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fǒu][lú][shàn][sān][jué]
平仄:仄平仄平平
崇祯定逆案,阁臣居其四。
生祠谁书碑,二水败以字。
其书颇精熟,实则有习气。
岂不劲且巧,所乏萧散味。
竖眉复怒目,俗笔在刻意。
对策列第三,立论却有致。
用人古不分,称职足为治。
君子与小人,强名乃多事。
人污言不废,此理未为悖。
朱君得此卷,喜看腾掷势。
缶庐亦许可,绝叹龙虎臂。
吾意独轻之,一说聊可备。
缶庐擅三绝,诗笔挟忠义。
莫持张比吴,逝者有馀愧。
出自:清代·郑孝胥《朱丙君求题张瑞图草书长卷》
拼音:[fǒu][lú][shàn][sān][jué]
平仄:仄平仄平平
崇祯定逆案,阁臣居其四。
生祠谁书碑,二水败以字。
其书颇精熟,实则有习气。
岂不劲且巧,所乏萧散味。
竖眉复怒目,俗笔在刻意。
对策列第三,立论却有致。
用人古不分,称职足为治。
君子与小人,强名乃多事。
人污言不废,此理未为悖。
朱君得此卷,喜看腾掷势。
缶庐亦许可,绝叹龙虎臂。
吾意独轻之,一说聊可备。
缶庐擅三绝,诗笔挟忠义。
莫持张比吴,逝者有馀愧。
【缶】
缶【未集中】【缶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方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俯九切,音否。《說文》瓦器,所以盛酒漿,秦人鼓之以節歌。《爾雅·釋器》盎謂之缶。《註》盆也。《疏》缶是瓦器,可以節樂,如今擊甌,又可以盛水盛酒,卽今之瓦盆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缶卽盎也,大腹而斂口。《易·比卦》有孚盈缶。《釋文》鄭云:缶,汲器也。
又《坎卦》樽酒簋貳用缶。《註》瓦缶之器。
又《離卦》不鼓缶而歌。《前漢·楊惲傳》仰天撫缶。《註》缶,瓦器也。
又《小爾雅》二有半謂之藪,藪二有半謂之缶,缶二謂之鍾。《註》缶,四斛也。《魯語》其歲收田一井,出稯禾,秉芻,缶米。《註》缶,庾也。
又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上破布軍於會缶。《註》蘇林曰:音,而轉寫誤爲缶字耳。黥布傳則正作垂字。
又《正字通》宥韻,讀若覆,義同。○按諸韻書無去聲。
【庐】
廬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6画
《唐韻》力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凌如切,音閭。《說文》寄也。秋冬去,春夏居。《詩·小雅》中田有廬。《箋》中田,田中也。農人作廬焉,以便田事。
又《玉篇》屋舍也。《集韻》粗屋總名。《易·剝卦》小人剝廬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則猶有先人之敝廬在,君無所辱命。
又,徙有庌也。
又直宿,舍也。《前漢·金日磾傳》小疾臥廬。《註》殿中所止曰廬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周廬千列。《註》直宿曰廬。
又國名。《周語》廬由荆嬀。《註》廬,嬀姓之國,荆嬀,廬女爲荆夫人也。
又邑名。《楚語》以王如廬。《註》廬,楚邑。
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廬江郡,開皇初改爲廬州。
又山名。《廬山記》周威王時,有匡俗廬君,故山取其號。
又《正韻》龍都切,音盧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秦無廬。《註》廬讀爲纑,謂矛戟柄竹攢柲。或曰摩䥨之器。
又與籚同。《集韻》籚或作廬。
【擅】
擅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戰切,音繕。《說文》專也。《禮·冠義》尊重事,而不敢擅重。事《史記·范睢傳》擅國之謂王。
又《增韻》据也。《戰國策》趙攻中山,取扶柳,五年以擅呼沱。《註》擅言固有之。
【三】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又姓。明三成志。
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又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【绝】
絕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音截。《說文》斷絲。从糸从刀从卪,象不連體絕二絲。《廣韻》絕作絶,非。《博雅》斷也。《玉篇》滅也。《書·甘誓》天用勦絕其命。
又《詩·小雅》終踰絕險。《箋》踰度陷絕之險。
又《禮·月令》振乏絕。《疏》不續曰絕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祝》辨九祭,七曰絕祭。《註》絕肺以祭,謂之絕祭。
又《爾雅·釋木》正絕流曰亂。《註》直橫流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絕漢抵營室。《註》索隱曰:絕,度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假舟檝者,非能水也,而絕江河。《註》絕,過也。
又《屈原·離騷》萎絕其何傷兮。《註》絕,落也。
又《集韻》租悅切,音茁。義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此芮切。《司馬相如·哀二世賦》以絕叶勢。