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徵安可乖

出自:清代·张梁《弹琴杂诗 其一》

拼音:[gōng][zhǐ,zhēng][ān][kě,kè][guāi]

平仄:平平平仄平

孤桐独为奏,不假金石谐。
微矣园客丝,能写旷士怀。
中散已云逝,千载罕见侪。
奈何大雅音,委之优与俳。
抚弦传窅渺,希声正复佳。
岂难悦人耳,所耻在淫哇。
听者虽或疏,宫徵安可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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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宫】

宮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居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雄切《正韻》居中切,音弓。《說文》室也。从宀,躳省聲。《白虎通》黃帝作宮室,以避寒暑。宮之言中也。《釋名》宮,穹也。屋見垣上穹隆然也。《詩·大雅》雝雝在宮。《周禮·內宰六宮註》婦人稱寢曰宮。宮者,隱蔽之言,天子謂之六寢。

《禮·儒行》儒有一畝之宮。《註》宮,牆垣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母戒女曰:夙夜無違宮事,古者貴賤所居,皆得稱宮,至秦始定爲至尊所居之稱。

宗廟亦曰宮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宮。《孔氏曰》可以奉祭祀曰事,祭必於宗廟曰宮,互見其義也。

學名。《禮·曲禮》諸侯曰頖宮。《註》謂半於天子之宮也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。

五音中聲曰宮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宮,中也。居中央,暢四方,倡始施生,爲四聲綱。《史記·樂書》宮,土音,聲出於,合口而通之,其性圓而居中。五聲六律十二管,還相爲宮也。《註》宮爲君主之義,當其爲宮,五聲皆備。

腐,不翦其類也。

環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大山宮,小山霍。《註》宮謂圍繞之。禮記曰:君爲廬宮之是也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小胥》正樂縣之位,天子宮縣。《註》宮縣,四面縣也。

姓。左傳虞宮之奇,戰國宮佗。

北宮,南宮,俱複姓。

守宮,木名。《爾雅·釋木》守宮,槐。

守宮,蜥蜴名,別作。

叶古黃切,音光。《班固·張敖銘》功成德立,襲封南宮。垂號萬期,永保無疆。

叶古元切,音涓。《黃庭經》自高自下皆眞人,玉堂絳宇盡元宮。人音然。

【徵】

徵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爲徵,行於微而文達者,卽徵之。《周禮·天官·宰夫》掌百官府之徵令。《註》別異諸官,以備王之徵召。《周語》唯官是徵。

《廣韻》證也,明也。《書·洪範》念用庶徵。《左傳·昭三十年》且徵過也。《註》徵,明也。

《廣韻》成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納徵。《註》徵,成也。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。

問也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包茅不入,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

斂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閭師以時徵其賦。《疏》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。

求也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物賤之徵貴。《註》徵,求也,謂此處物賤,求彼貴賣之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徵,虛也。

姓。《廣韻》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。

《集韻》持陵切,音懲。縣名。《左傳·文十年》泰伯伐晉,取北徵。《音義》今徵縣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穿渠,自徵引洛水,至商顏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左馮翊有徵縣。《註》卽今之澄城是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陟里切,知上聲。《玉篇》宮徵也。《爾雅·釋樂》徵謂之迭。《樂書》聲出於心,而齒合吻開,爲之徵。徵,火也,其性烈而善燭。五音配夏。《禮·月令》孟夏之月,其音徵。

《樂記》徵爲事。《疏》徵屬夏,夏時生長萬物,皆成形體。事亦有體,故以徵配事也。《風俗通》徵者,祉也。物盛大而繁祉也。五行爲火,五常爲禮,五事爲視。凡歸爲事。

與懲通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凡人之本,禁暴惡惡,且徵其來也。

與征通。《史記·三王世家》非敎士不得從徵。

叶陟隆切,音中。《班固·靈臺詩》乃經靈臺,靈臺旣崇。帝勤時登,爰考休徵。

【安】

安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寒切,案平聲。《說文》靜也,从女,在宀下。《廣韻》徐也,止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註》安安,自然性之也。《益稷》安汝止。《註》謂止於至善也。

寧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在知人,在安民。《齊語》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

危之對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置之安處則安,置之危處則危。

佚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莊敬日强,安肆日偸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懷與安實敗名。

《諡法》和好不爭曰安。

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吾將安仰。《楚辭·天問》九天之際,安放安屬。

與焉同。《正字通》安之於焉,猶何之於曷,音別義通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漢太守安成,唐安金藏。

安期,安平,俱複姓。

州名,春秋時鄖國,漢屬江夏郡,宋改爲安州。

叶烏前切,音煙。《詩·大雅》執訊連連,攸馘安安。

叶於眞切,音因。《蘇軾·李仲蒙哀辭》矯矯犖犖,自貴珍兮。欺世幻俗。內弗安兮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乖】

乖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怪平聲。《說文》背呂也。象脅肋形。《玉篇》戾也,異也。睽也,背也。《易·序卦傳》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,乖也。《左傳·昭三十年》伍員曰:楚執政衆而乖。

貴州夷寨有乖西。

《韻補》叶公回切,音規。《前漢·敘傳》官失學微,六家分乖。壹彼壹此,庶硏其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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