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àng][lǚ][shuāng][fēng][dǐng]
平仄:仄仄平平仄
未及招山鬼,如何触水工。
知君鹤已放,咄彼蚁相同。
杖履双峰顶,楼台一水中。
冥冥鸿已逝,不复落虚弓。
【杖履】1.老者所用的手杖和鞋子。 2.对老者﹑尊者的敬称。 3.谓拄杖漫步。
【峰顶】1.亦作"峰顶"。 2.山峰的顶端。 3.喻事物发展的顶点。
【杖】
杖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音杖。《說文》所以扶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
又《王制》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
又《禮·喪服小記》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
又木梃也。《家語》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
又《方言》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《呂覽·貴已篇》操杖以戰。
又《爾雅·釋草》蒤,虎杖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亮切,丈去聲。持也。與仗同。《書·牧誓》王左杖黃鉞。
又憑倚也。《左傳·襄八年》杖信以待晉。
【履】
履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,今作履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履,禮也。《註》禮可以履行也。《釋名》履,飾足以爲禮也。《字書》草曰屝,麻曰屨,皮曰履,黃帝臣於則造。
又踐也。《易·坤卦》履霜堅冰至。《詩·齊風》履我卽兮。《註》躡我之跡,而相就也。
又《左傳·僖四年》賜我先君履。《註》謂所踐履之界也。
又以履加足亦曰履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良强忍,下取履。父曰:履我。良因長跪履之,父以足受,笑而去。
又祿也。《詩·周南》福履綏之。《註》履,祿。綏,安也。
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【双】
双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韻會》雙,俗作双,非。(雙)《唐韻》所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疎江切,音䉶。《說文》隹二枚也。从雔,又持之。《後漢·王喬傳》有雙鳧,從東南飛來。
又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凡獻執一雙。
又《玉篇》偶也。《詩·齊風》冠綏雙止。《箋》五人爲奇,而襄公往從而雙之。
又獸名。《山海經》南海之外,赤水之西,流沙之東,有三靑獸相幷,名雙雙。《註》郭璞曰:言體合爲一也。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,蓋謂此也。吳任臣云:獸經曰:文文善呼,雙雙善行。駢志云:雙雙合體,蛩蛩假足。麟書曰:雙雙俱來,孟極是覆。
又鳥名。《公羊傳·宣五年》其諸爲其雙雙而俱至者與。《疏》舊說云:雙雙之鳥,一身二首尾,有雌雄,隨便而偶,常不離散,故以喩焉。○按公羊傳疏與山海經註異。
又《正字通》溫庭筠詩:招客先開四十雙。王弇州註云:雙,五畝也。四十雙,二百畝也。或曰唐書南詔傳:官給田,四雙爲二百畝。
又雲南雜志:俗耕田,三人使二牛,前牽,中壓,後驅,犂一曰爲一雙。
又陶九成輟耕錄,謂一雙爲四畝,佛地以二畝爲一雙,蓋各從其方俗而名之,非有成數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南北朝孝子雙泰貞。
又《集韻》朔降切,音淙。偶也。
又叶所終反。《謝惠連·七夕詩》弄杼不成藻,聳轡騖前蹤。昔離秋已兩,今聚夕無雙。
【峰】
峰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《集韻》同峯。
【顶】
頂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。或作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