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diāo][gē][chóng][niǎo][fǎ][wú][chuán,zhuàn]
平仄:平平平仄仄平平
雕戈虫鸟法无传,意匠矜规九府泉。
争似排窠留尺幅,精庐閒品小花笺。
出自:近现代·黄浚《为杨千里题张倾城夫人所赠茧庐摩印图 其三》
【雕戈】镌有花纹的戈。亦泛指戈。
【虫鸟】1.指蛇和鸟。 2.泛指昆虫和鸟类。 3.即虫书。 4.泛指文字。
【无传】没有留传;没有传播。
【雕】
雕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都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聊切,,其飛丄薄雲漢。今大雕翱翔水上,扇魚令出,沸波攫而食之。一名沸河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生得一人,果匈奴射雕者也。
又《荀子·議兵篇》雕雕焉縣貴爵重賞於其前。《註》雕雕,章明之貌。
又《爾雅·釋器》玉謂之雕。《又》雕謂之琢。《孟子》必使玉人雕琢之。《埤雅》雕之義,出於雕鶚之雕,雕性刻制故也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雕人。
又雕題,國名。《禮·王制》雕題交阯。《註》雕文,謂刻其肌,以丹靑涅之也。
又人名。《前漢·功臣表》常樂侯稠雕。
又姓。《前漢·武帝功臣表》臧馬康侯雕延年。
又複姓。《論語》子使漆雕開仕。《集韻》或作鵰。
【戈】
戈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廣二寸,用以鉤害人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戈柲六尺有六寸。《又》戈廣二寸,內倍之,胡三之,援四之。《註》內謂胡以內接柲者也,胡,其孑也,援,直刃也。《釋名》戈,過也。所刺擣則決,所鉤引則制之,弗得過也。《書·牧誓》稱爾戈。《註》戈,短兵也。人執以舉之,故言稱也。
又《典略》周有孤父之戈。
又國名。在宋鄭之閒,寒浞子豷封于戈,少康滅之。
又姓。《史記》夏後有戈氏,宋戈彥,明戈鎬。
又司戈,武職,從八品,唐天授年閒置。从弋,一橫之。象形。
【虫】
虫【申集中】【虫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許偉切《集韻》詡鬼切,音种。《說文》从三虫,象形。凡蟲之屬皆从蟲。《大戴禮》有羽之蟲三百六十,而鳳凰爲之長。有毛之蟲三百六十,而麒麟爲之長。有甲之蟲三百六十,而神龜爲之長。有鱗之蟲三百六十,而蛟龍爲之長。有倮之蟲三百六十,而聖人爲之長。《爾雅·釋蟲》有足謂之蟲,無足謂之豸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梓人》外骨內骨,郤行仄行,連行紆行,以脰鳴者,以注鳴者,以旁鳴者,以翼鳴者,以股鳴者,以胷鳴者,謂之小蟲之屬,以爲雕琢。《大戴禮》二九十八,八主風,風主蟲。故蟲八月化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肉腐出蟲。
又《詩·大雅》蘊隆蟲蟲。《傳》蟲蟲而熱也。
又桃蟲,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肇允彼桃蟲。《傳》桃蟲,鷦也,鳥之始小終大者。
又《書·益稷》華蟲作繪。《孔註》雉也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十九年》宋公伐邾,圍蟲三月。《註》蟲,邾邑。
又書名。《魏志·裴松之註》邯鄲淳善蒼雅蟲篆。
又姓。《前漢·功臣表》曲成侯蟲達。
又直衆切,音仲。與蚛同,蟲食物也。
又《集韻》徒冬切,音彤。《爾雅·釋訓》爞爞,薰也。爞或作蟲。《羣經音辨》蘊隆蟲蟲,蟲字又音徒冬切。《韻會》俗作虫,非。(蟲)
【鸟】
鳥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都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丁了切,音蔦。《說文》長尾禽總名也。《正韻》常時曰鳥,胎卵曰禽。《爾雅·釋鳥》鳥之雌雄不可別者以翼,右掩左雄,左掩右雌。《書·堯典》厥民析鳥獸孳尾。《周禮·秋官·翨氏》掌攻猛鳥。
又《硩蔟氏》掌覆妖鳥之巢。《註》硩,摘也。摘其巢而去之。《正字通》二足而羽謂之禽。或曰鳥觜曰咮曰喙,爪曰距,尾曰翠,一作臎,一名尾罌。膍胵曰奧,嚨曰亢曰員官,項畜食處曰嗉,翅曰翮曰翎,頸毛曰翁,腳短者多伏,腳長者多立,腳近翠者好步,腳近臆者好躑。《師曠·禽經》羽蟲三百六十,毛協四時,色合五方。
又星名。朱鳥,南方七宿名。《書·堯典》日中星鳥。
又國名。《山海經》鹽長之國有人鳥首,名曰鳥氏。
又山名。鳥䑕。《地志》在隴西郡首陽縣西南,禹貢,終南惇物至于鳥䑕。
又《山海經》鳥危之山,鳥危之水出焉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射鳥氏掌射鳥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少皡摯之立也,紀於鳥,爲鳥師,而鳥名。
又秦之先有鳥俗氏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大費生子二人,一曰大廉,實鳥俗氏。《索隱曰》以仲衍鳥身人言,故爲鳥俗氏。
又丹鳥,白鳥,俱蟲名。《夏小正》丹鳥者,丹良也。白鳥者,蚊蚋也。
又妙音鳥。《法華經偈頌》聖主天中王,迦陵頻伽聲。《註》迦陵頻伽,妙音鳥也。鳥未出聲時,卽發音微妙,一切天人聲皆不及,惟佛音類之,故以取况。
又《正韻》尼了切,音裊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作鳥夷。孔讀鳥爲島。
又《字彙補》子削切,音爵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武威郡鸞鳥縣。《後漢·段熲傳》欲攻武威,熲復追擊於鸞鳥。《註》鳥音爵。
