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稷卨翁

出自:唐代·孟郊《与王二十一员外涯游枋口柳溪》

拼音:[zhǔ][rén][jì][xiè][wēng]

平仄:仄平仄仄平

万株古柳根,拏此磷磷溪。野榜多屈曲,仙浔无端倪。
春桃散红烟,寒竹含晚凄。晓听忽以异,芳树安能齐。
共疑落镜中,坐泛红景低。水意酒易醒,浪情事非迷。
小儒峭章句,大贤嘉提携。潜窦韵灵瑟,翠崖鸣玉珪。
主人稷卨翁,德茂芝朮畦。凿出幽隐端,气象皆升跻。
曾是清乐抱,逮兹几省溪。宴位席兰草,滥觞惊凫鹥。
灵味荐鲂瓣,金花屑橙齑。江调摆衰俗,洛风远尘泥。
徒言奏狂狷,讵敢忘筌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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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主人】1.接待宾客的人。与"客人"相对。 2.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。 3.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。 4.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。 5.用为学徒(或工人)对其产业主之称。 6.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。 7.主要人物;主体。 8.指君主。 9.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主】

主【子集上】【丶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丶宔《唐韻》之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麈。君也。《董仲舒·賢良策》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。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朝臣多賢,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,主日尊,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

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成鱄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

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

賔之對也。《禮·檀弓》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

《左傳·僖三十年》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《註》鄭在秦之東也。

宰也,守也,宗也。《易·繫辭》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

神主,宗廟立以棲神,用栗木爲之。《春秋傳》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

匰主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,祭祀則供匰主。《註》主神所依也。匰,盛主之器。

《禮·曲禮》居不主奧。《疏》主,猶坐也。

《晉語》陽子剛而主能。《註》上也。

姓。隋主胄,明主問禮。

主父,複姓。

《正韻》陟慮切。同注。《荀子·宥坐篇》主量必平似法。《註》主,同註。

【人】

人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

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

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

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

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

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

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

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

姓。明人傑。

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

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望色請罪,桓公嘉焉。厥後治內,立爲夫人。

【稷】

稷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〔古文〕,其米爲黃米。《通志》稷苗穗似蘆,而米可食。《月令章句》稷,秋種夏熟,歷四時,備隂陽,穀之貴者。《詩·王風》彼稷之苗。《禮·曲禮》稷曰明粢。

神名。《風俗通義》稷,五穀之長。五穀衆多,不可徧祭,故立稷而祭之。

農官名曰后稷。《書·舜典》汝后稷播時百穀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蔡墨曰:稷,田正也。有烈山氏之子曰柱,爲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棄亦爲稷,自商以來祀之。

疾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齊旣稷。《註》齊整稷疾。言祭祀禮容莊敬也。○按《毛傳》訓稷爲疾。鄭箋仍訓黍稷之稷。朱註本《毛傳》,宜从毛訓爲是。

姓。漢上津令稷嗣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五年》晉侯治兵于稷。《註》稷,晉地。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西河郡美稷縣。

與昃通。《穀梁傳·定十五年》戊午日下稷,乃克葬。《註》稷,昃也。下稷謂脯時。○按《隷釋·郙閣。

【卨】

卨【子集下】【卜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字彙補》與禼同。《文選·司馬相如子虛賦》禹不能名,卨不能計。

【翁】

翁【未集中】【羽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烏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公切,音螉。《說文》頸毛也。《玉篇》鳥頸下毛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赤鴈集六紛員,殊翁雜五采文。《註》孟康曰:翁,鴈頸。

《玉篇》飛貌。

《廣雅》翁,父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吾翁卽若翁。

《玉篇》老稱。《史記·灌將軍傳》與長孺共一老禿翁。《註》年老頭禿也。

姓。《前漢·貨殖傳》翁伯以脂而傾縣邑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註》盎,猶翁也。成而翁翁然,蔥白色,如今酇白矣。《釋文》翁,音嗚動反。一音於勇反。

《韻補》葉烏光切。《道藏歌》霄駢縱橫舞。紫蓋託朱方。風塵有憂哀,隕我白鬢翁。

《玉篇》或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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