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直】
直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値。《說文》正見也。《博雅》正也。《玉篇》不曲也。《易·坤卦》直其正也。《書·洪範》王道正直。
又準當也。《禮·投壺》馬各直其算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以白鹿皮爲皮幣,直四十萬。
又《增韻》當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主人立于阼階下,直東序西面。《疏》謂當堂上東序牆也。
又伸也。《孟子》枉尺而直尋。
又《玉篇》侍也。《晉書·羊祜傳》悉統宿衞,入直殿中。
又順也。《詩·鄭風》洵直且侯。
又猶宜也。《詩·魏風》爰得我直。
又猶但也。《孟子》直不百步耳。
又猶故也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張良嘗遊下邳,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,直墮其履圯下。
又埋枉曰直。《韓愈·王仲舒墓誌》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,獨爲直其冤。
又直來,無事而來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七年》直來曰來。
又《禮·月令》田事旣畢,先定準直,農乃不惑。《疏》準謂輕重平均,直謂繩墨得中也。
又骨直,謂强毅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工人》骨直以立。
又語發聲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神龜知吉凶,而骨直空枯。《正義曰》直,語發聲也。
又柄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玉豆雕篹。《註》篹,籩屬,雕刻飾其直者也。《疏》雕鏤其柄。
又殖也。《揚子·太經》直,東方也,春也。質而未有文也。《註》直之言殖也。萬物甲始出殖立,未有枝葉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袒飾謂之直袊。《註》婦人初嫁所著上衣,直袊也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器直,曲尺也。梓人用之。
又官名。《鄧析子轉辭篇》湯有司直之人。
又《通典》漢時繡衣直指,卽秦時御史大夫。
又直人,邑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》劉子取直人。
又泉名。《公羊傳·昭五年》直泉者何,涌泉也。
又門名。《三輔黃圖》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。
又姓。漢有直不疑。
又《諡法》肇敏行成曰直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直吏切《正韻》直意切,音治。與値通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直夜潰圍。《註》直,讀曰値。當也。《索隱曰》古字例以直爲値。《前漢·酷吏傳》無直甯成之怒。《史記》作値。
又物價曰直。《北史·齊景思王傳》食雞羹,何不還他價直也。
又傭作得錢亦曰直。《柳宗元·送薛存義序》向使傭一夫於家,受若直,怠若事,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。
又叶直略切,音著。《樂府·焦仲卿妻詩》命如南山石,四體康且直。阿母得聞之,零淚應聲落。
又叶直六切,音逐。《楚辭·九章》令五帝以折中兮,戒六神與嚮服。俾山川以備御兮,命咎繇使聽直。《六書正譌》从,古隱字。十目所視,雖隱亦直。會意。俗作直,非。
【到】
到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都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刀號切,音倒。《爾雅·釋詁》到,至也。《疏》到者,自遠而至也。《詩·大雅》靡國不到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出彭城楚令尹屋到之後。
【溪】
溪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苦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奚切。與谿同。《說文》山瀆無所通者。
又水註川曰谿。《廣韻》或作磎。
【屋】
屋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烏谷切,音沃。《說文》居也。从尸,尸所主也。一曰尸象屋形,从至,至所至止也。《風俗通》止也。《集韻》具也。《玉篇》居也,舍也。《詩·秦風》在其板屋。《周禮·地官》考夫屋。《註》夫三爲屋,屋三爲井,出地貢者,三三相任。
又田不耕者,出屋粟。
又車蓋也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項羽圍漢王滎陽,紀信誑楚,乗黃屋車,傅左纛。
又夏屋,大俎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於我乎,夏屋渠渠。《註》夏,大也。渠渠,俎深廣貌。
又《禮·雜記》諸侯素錦以爲屋,士輤葦席以爲屋。《註》小帳覆棺者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。《註》周地。
又王屋,山名,在河東垣縣。
又《越南志》神屋,龜甲也。
又屋廬,複姓。
【边】
邊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5画
〔古文〕眠切,音編。《玉篇》畔也,邊境也。《禮·玉藻》其在邊邑。《註》邊邑,九州邊鄙之邑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蕩搖我邊疆。
又《正韻》旁近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齊邊楚。
又側也。《禮·檀弓》齊衰不以邊坐。《疏》喪服宜敬,起坐宜正,不可著齊衰而偏坐也。
又邊璋,半文飾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邊璋七寸。
又姓。周大夫邊伯之後。南唐有邊鎬。《說文》作。
【住】
住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持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厨遇切,音駐。止也,立也,居也。《齊書·張融傳》融爲中書郞,未有居止,權牽船於岸上住。
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又與數同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漚鳥之至者,百住而不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