉛山縣。

浮屠所居曰僧院。《傳燈錄》本行和尙云:若有人道得著,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。

道流所居曰道院。《白樂天·尋郭道士詩》看院止留雙白鶴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胡官切,音桓。

《集韻》委遠切,音婉。義同。

【宇】

宇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穻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王矩切《等韻》于矩切,音禹。《說文》宇,屋邊也。《釋名》宇,羽也,如鳥羽翼,自覆蔽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上棟下宇,以待風雨。《詩·豳風》八月在宇。《註》宇,簷下也。《大雅》聿來胥宇。

《廣韻》大也。《玉篇》方也,四方上下也。尸子曰:天地四方曰宇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包舉宇內。

《孔穎達·正義》于屋,則簷邊爲宇。于國,則四垂爲宇。《周語》先王規方千里,以爲甸服,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,使各有寧宇。

隤下曰宇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輪人爲蓋,上欲尊,而宇欲。

籀文作㝢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德㝢天覆。《集韻》亦作㡰。

相关诗句
猜您喜欢
关于夏天的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