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rú][mò][jūn][wéi,wèi][qín]
平仄:平仄平平平
儒墨均为禽,典籍肆若罟。
苍孔胡不仁,殴我入奥府。
长年鉥肝肾,得句鲠仍吐。
窥藩初趑趄,闯户忽连嵝。
所尊唯杜韩,颇亦喜徐庾。
自憎词失缛,辄恨诣不古。
荡胸千嶒崚,时亦写媚妩。
谁知短檠灯,不敌长袖舞。
道旁昏睡儿,略窃混沌谱。
浪夸持玉杯,国论供吹蛊。
毁移乾坤轴,旷野尽兕虎。
吾侪卒何益,章颂委粪土。
祭诗还自?,残梦狎鼙鼓。
【儒墨】1.儒家和墨家。战国时期同为重要学派。 2.泛指多种学派。
【儒】
儒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唐韻》人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汝朱切,音襦。學者之稱。《揚子·法言》通天地人曰儒。《周禮·天官》四曰儒,以道得民。
又侏儒,短人也。
又侏儒,柱名,與株檽同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欂櫨侏儒。
又與偄同。《隸釋魯峻孟郁》儒作偄。
【墨】
墨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莫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密北切,朗墨又次之。
又《禮·玉藻》卜人定龜,史定墨。《註》凡卜,必以墨畫龜,乃鑽之,觀所坼以占吉凶。
又度名。《小爾雅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
又五墨。
又哀容。《孟子》歠粥面深墨。
又氣色下也。《左傳·哀十三年》晉定公,吳夫差,會于黃池。司馬寅曰:肉食者無墨。
又闇昧也。《劉向·新序》師曠對晉平公曰:國有墨。墨而不危者,未之有也。
又墨灰。《西京雜記》武帝鑿昆明池,悉灰墨,無復塊土。西域人曰:大刼將盡,則有刼燒。灰墨,其餘燼也。
又與默通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武王諤諤以興,紂墨墨以亡。《前漢·竇嬰傳》嬰墨墨不得志。
又太史公論六家之要旨,墨家儉而難遵,然其彊本節用,不可廢也。六家:隂陽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也。
又地名。卽墨,故齊地。《史記·齊世家》樂毅下齊七十餘城,惟卽墨不下。今卽墨乃漢之不其縣。
又墨山,在卽墨東北,墨水發源于此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帝以方士言祀太室于卽墨,卽此山也,一在衞輝縣西北。《九州要記》墨子居墨山,採茯苓餌之,五百歲不死。
又姑墨,國名。南與于闐接,又康居國有附墨城。見《前漢·西域傳》。
又姓。禹師墨如。見《王符潛夫論》。周墨翟,明墨麟。《姓纂》墨氏卽墨胎氏,孤竹君後。
又老馬腹中有物曰墨,猶狗寶也,見《本草綱目》。
又《集韻》旻悲切,音眉。墨杘,默詐貌。
又軟弱貌。
又《集韻》莫佩切,音昧。諡法,貪以敗官,讒言敗善,曰墨。
【均】
均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居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規倫切,音鈞。《說文》平也。《詩·小推》大夫不均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土均之法,均齊天下之政。《春官》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,恤衆也。
又調也。《詩·小雅》六轡旣均。
又徧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均。《莊子·寓言篇》萬物皆種也。以不同形相禪,始卒循環,莫得其倫,是謂天均。
又天子設四代之學,曰成均,見《禮·文王世子註》。
又造瓦之具,旋轉者也。董仲舒曰:泥之在均,惟甄者之所爲。
又樂器。《禮·樂記》樂所以立均。《尚書疏》堂上之樂,皆受笙均。堂下之樂,皆受磬均。《後漢·律歷志》冬夏至,八音,聽五均。《註》均,長七尺,繫以絲,以節樂音。
又均服,戎服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均服振振。亦作袀。
又地名。均,古麇國,在襄陽。《唐書·中宗紀》嗣聖元年,太后遷帝房州。
又遷于均。
又《集韻》王問切《正韻》禹慍切,音韻。《說文先訓》古無韻字,均卽韻也。
又與專切,音沿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均河海,通淮泗。《鄭元曰》均讀沿。
又叶古頑切,音鰥。《韓愈·孟郊失子詩》問天生下人,薄厚胡不均。夫曰天地人,由來不相關。
又通作鈞。《書·泰誓》厥罪惟鈞。
又或作旬。《禮·內則》旬而見。《周禮·地官》均人公旬用三日。《註》均古通旬。別作。
【为】
爲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潙。《說文》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象形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作,造,爲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宣力四方汝爲。《洪範》有猷有爲有守。
又治也。《晉語》疾不可爲也。《註》爲,治也。
又使也。《魯語》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。《註》爲,猶使也。
又語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漢有南郡太守爲昆。《韻會》魯昭公子公爲之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僞切,音䧦。《廣韻》助也。《增韻》所以也,緣也,被也,護也,與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臣爲上爲德,爲下爲民。《釋文》爲上爲下之爲,于僞反。徐云:四爲字皆于僞反。
又《多士》惟我下民秉爲。《詩·大雅》福祿來爲。《箋》爲,猶助也。《釋文》于僞反,協句如字。
又叶吾何切,音莪。《詩·王風》有兔爰爰,雉離于羅。我生之初,尙無爲。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,尙寐無吪。
【禽】
禽【午集下】【禸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琴。《爾雅·釋鳥》二足而羽謂之禽,四足而毛謂之獸。《白虎通》禽,鳥獸總名,言爲人禽制也。《孔穎達云》王用三驅失前禽,則驅走者亦曰禽。《于越志》臨川吳澄問東隅吳正道禽獸二字,正道曰:禽卽獸也。曰:兩翼爲禽,四足爲獸,何以言。曰:禮不云乎,猩猩能言,不離禽獸。
又《韻會》鳥獸未孕曰禽。
又戰勝執獲曰禽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》外僕髠屯禽之以獻。通作擒。
又姓。《左傳》魯大夫禽鄭。《高士傳》禽慶。
又叶渠容切,音窮。《易林》吉日車攻,田弋獲禽。宣王飮酒,以告嘉功。
又《字彙補》龍支切,音離。《魏志·和洽傳》諡侯子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