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花争媚陌花芳

出自:清代·林占梅《过郑氏小庄 其一》

拼音:[yuán][huā][zhēng][mèi][mò][huā][fāng]

平仄:平平平仄仄平平

园花争媚陌花芳,小景烟霞趣亦长。
一道清幽门外水,中央丛竹是山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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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园】

园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五丸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五官切,音袁。《說文》所以樹果也。《初學記》有藩曰園。《易·賁卦》賁于丘園,束帛戔戔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園。《註》園者,圃之樊,其內可樹木也。

《周禮·地官·載師》以場圃任園地。《註》圃,種果蓏之屬。季秋,於其中爲場。樊圃謂之園,任者取正於是也。《又》園廛二十而一。《註》廛無穀,園少利,故僅二十而稅一也。

歷代帝王陵寢曰園。漢制,園陵有令,文帝陵爲文園。《司馬相如傳》爲文園令。

《唐書·李晟傳》臣已肅淸宮禁,袛謁寢園。

桃園,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全鳩里,其西名桃園,卽古之桃林也。《潘岳·西征賦》問休牛之故林,感徵名於桃園。

袛園。《梵書》須達多長者,建精舍,請佛住,凡千二百區,謂之祇樹園。

東園公,商山四皓之一。○按史失其姓名,《字彙》以園公爲姓,非。

叶于羣切,音熅。《蘇軾·祭韓琦文》意廣才疏,將歸丘園。公治此邦,歿食其民。(園)

【花】
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
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
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
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
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

【争】
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
《玉篇》諫也。

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
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
【媚】

媚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明祕切,音郿。《說文》說也。

諧也,諂也,蠱也。《書·囧命》便辟側媚。《史記·佞幸傳》非獨女以色媚,士宦亦有之。《吳志》虞翻曰:自恨骨體不媚。

愛也,親順也。《詩·大雅》媚兹一人。《唐書·魏徵傳》太宗曰:人言魏徵舉動疎慢,我見其嫵媚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齊侯致禚媚杏于衞。《註》三邑皆齊西界。

叶武悲切,音眉。《韓愈·永貞行》狐鳴梟噪爭署置,䁑睒跳踉相嫵媚。《註》䁑睒,獸狂視貌。時順宗病瘖,王伾王叔文用事。憲宗立,攺元永貞。本作。

【陌】

陌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莫白切《韻會》莫百切,音貊。《玉篇》阡陌也。詳前阡字註。

市中街也。《後漢·袁紹傳》塡接街陌。

《釋名》綃頭或曰陌頭,言其從後橫陌而前也。齊人謂之㡋。◎按陌頭之陌,當與帞通。

姓。見《正字通》。

《唐韻正》古音莫各反。《史記·龜策傳》故牧人民,爲之城郭,內經閭術,外爲阡陌。《楚辭·九思》逡巡兮圃藪,率彼兮畛陌。川谷兮淵淵,山峊兮硌硌。《魏文帝·陌上桑詩》披荆棘,求阡陌,側足獨窘,步路局窄。虎豹嘷動,雞驚禽失,羣鳴相索。窄,古音作。

借作百。《五代史·王章傳》緡錢出入,皆以八十爲陌,章減其出者陌三。《夢溪筆談》今之數錢,百錢謂之陌。借陌字用之。《正韻》亦作佰。

【芳】
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
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
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
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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