又叶都縷切,音女。《史記·自序》穆公思義,悼殽之旅。以人爲殉,詩歌黃鳥。
又叶丁柳切,音近斗。《前漢·敘傳》沐浴尸鄕,北面奉首。旅人慕殉,義過黃鳥。
【法】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【无】
无【卯集下】【无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
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而無傲。
又《益稷》懋遷有無化居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虛無之閒也。《註》虛無皆有閒隙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萬物生于有,有生于無。《周子·太極圖說》無極而太極。
又《禮·三年問》無易之道也。《註》無,猶不也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越巂郡會無縣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漢無且明,無能。
又《廣韻》漢複姓無庸無鉤,俱出自楚。
又文無,藥名。《古今注》相別贈之以文無。文無,一名當歸。
又《說文奇字作无。《玉篇》虛无也。周易無字俱作无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亡。《詩·衞風》何有何亡。
又通作毋。書,無逸。《史記·魯世家》作毋逸。
又通作毛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飢者毛食。《註》衍集:毛作無。今俗語猶然。或古亦通乎。《佩觿集》河朔謂無曰毛。《通雅》江楚廣東呼無曰毛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武。◎按禮器:詔侑武方。註:武當爲無,聲之誤也。鄭註:明言其誤。集韻合無,武爲一。非。《集韻》無或作橆。韻會,,尤非。
又按讀書通云: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,或止義通,或止音近,實非一字也。讀書通誤。
又梵言,南無呼那謨。那如拏之上聲,謨音如摩,猶云歸依也。
【传】
傳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直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重緣切,音椽。轉也。《左傳·莊九年》公喪戎路,傳乗而歸。《註》戎路,兵車。傳乗,乗他車。《釋文》傳,直專反。
又丁戀反。
又《正韻》授也,續也,布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訓方氏》誦四方之傳道。《註》傳說往古之事也。讀平聲。
又《禮·曲禮》七十曰老而傳。《註》倦勤,傳家事于子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父母,舅姑之衣衾,簟席枕几不傳。《註》移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株戀切,專去聲。傳舍。《釋名》傳,轉也。人所止息,去者復來。轉,相傳無常主也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註》高陽傳舍。
又《說文》遽也,驛遞曰傳。《禮·玉藻》士曰傳遽之臣。《註》驛傳車馬,所以供急遽之令,士賤而給役使,故自稱如此。
又古者以車駕馬,乗詣京師,謂之傳車。後又置驛騎,用單馬乗之,若今之遞馬。凡四馬高足爲置傳,四馬中足爲馳傳,四馬下足爲乗傳,一馬二馬爲軺傳。漢律,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,皆持尺五寸木傳信,封以御史大夫印章,其乗傳參封之。參,三也。有期會絫封兩端,端各兩封,凡四封。乗置馳傳五封之,兩端各二,中央一軺,傳兩馬再封之,一馬一封,以馬駕軺車而乗傳,曰一封軺傳。
又關傳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關》凡所達貨賄,則以節傳出之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《註》張晏曰:信也,若今過所也。如淳曰:兩行書繒帛,分持其一,出入關,合之乃得過,謂之傳。師古曰: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。《後漢·蕃傳》投傳而去。《註》符也。丁戀切。《釋名》傳,轉也。轉移所在,執以爲信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柱戀切,音瑑。訓也。賢人之書曰傳。
又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,諸史列傳是也。《釋名》傳,傳也。以傳示後人也。
又續也。《孟子》傳食於諸侯。
又叶重倫切,音。《前漢·敘傳》帝庸親親,厥國五分,德不堪寵,四支不傳。◎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、知戀、直戀三切,《廣韻》分析極細,《正韻》因之。然歷考經史註疏,驛傳之傳,平、去二音可以互讀,至傳道、傳聞、傳授之傳,乃一定之平聲,紀載之傳,一定之去聲。此音之分動靜,不可易者也。《正字通》專闢動靜字音之說,每於此等處,爲渾同之說以亂之,此斷斷不可从者。
又按《廣韻》二仙,傳,直攣切,音椽,又持戀,丁戀二切。三十三線,傳,直戀切,卽持戀切。知戀切,卽丁戀切。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,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