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jiā][yuē,yāo][shuí][wéi,wèi][zhòu]
平仄:平平平平仄
矫马红尘轻试酒。
静夜兰房,佳约谁为酎。
一向灞陵歌折柳。
殢人无奈纤纤手。
锦幄汤温花叩叩。
别后宫腰,知比来时瘦。
覆水韶光君记否。
芸笺小字成孤负。
出自:近现代·黄浚《蝶恋花二首 其二》
拼音:[jiā][yuē,yāo][shuí][wéi,wèi][zhòu]
平仄:平平平平仄
矫马红尘轻试酒。
静夜兰房,佳约谁为酎。
一向灞陵歌折柳。
殢人无奈纤纤手。
锦幄汤温花叩叩。
别后宫腰,知比来时瘦。
覆水韶光君记否。
芸笺小字成孤负。
【佳】
佳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古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膎切,曰:如汝言亦復佳。
又《韻補》叶堅溪切,音稽。《揚雄·反騷》閨中容競綽約兮,相態以麗佳。知衆嫭之嫉妒兮,何必颺累之蛾眉。
又叶居何切,音歌。《白居易詩》坐愁今夜醒,其奈秋懷何。有客忽叩門,語言亦何佳。
【约】
約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於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却切,音葯。《說文》纏束也。《詩·小雅》約之閣閣。《傳》約,束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凡邦國都鄙,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。《註》約劑,要盟之載辭。《禮·曲禮》約信曰誓。《疏》共相約束,以爲信也。
又《禮·坊記》君子約言。《疏》謂省約其言也。
又《論語》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。《禮·坊記》小人貧斯約。《註》約猶窮也。
又《論語》以約失之者,鮮矣。《何晏註》儉約無憂患。
又《戰國策》蘇代約燕王曰。《註》約,止也。
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淖約若處子。《音義》淖約,柔弱貌。
又《荀子·勸學篇》春秋約而不速。《註》文義隱約。
又《呂氏春秋》旄象之約。《註》約,節也。一曰美也。
又《楚辭·招魂》土伯九約。《註》屈也。
又姓。約續,古賢者,見《韓非子》。
又《廣韻》於笑切《集韻》一笑切《韻會》幺笑切,音要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明德鄕治本約。《註》師古曰:約,讀曰要。
又《集韻》於敎切,音靿。屈也。
又《集韻》乙角切,音渥。或作約,束也。
又《集韻》吉歷切,音激。纏也。
又同的。《枚乗·七發》九寡之珥以爲約。《註》約亦的字也。
【谁】
誰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《五音集韻》是爲切《玉篇》是推切,音垂。《說文》何也。《玉篇》不知其名也。《易·同人》出門同人。
又誰咎也。《詩·召南》誰其尸之,有齊季女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其誰曰不然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吾不知誰之子。《莊子·天運篇》子生,五月而能言,不至乎孩而始誰。《註》未至孩童,便知人之姓名爲誰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誰昔昔也。《詩·國風》誰昔然矣。《傳》猶言疇昔也。郭璞曰:誰,發語辭。
又《正韻》誰何,詰問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利兵而誰何。《師古註》問之爲誰也。
又《前漢·五行志》大誰卒。《師古註》主問非常之人,云姓名是誰也。大誰,本以誰何稱,因用名官,有大誰長。卒者,長所領士卒也。
又姓。《萬姓統譜》誰龍,明正德閒九江府照磨。
又《讀書通》通作孰,引《莊子·列禦》莫覺莫悟,何相孰也。
又通作疇。引《書·舜典》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,卽孰若,與誰同。
又《韻會》亦作譙。《史記·衞綰傳》不譙呵綰。《註》責讓也。譙,音誰,呵,音何。《漢書》作孰何。李奇曰:孰誰也。何,呵也。師古曰:不誰何者,猶言不借問耳。《集韻》或作唯。
【为】
爲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潙。《說文》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象形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作,造,爲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宣力四方汝爲。《洪範》有猷有爲有守。
又治也。《晉語》疾不可爲也。《註》爲,治也。
又使也。《魯語》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。《註》爲,猶使也。
又語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漢有南郡太守爲昆。《韻會》魯昭公子公爲之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僞切,音䧦。《廣韻》助也。《增韻》所以也,緣也,被也,護也,與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臣爲上爲德,爲下爲民。《釋文》爲上爲下之爲,于僞反。徐云:四爲字皆于僞反。
又《多士》惟我下民秉爲。《詩·大雅》福祿來爲。《箋》爲,猶助也。《釋文》于僞反,協句如字。
又叶吾何切,音莪。《詩·王風》有兔爰爰,雉離于羅。我生之初,尙無爲。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,尙寐無吪。
【酎】
酎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除柳切《集韻》直祐切《韻會》直久切《正韻》直又切,音胄。《說文》三重醇酒也。《玉篇》醇也,釀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二年》見於嘗酎,與執燔焉。《註》酒之新熟,重者爲酎。《禮·月令》孟夏之月,天子飮酎。《註》酎之言醇也。謂重釀之酒也。春酒至此始成。《史記·孝文紀》高廟酎,奏武德、文始、五行之舞。《註》張晏曰:正月旦作酒,八月成,名曰酎。酎之言純也。
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列侯坐酎金,失侯者百餘人。《註》漢儀注,王子爲侯,侯歲以戸口酎黃金於漢廟,皇帝臨,受獻金以助祭。大祀日飮酎,飮酎受金,金少不如斤兩,色惡,王削縣,侯免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