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bǎi,bó,bò][guān][kě,kè][sòng][sǐ]
平仄:平平仄仄仄
藜藿可养生,柏棺可送死。
瓦砾是黄金,贪泉亦清泚。
饮水心不易,岂独夷齐尔。
山鬼笑侬家,侬家笑山鬼。
【送死】1.犹送终。 2.指自寻死路。 3.犹害死。
【柏】
柏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博陌切,音百。《說文》椈也。《六書精蘊》柏,隂木也。木皆屬陽,而柏向隂指西,蓋木之有貞德者,故字从白。白,西方正色也。
又《春秋緯》諸侯墓樹柏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柏者,鬼之廷也。
又大也。與伯通。《釋名》柏車,大車也。
又逼也。與廹同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其柏席用萑黼純。《鄭註》柏席,廹地之席。《史記·漢高紀》柏人者,廹于人也。《漢·武瓠子歌》魚弗鬰兮柏冬日。
又國名。在河南西平縣。
又山名。《書·禹貢》導淮自桐柏。
又《前漢·武帝紀》起柏梁臺。
又姓。《姓譜》戰國柏直,漢柏英。
又叶卜各切,音搏。《楚辭·九歌》山中人兮芳杜若,飮石泉兮蔭松柏。
又叶壁益切,音必。《陶潛·經錢溪詩》園田日夢想,安得久離析。終懷在歸舟,諒哉宜霜柏。从木白聲。俗作栢,非。
【棺】
棺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官。《說文》關也,所以掩屍。《玉篇》棺之言完,所以藏屍令完也。《孝經註》周尸爲棺,周棺爲椁。後漢趙咨曰:棺椁之造,自黃帝始。《禮·檀弓》有虞氏瓦棺,夏后氏墍,周殷人棺椁。《喪大記》國君大棺八寸,屬六寸,椑四寸。上大夫大棺八寸,屬六寸。下大夫大棺六寸,屬四寸。士棺六寸。《註》大棺最在外,屬在大棺內,椑又在屬內,是國君三重也。
又《集韻》古玩切,音貫。棺斂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晉人圍曹,門焉,多死。曹人尸諸城上,晉人稱舍于墓,師遷焉。曹人兇懼,爲其所得者,棺而出之。
又《集韻》古患切,音慣。義同。
又叶居員切,音涓。《陸機·弔魏武文》氣衝襟以嗚咽,涕垂睫而汍瀾。違率土以靖寐,戢彌天乎一棺。瀾音連。
【可】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又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又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【送】
送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。《說文》遣也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野。《禮·曲禮》使者歸,則必拜送于門外。
又《增韻》將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賔再拜稽首,送幣。《又》公拜送醴。
又《正韻》贈行曰送。《詩·秦風》我送舅氏。
又株送,罪人相牽引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廼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。《註》先至者爲魁株,被牽引者爲其根株所送也。
又目送,以目相送也。《左傳·桓元年》目逆而送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四人趨出,上目送之。
又縱送,善射之貌。《詩·鄭風》抑縱送忌。《註》舍拔曰縱,覆彇曰送。《玉篇》籀文作。
【死】
死【辰集下】【歹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斯上聲。《白虎通》死之言澌,精氣窮也。《釋名》死者,澌也,若冰釋澌然盡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人之生,氣之聚也。聚則爲生,散則爲死。《關尹子·四符篇》生死者,一氣聚散耳。《禮·曲禮》庶人曰死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註》少曰死,老曰終。
又《山海經》有不死國,在南海大荒中。《郭璞贊》赤泉駐年,神木養命。稟此遐齡,悠悠無竟。
又圓丘山有不死樹。《郭璞贊》萬物暫見,人生如寄。不死之樹,壽蔽天地。
又《山海經》流沙之東,黑水之閒,有不死山。
又《劉孟會云》祖州海島產不死草,一株可活一人。
又姓。自、死、獨、膊,代北四姓也。見《氏族略》。
又叶息利切,音四。《宋玉·九辯》願徼。
又,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