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清菅蒯颇可诵

出自:清代·李锴《焚诗歌为石东村作》

拼音:[hé][qīng][jiān][kuǎi][pō][kě,kè][sòng]

平仄:平平平仄平仄仄

古诗旧说三千篇,未必皆是宣尼删。
河清菅蒯颇可诵,春秋交聘犹能宣。
逸而不逸谁则主,少者为贵翻争传。
石君一旦过我门,道腴义胜来骄人。
生平为诗不知数,告我草稿今通焚。
丈夫猛捷贵有断,龙蜕不惜黄金鳞。
君看《笙诗》无一字,束氏补之成赘文。
我闻此论骇卓绝,至人之迹神其灭。
白贲无咎世莫讦,脱身天外穷毫末。
吁嗟乎,君休矣!宝华玉气恐不死,或有人间传片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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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河清】1.河水变清。多指黄河水清。 2.黄河水浊,少有清时,古人以"河清"为升平祥瑞的象征。 3.古称黄河千年一清,因以"河清"比喻时机难遇。 4.极言历时之久。
【菅蒯】1.亦作"菅?"。 2.茅草之类。可编绳索。 3.喻微贱的人或物。 4.指草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河】

河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乎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音何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敦煌塞外崑崙山,發源注海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河之爲言荷也。荷精分佈,懷隂引度也。《釋名》河,下也。隨地下處而通流也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河有兩源,一出蔥嶺,一出于闐。于闐在南山下,其河北流,與蔥嶺河合,東注蒲昌海,潛行地下。南出於積石,爲中國河云。《書·禹貢》導河積石,至于龍門。《爾雅·釋水》河出崑崙,色白,所渠幷千七百一川,色黃,百里一小曲,千里一曲一直。

九河。《書·禹貢》九河旣道。《傳》九河,徒駭一,太史二,馬頰三,覆釜四,胡蘇五,六,絜七,鉤盤八,鬲津九。

三河,謂河南,河北,河東也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三河未澄,四關重擾。

《小學紺珠》以黃河,析支河,湟中河爲三河。

兩河,謂東河,西河也。《爾雅·釋地》兩河閒曰冀州。

州名。《廣輿記》古西羌地,秦漢屬隴西,唐曰河州,明置河州衞。

梗河。星名。《甘氏星經》梗河三星,在大角帝座北。

銀河,天河也。

《趙崇絢雞肋》道家以目爲銀河。

酒器也。《乾子》裴鈞大宴有銀河,受一斗。

淘河,鳥名。見《爾雅·釋鳥註》。

姓,明河淸,長沙人。字从月从㢲作。

【清】

圊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七情切《集韻》親盈切,音淸。《說文》厠淸也。《徐鍇曰》厠古謂之淸者,言汚穢常當淸除也。《博雅》圂厠也。《釋名》雜也,言人雜厠其上也。

《集韻》倉經切,音靑。義同。

【菅】

菅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姦。《玉篇》茅屬也。《詩·小雅》白華菅兮。《疏》已漚爲菅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無棄菅蒯。《註》菅似茅,滑澤無毛,筋宜爲索,漚與曝尤善。

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或取一編菅。《杜註》苫也。《山海經》白菅爲席。

《管子·牧民篇》野蕪曠,則民乃菅。《註》菅當爲姦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漢有菅禹,唐有菅崇嗣。

古頑切,音關。《春秋·隱十年》公敗宋師于菅。《註》菅,宋地。

《韻補》圭切,音涓。《詩·陳風》東門之池,可以漚菅。叶下晤言韻。

【蒯】

蒯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苦怪切,音喟。《左傳·成九年》雖有絲麻,無棄菅蒯。正義:蒯與菅連,亦菅之類。《儀禮·喪服傳疏》屨者藨蒯之菲也。《禮·玉藻》《註》蒯席澀,便于洗足也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草則葴莎菅蒯。《註》蒯草中爲索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》攻蒯,蒯潰。《註》河南縣蒯鄕是也。

姓。《前漢·蒯通傳》蒯通,范陽人。

蒯緱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註》蒯緱,把劒之物,謂以劒繩纏之。

《韻補》苦對切,音塊。引《左傳》叶雖有姬姜,無棄蕉萃韻。

《索隱·蒯成侯緤註》引《三蒼》,音裴。

【颇】

頗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滂禾切《正韻》普禾切,音坡。《玉篇》不平也,偏也。《書·洪範》無偏無陂。《釋文》舊本作頗,音普多反。《又》人用側頗僻,民用僭忒。《傳》在位不敦平,則下民僭差。

《多方》爾乃惟逸惟頗,大遠王命。《韻補》古義字皆音俄,周官註亦音俄,故古文尚書本作無偏無頗,遵王之義,以叶俄音。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又,攺頗爲陂,以从今音,古音遂湮滅矣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火切,音叵。《博雅》少也。

差多曰頗多,良久曰頗久,多有曰頗有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,雜就之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普過切,音破。《集韻》偏也。一曰疑辭。

《集韻》蒲麋切,音皮。薳頗,楚人名,見左傳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诵】

誦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似用切,音頌。《說文》諷也。《徐曰》臨文爲誦。誦,從也。以口從其文也。《廣韻》讀誦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以樂語敎國子:興、道、諷、誦、言、語。《註》倍文曰諷,以聲節之曰誦。《詩·大雅》誦言如醉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春誦夏絃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兒寬行常帶經,止息則誦習之。

《廣雅》論也,言也。《韓非子·難言篇》時稱詩書,道法往古,則見以爲誦。《註》誦,說舊事也。《王融·策秀才文》進講誦志,以沃朕心。《註》誦,言也。

《正字通》怨謗亦曰誦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臧紇侵邾,敗于狐駘,國人誦之。

《晉語》惠公入,而背內外之賂。與人誦之,皆怨辭也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誦訓。《鄭註》能訓說四方所誦習,及人所作爲久時事。

鳥名。《山海經》開明南有誦鳥。

通作訟。詳訟字註。

叶侯容切,音慵。《詩·小雅》家父作誦,以究王訩。

叶牆容切,音從。《楚辭·九辯》欲循道而平驅兮,又未知其所從。然中路而迷惑兮,自壓按而學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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