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泽苍与黎

出自:清代·李长霞《唐申拟古 其三》

拼音:[xià][zé,shì][cāng][yǔ,yù,yú][lí]

平仄:仄平平平平

东城高且长,飞楼与云霁。
中有彼姝子,被服罗裳衣。
容华世莫睹,上与仙人期。
下者不敢仰,恐为祸所基。
妙语闻九天,邈不可似思。
可化油油云,下泽苍与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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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下泽】即下泽车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下】

下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丅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

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

賤也。

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

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

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奠之,宗室牖下。與女叶。《吳棫曰》毛詩下字一十有七,陸德明皆此讀。《第·古音考》與吳同。

叶胡佐切,音賀。《曹丕·寡婦賦》風至兮淸厲,隂雲曀兮雨未下。伏枕兮忘寐,逮乎朝兮起坐。

【泽】

澤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〔古文〕㚖《唐韻》丈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宅。《周語》澤,水之鐘也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水草交厝,名之爲澤。澤者,言其潤澤萬物,以阜民用也。

光潤也。《禮·少儀》澤劒首。

雨澤。《易·夬卦》澤上于天。

德澤。《書·畢命》澤潤生民。

洗濯曰澤。《禮·曲禮》共飯不澤手。《疏》以手宜潔淨,不得臨食始捼莎也。

褻衣曰澤。《詩·秦風》與子同澤。《箋》袴也。

香澤。《梁文帝樂府》八月香油好煎澤。

澤宮。《禮·射儀》必先習射于澤。澤者,所以擇士也。

州名。《韻會》秦上黨郡,隋爲澤州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施隻切,音適。與釋同。《詩·周頌》其耕澤澤。《疏》釋釋然土皆解散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達各切,音鐸。格澤,星名,音鶴鐸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格澤,星如炎火之狀。

《集韻》夷益切,音繹。與醳同。《禮·郊特牲》舊澤之酒。《註》澤,讀爲醳。

【苍】

蒼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〔古文〕音倉。《說文》草色也。《易·說卦傳》震爲蒼筤竹。《臨川吳氏註》蒼,深靑色。《詩·王風》悠悠蒼天。《禮·玉藻》大夫佩水蒼玉。《疏》似水之蒼而雜有文。

《博雅》茂也。《書·益稷篇》至于海隅蒼生。《傳》蒼蒼然生草木。

老也。《詩·秦風》蒹葭蒼蒼。《釋文》物老之狀。

《前漢·陳勝傳》蒼頭。《註》士卒靑帛巾。

《綱目集覽》蒼黃,急遽貌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蒼氏。《註》《風俗通》云:八愷,蒼舒之後。

《韻會》采朗切,倉上聲。莽蒼,寒狀。一曰近郊之色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適莽蒼者,三飡而反。《唐書·韋述傳》蒼卒犇逼。《白居易詩》寒銷春蒼茫。亦作倉。《禮·月令》駕倉龍,服倉玉。《史記·蕭望之傳》倉頭廬兒。《直音》作蒼。蒼字从艸作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黎】

黎【亥集下】【黍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郞奚切《正韻》鄰溪切,音犂。《說文》履黏也。作履黏以黍米。

國名。在上黨東北殷侯國。《書·西伯戡黎釋文》黎,國名。

《山海經》有牛黎之國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魏郡黎陽縣。

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黎山在黎陽之南。

水名。《書·禹貢》導弱水至于合黎。《傳》合黎,水名。在流沙之東。

玉名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懸黎垂棘,夜光在焉。

《玉篇》衆也。《書·堯典》黎民於變時雍。《孔疏》黎,衆也。

《正韻》黑也。與黧同。《書·堯典蔡傳》黎,黑也。黎民,黑髮之人。《釋名》土靑曰黎,似黎草色也。

與邌同。黎明,比明也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黎明圍宛城。《註》索隱曰:黎,猶比也。謂比至天明也。

與瓈同。玻瓈。《本草》作頗黎。

與蔾同。《左傳·襄二十五年》引易據于蒺蔾,作蒺黎。

姓。黎侯國之後。

人名。《書·堯典乃命羲和傳》重黎之後有羲氏和氏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憐題切,音藜。

《集韻》良脂切,音棃。義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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