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奚异鸡鹜之争饮啄

出自:明代·佘翔《谒子陵祠》

拼音:[yòu][xī][yì][jī][wù][zhī][zhēng][yǐn][zhuó]

平仄:仄平仄平仄平平仄平

若有人兮山之曲,抚长松兮倚修竹。
乐衡门兮栖迟,临清流兮卜筑。
谢轩冕于当途兮,结隐沦于空谷。
岂无九五之恋穷交兮,一举吾慕乎黄鹄。
唯桐江之潺潺兮,逝昼夜其相续托。
渔钓以终身兮安,所取天下之桎梏。
瞻飞鸿之冥冥兮,听松风之谡谡。
彼神龙之蟠九州兮,岂其与虾鲰而相徵逐。
使凤凰可得而罗兮,又奚异鸡鹜之争饮啄
邈哉高风留此芳躅,上有许由之耳兮,下有严陵之足。
酌雨露以为浆兮,燃日月以为烛。
汉家宫殿草离离,七里依然烟水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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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鸡鹜】1.鸡和鸭。比喻小人或平庸的人。 2.鸡和鸭。古代以之为赠送礼品。
【饮啄】1.饮水啄食。语本《庄子.养生主》:"泽雉十步一啄,百步一饮,不蕲畜乎樊中。"成玄英疏:"饮啄自在﹐放旷逍遥﹐岂欲入樊笼而求服养!譬养生之人﹐萧然嘉遁﹐唯适情于林籁﹐岂企羡于荣华!" 2.引申为吃喝﹐生活。 3.比喻自由自在地生活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又】

又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多,略不過三也。《韻會》偏旁作。

《廣韻》又,猶更也。

《韻補》叶夷益切,音亦。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人之齊聖,飮酒溫克。彼昏不知,壹醉日富。各敬爾儀,天命不又。富音偪。

【奚】

奚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廣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兮。隷役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酒人奚三百人。《註》奚,猶今官婢。通作㜎傒。《唐書·李賀傳》賀小奚奴背古錦囊,遇所得詩,投囊中。

地名。《春秋·桓十七年》及齊師戰于奚。《註》魯地。

山名。大奚山,在廣州,距佛堂門海三百里,潮汐相通,見《南粵志》。

驒奚,駿馬名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騊駼驒奚。《註》驒,音顚,生七日而超其母。

羊奚,草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羊奚比乎石筍子。

疑問辭。《論語》子奚不爲政。《孟子》奚不去也。

姓。夏車正奚仲,北魏奚牧。《說文》奚,大腹也,从大,省聲。《正字通》說文專說大腹,非是。

【异】

异【寅集下】【廾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與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盈之切《正韻》延之切,音怡。《廣韻》已也。《書·堯典》异哉,試可乃已。《傳》异,已也,退也。言餘人盡巳,惟鯀可試,無成乃退。《正義》异聲近巳,巳訓止,是停住之意,故爲退也。

《集韻》發歎也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吏切《正韻》以智切,怡去聲。《說文》舉也。

《廣韻》退也。

與異通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何以异哉。(異)〔古文〕予也。《博雅》異分也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民有二男以上,不分異者,倍其賦。

不同也。《書·旅獒》王乃昭德之,致于異姓之邦。《禮·儒行》同弗與異弗非也。《疏》謂彼人與己之疏異,所爲是善,則不非毀之也。又怪也。《釋名》異者,異於常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據有異焉。《註》異猶怪也。《史記·屈賈傳》化爲異物兮,又何足患。

奇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質人》掌成市之貨賄,人民,牛馬,兵器,珍異。《註》珍異,四時食物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,皆異能之士也。

違也。

姓。唐異牟尋歸唐,冊封南詔王,今白水蠻有此姓。

異,翹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連異翹。

無名異藥名,主治金創折傷。

《韻補》叶延知切,音怡。《詩·邶風》洵美且異。叶下貽。

叶弋質切,音逸。《詩·小雅》亦祇以異。《朱註》逸織反。《無名氏樂德歌》所見奇異,叶甘美酒食。(異)

【鸡】

雞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古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奚切《正韻》堅溪切,音稽。《說文》知時畜也。《玉篇》司晨鳥。《爾雅·釋畜》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僆,絕有力奮。《疏》此別雞屬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曰:雞爲積陽,南方之象,火陽精物炎上,故陽出雞鳴,以類感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爲雞。《書·泰誓》牝雞無晨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工商執雞。《禮·曲禮》雞曰翰音。

《爾雅·釋鳥》鶾,天雞《註》鶾雞赤羽。《逸周書》文鶾若彩雞,成王時蜀人獻之。

《爾雅·釋蟲》螒,天雞。《註》小蟲,黑身赤頭,一名莎雞,又曰樗雞。《詩·豳風》六月莎雞振羽。《爾雅翼》一名梭雞。一名酸雞。

雞人,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雞人》掌共雞牲,辨其物,大祭祀夜嘑旦,以嘂百官。

《禮·明堂位》灌尊,夏后氏以雞彝。

地名。《春秋·襄三年》同盟于雞澤。《註》在廣平曲梁縣西南。

《昭二十三年》吳敗頓胡、沈蔡、許之師于雞父。《註》雞父,楚地。《戰國策》負雞次之典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鬱林郡,雍雞縣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正統,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。《說文》籀文作鷄。互詳鳥部鷄字註。

【鹜】

鶩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莫卜切,音木。《說文》鶩,舒鳧也。郭璞曰:鴨也。方氏曰:以爲人所畜,不善飛,舒而不疾,故曰舒鳧。《禮·曲禮·疏》野鴨曰鳧,家鴨曰鶩。

毛氏云:可畜而不能高飛曰鴨,野生高飛曰鶩。

《左傳·襄二十八年》公膳日雙雞,饔人竊更之以鶩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庶人執鶩。《鄭註》鶩取其不飛遷。

《後漢·馬援傳》刻鵠不成尙類鶩。

《楚辭·九歌》鼂騁鶩兮江臯。《註》鶩,亂馳也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亡遇切,音務。義同。

【之】

之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㞢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
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

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
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

變也。《易傳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孫奕示兒編》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

至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

遺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《註》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
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
《郝敬讀書通》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《詩·唐風》舍旃舍旃。

《魏風》上愼旃哉。與之同。通作至。往彼曰之,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
《韻補》叶職流切,音周。《楚辭·九章》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。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。叶上牛下求。《周伯琦曰》古人因物制字。如之本芝草,乎本吁氣,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旣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吁字鳶字。

【争】
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
《玉篇》諫也。

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
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
【饮】

淾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集韻》㱃,古作淾。註詳欠部十一畫。

【啄】

啄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竹角切,音涿。《說文》鳥食也。《廣韻》鳥啄也。《詩·小雅》率場啄粟。《戰國策》俛啄蚉䖟而食之。《集韻》通作噣。《韻會》通作啅。

剝啄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剝剝啄啄,有客至門。我不出應,客去而嗔。

《廣韻》丁木切《集韻》都木切,音豰。義同。《集韻》咮也。《易林》鳧得出沒,喜笑自啄。毛羽悅澤,利以攻玉。

《廣韻》啄木鳥。

《正韻》職救切,音晝。與咮噣同。《韓詩外傳》鳥之美羽句啄者,鳥畏之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尻益高者,鶴俛啄也。《註》師古曰:啄音竹救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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