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郑】
鄭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正切,音㽀。國名。《釋名》鄭,町也,地多平町町然也。《正字通》鄭本西都畿內地,周宣王封其弟友,是爲鄭。桓公寄孥與賄于虢鄶,其子武公,定平王于東都,因徙其封,施舊號于新邑,是爲新鄭。今河南開封府鄭州是也。
又南鄭,縣名。今屬陝西漢中府,桓公封邑在畿內,爲西鄭,漢中在京兆之南,故稱南鄭以別之。《一統志》南鄭,古褒國附庸之邑。桓公歿,其民南奔居此,因曰南鄭。
又《廣韻》鄭重,殷勤之意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非皇天所以鄭重降符命之意。
又姓。《集韻》鄭滅于韓,子孫因以國爲氏。
【虔】
虔【申集中】【虍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焉切,音乾。《說文》虎行貌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虔,固也。《書·呂》奪攘矯虔。《疏》若固有之。言取得人物,若已自有也。
又敬也。《魯語》少采夕月,與太史司載糾虔天。
又椹也。《詩·商頌》方斲是虔。
又《博雅》惠也,少也。
又殺也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虔劉我邊陲。
又《玉篇》强取也。
又端正貌也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留虔氏,黃帝之後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漢豫章郡雩都贑縣,唐置虔州。
又叶眞韻,音勤。《高彪詩》文武將墜,乃俾俊臣。整我皇綱,董此不虔。
【爱】
愛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同㤅。仁之發也。从心旡聲。
又親也,恩也,惠也,憐也,寵也,好樂也,吝惜也,慕也,隱也。
又《孝經·諫諍章疏》愛者,奉上之通稱。
又《諡法》嗇於賜與曰愛。
又姓。宋刺史愛申。
又叶烏胃切,音穢。《詩·小雅》心乎愛矣,遐不謂矣。《楚辭·九章》世溷濁莫吾知,人心不可謂兮。知死不可讓,願勿愛兮。《袁宏·名臣贊》滄海橫流,玉石同碎。達人兼善,廢已存愛。《謝瞻·答靈運詩》尋塗塗旣睽,卽理理已對。絲路有恆悲,矧乃所在愛。小篆作㤅。
【冷】
冷【子集下】【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魯朾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魯杏切,令上聲。《說文》寒也。从仌,令聲。《六書正譌》別作泠,非。泠乃水名。《南史·齊樂預傳》人笑褚公,至今齒冷。《增韻》淸甚也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前趙錄南徐州刺史令道,字安義。
又《唐韻》力鼎切《集韻》朗鼎切,靈上聲。㓑冷,寒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丁切,音靈。冷凙。吳人謂冰曰冷凙。令道當作冷道。
【每】
每【辰集下】【毋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武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母罪切《正韻》莫賄切,音浼。《增韻》常也,各也,凡也。《三蒼》曰:每,非一定之辭。《詩·小雅》每懷靡及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聖人躊躇以興事,以每成功。《郭象註》事不遠本,故其功每成。
又雖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詩·小雅》每有良朋。《箋》言雖有良朋也。
又貪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衆庶每生。《註》孟康曰:每,貪也。《敘傳》致死爲福,每生作旤。
又姓。每當時,漢人。見《印藪》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佩切,音妹。數也。一曰田美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原田每每。《註》每有枚、昧二音,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謨杯切《韻會》謀杯切,,非。
【幽】
幽【寅集下】【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於虯切《韻會》幺虯切《正韻》於尤切,音呦。《說文》幽隱也。《易·履卦》幽人貞吉。《疏》幽隱之人,守道貞吉。《禮·儒行》幽居而不淫。《疏》君子雖復隱處,常自修整不傾邪也。《後漢·章帝章和元年詔》光照六幽。《註》謂六合幽隱之處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幽,微也。《疏》幽者,深微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極幽而不隱。
又《玉篇》幽,深遠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无有遠近幽深。《疏》言易之告人,无問遠之與近,及幽邃深遠之處,皆告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幽幽南山。《註》幽幽,深遠也。
又《玉篇》幽,不明。《正韻》幽,闇也。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註》黜退其幽者,升進其明者。《禮·檀弓》望反諸幽,求諸鬼神之道也。《註》鬼神處幽闇。
又《正韻》幽,囚也。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幽於縲紲。《楊惲報孫會宗書》身幽北闕。
又州名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禹治水之後,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。《爾雅·釋地》燕曰幽州。《疏》燕其氣深要,厥性剽疾,故曰幽。幽,要也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莊十六年》同盟于幽。《註》幽,宋地。
又國名。《山海經》大荒之中,有思幽之國,思士不妻,思女不夫。《註》言其人直思感而氣通,無配合而生子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出《姓苑》。
又與黝通。《集韻》黝或作幽。《禮·玉藻》一命縕紱幽衡,再命赤紱幽衡。《註》幽,讀爲黝黑之黝。
又叶於交切,音窔。《道藏歌》迴舞太空嶺,六氣運重幽。我際豈能窮,使爾終不彫。
又《詩·小雅》隰桑有阿,其葉有幽。旣見君子,德音孔膠。《傳》幽,黑色。
【讨】
討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他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土皓切,叨上聲。《說文》治也。从言从寸。《徐曰》寸,法也。奉辭伐罪,故从言。會意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。《疏》討治有罪,使之絕惡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。《註》討,治也。
又《廣韻》誅也。《類篇》殺也。《正韻》訶也。
又除也。《公羊傳·隱四年》其稱人何,討賊之辭也。《註》討者,除也。
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禮·禮器》君子之于禮也,有順而討也。《疏》順序而稍去之也。
又《類篇》求也。《韻》探也。《正韻》尋也。《論語》世叔討論之。《註》討,尋究也。《後漢·王充傳》討摘物情。《三國志·袁紹與公孫瓚書》尋討禍源。
又雜也。《詩·秦風》蒙伐有苑。《傳》蒙,討羽也。《箋》討,雜也。畫雜羽之文于伐。
又官名。《舊唐書·職官志》貞元末,置招討使。《金史·百官志》招討司使招懷降附,征討攜離。
又叶他口切,偸上聲。《焦氏·易林》三絲綰弩,無益于輔。城弱不守,郭君受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