炎汉存亡六尺孤

出自:清代·王士禛《晚登夔府东城楼望八阵图》

拼音:[yán][hàn][cún][wáng,wú][liù,lù][chǐ,chě][gū]

平仄:平仄平平仄仄平

永安宫殿莽榛芜,炎汉存亡六尺孤
城上风云犹护蜀,江间波浪失吞吴。
鱼龙夜偃三巴路,蛇鸟秋悬八阵图。
搔首桓公凭吊处,猿声落日满夔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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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炎汉】1.汉自称以火德王,故称炎汉。 2.传说上古炎帝为汉族祖先,因称中国或汉族为炎汉。
【存亡】1.存在或灭亡;生存或死亡。 2.指生者和死者。 3.指衰亡;灭亡。 4.引申指丧失﹑陷落。 5.使濒临灭亡或已亡者得以继续存在或延续。
【六尺】1.见"六尺之孤"。 2.指成年男子之身躯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炎】

炎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于廉切《韻會》疑廉切《正韻》移廉切,音鹽。《說文》火光上也。《玉篇》熱也,焚也。《書·胤征》火炎崑岡,玉石俱焚。

《洪範》火曰炎上。

《爾雅·釋訓》爞爞炎炎,熏也。《詩·大雅》赫赫炎炎。

《吳語》日長炎炎。《註》進貌。

《正韻》熾也。

《禮·月令》其帝炎帝。《註》此赤精之君,炎帝大庭也。

《呂氏春秋》南方曰炎天,東北曰炎風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于凡切,槏平聲。義同。

《類篇》徒甘切,音談。美辨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大言炎炎。《註》美盛貌。

《集韻》以贍切,音豔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獲耀日月之末光絕炎,以展采錯事。《註》覩日月末光殊絕之用,以展其官職。

通焰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人之所忌,其氣炎以取之。《蔡邕·釋誨》懼煙炎之毀熸。

《列子·湯問篇》楚之南有炎人之國。《註》炎去聲。《集韻》本作爓。亦同燄。◎按說文、玉篇、類篇、炎字俱自爲部。

【汉】

漢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〔古文〕㵄音熯。水名。《書·禹貢》嶓冢導漾,東流爲漢。

天河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箕斗之閒,漢津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漢者,亦金之散氣。《揚泉·物理論》漢,水之精也。《詩·大雅》倬彼雲漢。

漢中,郡名,秦惠王置。《廣輿記》今爲漢中府。

漢口,地名。《廣輿記》漢陽府,本春秋鄖國地,漢屬江夏,唐曰沔州,亦曰漢陽。

州名,屬成都府。《韻會》漢屬廣漢郡,唐置州。

半漢,形容之辭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天馬半漢。

《輟耕錄》今人謂賤丈夫爲漢子。

高麗方言謂白曰漢。見《孫穆·雞林類事》。

《集韻》他干切,音攤。太歲在申曰汭漢。亦作涒灘。

《韻補》叶詩建切,音扇。《繁欽賦》長唐虎圈,迴望曼衍。槃旋岹嶢,上刺雲漢。

【存】

存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徂尊切,音蹲。《爾雅·釋詁》存,在也,察也。《疏》書舜典,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存卽在也。《易·繫辭》成性存存。《孟子》操則存,舍則亡。《禮·祭義》致愛則存。《註》孝子致極愛親之心,則若親之存也。

《說文》恤問也。《禮·王制》八十月告存。《集說》告猶問也,君每月使人致膳,告問存否也。

《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

省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大喪存奠彝。《註》欲見其所奠彝朝夕存省之意也。

叶昨先切,音前。《楚辭·遠遊》壹氣孔神兮,於中夜存。虛以待之兮,無爲之先。

叶匠鄰切,音秦。《揚雄·解嘲》得士者富,失士者貧。矯翼厲翮,恣意所存。《說文》从子才聲。俗作存。

【亡】

亡【子集上】【亠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,音忘。失也。《孟子》樂酒無厭謂之亡。《註》謂廢時失事也。《家語》楚人亡弓,楚人得之。

滅也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楚王與凡君坐。少焉,楚左右曰:凡亡者三。凡君曰:凡之亡也,不足以喪,吾存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以喪禮哀死亡。

逃也。《大學》舅犯曰:亡人無以爲寶。

《前漢·韓信傳》蕭何聞信亡,自追之。

與忘同。《詩·邶風》心之憂矣,曷維其亡。

《正韻》同無。《詩·邶風》何有何亡,黽勉求之。《毛傳》亡謂貧也。《說文》从入从音隱,隸作亡。《藝苑雌黃》古惟用兦字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,今又變林爲四點。

【六】

六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竹切《正韻》盧谷切,音陸。《說文》易之數,隂變于六,正于八。《玉篇》數也。《增韻》三兩爲六,老隂數也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文五年》楚人滅六。《史記·黥布傳》布者,六人也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廬江有六縣。蘇林曰:今爲六安也。

叶錄直切,音近力。《前漢·西域敘傳》總統城郭,三十有六。修奉朝貢,各以其職。

【尺】

尺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

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

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

《唐輦下歲時記》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

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具,非也。

叶昌約切,音綽。《詩·魯頌》是尋是尺。叶下作若。《韻會》通作赤。

【孤】

孤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古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姑。《說文》無父也。《釋名》孤,顧也,顧望無所瞻見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已孤不更名。

窮民之一曰孤。《禮·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

王侯謙稱。《禮·玉藻》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。《曲禮》諸侯與民言,自稱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子孤。

官名,三公之次也。《書·周官》立少師,少傅,少保,曰三孤,貳公弘化。《註》三孤,雖三公之副貳,非其官屬,故曰孤。

凡孑處亦曰孤。《禮·學記》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

《玉篇》特也。《書·禹貢》嶧陽孤桐。《註》特生之桐也。

《集韻》負也。《李陵·答蘇武書》陵雖孤恩,漢亦負德。《毛曰》凡孤負之孤,當作孤。俗作辜,非。

獨孤,複姓。《徐鉉曰》于文子瓜爲孤,瓜聲也。子不見父,則泣呱呱也。會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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