豺狼不与群

出自:近现代·连横《咏史一百三十首 其九十 张宏范》

拼音:[chái][láng][bù,fǒu][yǔ,yù,yú][qún]

平仄:平平仄平平

宋臣自灭宗,立石纪功勋。
媚外屠同种,豺狼不与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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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豺狼】1.豺与狼。皆凶兽。 2.比喻凶残的恶人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豺】

豺【酉集中】【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士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牀皆切,豺虎。《疏》豺虎食人。《禮·月令》季秋之月,豺乃祭獸。《干祿字書》與犲通。

【狼】

狼【巳集下】【犬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魯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盧當切《正韻》魯堂切,音郞。《說文》似犬,銳頭白頰,高前廣後。从犬,良聲。《埤雅》狼大如狗,靑色,作聲諸竅皆沸,善逐獸。里語曰:狼卜食。狼將遠逐食,必先倒立以卜所向,故獵師遇狼輒喜。狼之所嚮,獸之所在也,其靈智如此。古之烽火用狼糞,取其煙直而聚,雖風吹之不斜。《爾雅·釋獸》狼,牡貛,牝狼。《註》牡名貛,牝名狼,辨狼之種類也。《詩·齊風》竝驅從兩狼兮。《周禮·天官·獸人》冬獻狼。《註》狼膏聚,聚則溫。

狼藉。《孟子》樂歲粒米狼戾。《註》狼戾,猶狼藉也。

《周禮·秋官》條狼氏。《註》條,當爲滌器之滌。狼狼扈道上。《疏》狼狼扈道上者,謂不蠲之物在道,猶今言狼藉也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東有大星曰狼。狼角變色,多盜賊。

《律書》西至於狼。狼者,言萬物可度量。斷萬物故曰狼。

《杜篤·論都賦》寥狼邛莋。《註》寥狼,猶擥擾也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文九年》楚子師於狼淵,以伐鄭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白起攻趙,取代光狼城。

白狼縣,屬右北平郡。臯狼縣,屬西河郡。皆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
《後漢·明帝紀》西南夷白狼動黏諸種,前後慕義貢獻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孟狼尾。《註》似茅,今人亦以覆屋。

姓。《左傳·文二年》狼瞫取戈以斬囚。

《集韻》里黨切。音朗。狼犺,獸名。似猴。

郁狼,漢侯國。《韋昭曰》屬魯。狼音盧黨反。見《史記·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》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宕切,音浪。博狼,地名。在陽武。《前漢·張良傳》秦皇帝東遊,至博狼沙中《註》師古曰:狼音浪。◎按史記本作浪。

【不】
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
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
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
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
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
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
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
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
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
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
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群】

群【未集中】【羊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五經文字》羣,俗作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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