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bā][shān][lù][gé]
平仄:平平仄平
正黄花旧日,红豆一灯,故人书到乡县。
溅渌铜瓶,醉香玉茗,记挽虾蟆山半。
一梦天荒,八年人老,蓬莱清浅。
带泪痕回数,前生万劫,红羊难算。
君抱湘云一片。
叹如今未死,几时重见。
便摧却亡新,未了范砖书卷。
巴山路隔,洞庭波冷,夜雨伤心秋晚。
倘岁暮有信江淹,幸托衡阳飞雁。
出自:清代·赵熙《望湘人 得芷孙学使书》
拼音:[bā][shān][lù][gé]
平仄:平平仄平
正黄花旧日,红豆一灯,故人书到乡县。
溅渌铜瓶,醉香玉茗,记挽虾蟆山半。
一梦天荒,八年人老,蓬莱清浅。
带泪痕回数,前生万劫,红羊难算。
君抱湘云一片。
叹如今未死,几时重见。
便摧却亡新,未了范砖书卷。
巴山路隔,洞庭波冷,夜雨伤心秋晚。
倘岁暮有信江淹,幸托衡阳飞雁。
【山路】山中小路。如:山路弯弯。
【巴】
巴【寅集中】【己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廣韻》伯加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邦加切,音芭。《廣韻》巴蜀。《書·牧誓疏》巴在蜀之東偏。《三巴記》閬苑白水東南流,曲折三迴如巴字,故名三巴。
又《玉篇》國名。《左傳·桓九年》巴子使韓服告于楚。《註》巴國,在巴郡江州縣。
又郡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巴郡,秦置,屬益州。《譙周巴記》初平六年,趙穎分巴爲二郡,巴郡以墊江爲治,安漢以下爲永寧郡。建安六年,劉綽分巴,以永寧爲巴東郡,墊江爲巴西郡。
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山南道有巴州。
又縣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歸州有巴東,壁州有東巴,通州有巴渠,合州有巴川。
又《說文》蟲也。或曰食象蛇。《山海經》巴蛇食象,三歲而出其骨。君子服之,無心腹之疾。其爲蛇,靑黃赤黑。一曰黑蛇靑首。《潯江記》羿屠巴蛇于洞庭,其骨爲陵,世稱巴陵。
又巴蕉,草名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諸柘巴且。《註》且草,一名巴蕉。
又《正韻》尾也。
又姓。《後漢·黨錮傳》巴肅,勃海高城人。
【山】
山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所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師閒切《正韻》師姦切,起之形。《釋名》山,產也。產萬物者也。《易·說卦》天地定位,山澤通氣。《書·禹貢》奠高山大川。《爾雅·釋山》河南華,河西嶽,河東岱,河北恆,江南衡,《周禮》謂之鎮。《鄭註》鎮名山安地德者也。
又《山海經》山分東西南北中五經。南則自蜀中西南至吳越諸山界。西則自華隂嶓冢以至崑崙積石諸山,今隴西甘肅玉門外,其地也。北則自狐岐大行以至王屋孟門諸山,是禹貢冀雍兩州之境也。東則自泰岱姑射沿海諸境,則禹貢靑州齊魯之地也。見《讀山海經語》。
又連山,古易名。《周禮·春官》掌三易之法。一曰連山。《註》似山之出內氣也。
又姓。古烈山氏之後。
又公山,複姓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所旃切,音仙《詩·小雅》幽幽南山。叶上干,干音堅。
又《孔子·丘陵歌》喟然迴慮,題彼泰山。鬱確其高,梁甫迴連。○按山在刪韻,古轉聲寒刪先通,則非止叶音矣。
又叶疏臻切,音甡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吐燄生風,欱野歕山。叶下振。《正字通》本部與土阜石三部通者,互見。
【路】
路【酉集中】【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洛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魯故切,音賂。《說文》道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道路,人各有適也。《釋名》路,露也。人所踐蹈而露見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合方氏》掌達天下之道路。《爾雅·釋宮》路,旅途也。《註》途卽道也。《又》一達謂之道路。《註》長道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路,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厥聲載路。《箋》是時聲音則已大矣。
又車也。《詩·魏風》殊異乎公路。《傳》路,車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王之五路。《註》王在焉曰路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大路越席。《註》大路,玉路,祀天車也。《疏》路訓大也。君之所在,以大爲號,門曰路門,寢曰路寢,車曰路車。
又鼓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路鼓鼓鬼享。《註》路鼓,四面鼓也。
又弓也。《史記·孝武紀》路弓乗失。
又傾貌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田疇穢,都邑路。《註》路謂無城郭牆垣也。
又與輅同。《禮·月令》乗鸞路。《釋文》路本又作輅。
又姓。《急就篇註》路,水名也。
又因爲縣,在涿郡,居者氏焉。漢有大夫路溫舒。
又《集韻》歷各切,音洛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爾廼虎路三嵏以爲司馬。《註》晉灼曰:路音落。服虔曰:以竹虎落此山也。師古曰:落,纍也。以繩周遶之也。
【隔】
隔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古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各核切《正韻》各頟切,音膈。《說文》障也。《玉篇》塞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防隔內外。《前漢·常惠傳》欲隔絕漢。
又通作鬲。《荀子·大略篇》鬲如也。《註》謂鬲絕於上。《史記·大宛傳》鬲漢道焉。《前漢·薛宣傳》西州鬲絕。
又《陸厥與沈約書》一家之文,工拙壤鬲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叶訖得切,音祴。《柳宗元·懲咎賦》讒妬結而不戒兮,猶斷斷於所執。勢危疑而多詐兮,逢天地之否隔。○按正字通引柳賦云,質韻音屹,固非。而韻會小補叶訖得切,亦謬。得在職韻,執在緝韻,職緝不相通,以隔叶執,不當作訖得切。
又與融通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昭隔內外,靡不淸淨,施於後嗣。《註》隔,一作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